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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刘家,是琴桦暄最不愿来的地方,因为这里住着她最讨厌的人,但是又不得不来。

 按了门铃后,来开门的是一位美丽的中年女子,也就是她母亲,一见到是她,琴母扬起慈祥的笑容。

 “桦暄,怎么突然心血来来看妈妈?我正在想你呢--”

 “人渣在不在?”她懒得啰嗦,直接进门。

 “啊…你怎么能这么说刘昂…”母亲关上门,跟在她后面。

 “好吧,畜生在不在?”

 “桦暄!”母亲的语气中有着轻责。

 “本来嘛,畜生生的儿子当然也是畜生。”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刘叔叔,如果我嫁给他,他就是你继父。”

 “喂喂喂,跟畜生交往的是你,又不是我,对我来说已经很吃亏了,别想我叫畜生爸爸,我也不想跟畜生的儿子当兄妹,那太委屈我了。”

 姓刘的是母亲新的小白脸,凭着一张貌比潘安的面孔行骗天下,而姓刘的跟前生的儿子叫刘昂,与她同年,遗传了他父亲俊帅的长相和花心的个性,总之,现在这两个男人,是她最厌恶的,偏偏母亲老是找这种中看不中用的男人,只会说甜言语,一点内涵都没有。

 “你这么说刘叔叔,太不礼貌了。”母亲轻声责备。

 “一天到晚当种马找女人的人,不是畜生是什么?”

 身后没了声音,琴桦暄顿住,回头狐疑地盯着母亲,果真见到她眼眶闪亮的泪珠,不住叹了口气,毋需明说,她心里有数,肯定是--

 “他又花心了,对不对?”

 母亲没说话,但泛红的眼眶、盈的泪水已说明了。

 琴桦暄肚子的怒火,这种事已不知发生多少次了,打从她高中开始,就常见到母亲的愁容,一开始她会心疼、同情,但到后来,她只有怒气。

 刘叔是母亲离婚后死心塌地爱的男人,但那人并不适合母亲,除了一张皮相,她搞不懂那花心的男人哪一点好,为了母亲的幸福,她不知劝了母亲多少次,要母亲离开那男人,并在高三毕业那年,终于忍不住找刘叔大吵了一架,但人家却不以为意地回她--

 “我找女人你母亲都没意见,你气什么,我早告诉她,不满意的话就分子,足她自己不肯走,硬要赖着我。”

 为了这句话,她气得二话不说,当场揍了刘叔一拳,谁知母亲竟冲进来阻止,哭着抱住那男人,反过来指责她,自那天起,她就发誓离开这里自力更生,搬出刘家,不再过问母亲和这男人的事了,因为说了也是白说,姓刘的男人说对了一件事,男女之事你情我愿,人家都明白说了,母亲却死不肯离开,又怪得了谁?

 思及此,她握紧了拳头,强口奔腾爆的怒气。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的母亲很可怜,但硬要爱着这种男人自找罪受却很可恨。

 她转回脸,闭上眼冷静下来后,睁开怒目大喊:“刘昂,你给我出来!”

 楼上传来一句:“歇斯底里鬼叫什么?你自己上来!”

 琴桦暄没再理会母亲,径自大步上楼去,只想赶紧完成今天来的目的。

 一进房,就见到刘昂懒洋洋地躺在上,手上正拿着女写真,坐卧的姿态极不优雅,即使见到她来,也依然故我。

 琴桦暄冷冷地瞪着他。“你要的签名,拿去。”

 一张DVD以飞盘之姿,不客气地抛往空中,她一点也不担心会摔坏它,因为在它落地前,一定会有一只狗接住它。

 “喂喂喂--小心!”DVD果真被扑上前的狗儿给接住,还很神准。

 “真乖。”她冷哼。

 “乖个头!你要是摔坏了我的DVD,看我怎么修理你!”刘昂气急败坏地大骂。

 会叫的狗不会咬人,她老早听腻了刘昂只敢用嘴巴威胁,却没胆真的找她算帐,所以她也一直当他是疯狗吠。

 冷眼扫过墙壁上贴女照,发现又添了新的三级片女演员海报了,而坐在上的刘昂,空有一张不错的长相,但骨子里却是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

 什么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刘家的男人就是最好的写照,父子都是这副德行,本来这跟她没什么关系,偏偏她有一个不长进的母亲,不爱张三李四,独爱上了刘家的男人。

 “照约定,不准泡阿梅。”琴桦暄冷冷地说。

 阿梅是她在唱片行的好同事,提到这个她就有气,也不知自己和刘家男人是结了什么孽缘,母亲爱上了刘叔,而好友又爱上了刘叔的儿子刘昂,当她得知阿梅暗恋的对象是刘昂后,马上大力反对要阿梅放弃刘昂,并明白告诉她刘昂只不过是个空有相貌的空心大萝卜罢了,阿梅却不听劝,为刘昂茶不思饭不想地,直夸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有时候,她真怀疑刘家男人到底是下了什么蛊,搞得每个被他们住的女人死心塌地。

 明知刘昂是一只披着野狼皮的臭男人,阿梅若被他钓上,肯定苦海无边,连回头的路都没有,她实在不忍心见到又一个女人为刘家男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和刘昂谈判后,达成了这项协议,只要她帮他拿到他手上那位以感著称的女歌手的签名,他就放弃钓阿梅的计划。

 因为朋友中有人刚好认识广告界的人,得知某家广告公司即将为那女歌手拍广告,让她有机会可以到拍摄现场要求签名。

 “你有办法的嘛,不如帮我要女F4的签名海报--吓!”刘昂噤口,他的衣襟被揪住,汗涔涔地瞪着琴桦暄森冷漠寒的面孔。

 “我警告你,你最好说话算话,不要得寸进尺,否则我可管不住我的拳头。”

 她是认真的,锐利的眼神闪着冷芒,警告的语气充了火葯味,她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这些年来,她已经用拳头证明了她言出必行的个性,刘昂非常清楚,琴桦暄不是开玩笑的。

 他口水,琴桦暄的母亲是他老爸的女人,所以他和琴桦暄从国中就认识了,这个琴桦暄不但个性强硬,力气颇大,修理起人来简直是头咆哮的母老虎,虽然长得不错,可惜是个男人婆,跟她那脸美大却头脑简单的母亲完全不一样。

 他们刘家的兄弟都遗传了老爸的英俊风,所以跟生刚直的琴桦暄从以前到现在就不对盘。

 “我不去泡你朋友,问题是万一你朋友自己来倒贴怎么办?”

 “你想反悔?”锐利的目光透着怒意。

 刘昂毕竟是男人,虽然打不过琴桦暄,也怕她的拳头,但终究是好面子的,何况老是被这女人欺到太岁头上来也很不服气。

 “这不是反不反悔的问题,你那个叫阿梅的朋友,成天像花痴一样看到我就猛笑,就算我自己不去泡她,她也整天着我。本来嘛,人不风枉少年,怪只怪老天让我长得太帅,我个人是不会主动去泡她啦,但如果是她自己送上门就不能怪我了。”既然老天给了他天生的好条件,不好好享受一下怎行,何况大部分都是女人自己愿意让他泡,不能全怪他,生得太英俊是一种罪,那女人自己投怀送抱就无辜吗?

 “依我看,你与其来警告我,不如先去警告那个阿梅,叫她不要成天没事爱发,扮花痴,省得我一时受不了,只好牺牲老二,完成大我--”

 砰--一个拳头毫不留情地往刘昂打去,堵住他那张嘴,而她送出的力道,正好让刘昂往后滚了三圈才停住。

 “真舒服。”琴桦暄朝拳头吹吹气,一直发的拳头,不找个沙包来发一下,还真对不起自己。

 “哇--我引以为傲的脸呀…”刘昂拿着镜子,瞪着红肿的鼻子还挂着两道鼻血哇哇大叫。“你、你竟然敢打我的脸,我要告诉我老爸,我要你付出代价!”

 “再说一遍。”高举的拳头在他眼前示威地晃着,刘昂马上孬种地躲到角落去,什么都不敢说了。

 琴桦暄冷哼,就知道他没种,被打只会唉唉叫,还拿镜子边照边哭天,真是恶心巴拉。

 从小,在她周围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空有长相,毫无良心,所以说她最讨厌漂亮的男人了。

 昂气地离开刘家后,她走在大街上,思忖着要如何跟阿梅说,叫她对刘昂死了这条心。刘昂这种人的坏她不是没跟阿梅分析过,但阿梅却不相信,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Mr。Right。

 为什么有女人只凭男人的三言两语就被骗得团团转?再帅的长相只能眼睛看,又不能当饭吃,灯关了还不都一样?

 像她,就偏爱外表不出色,不抽烟、不喝酒,但个性温柔,善解人意又专情的男人,如果遇上符合这些条件的对象,她一定卯起来追。

 此时,后头的喧哗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她转回头,只见后头尘烟滚滚,看起来好像龙卷风,仔细一瞧,原来是一堆女人,正快速往她这儿奔来,她往旁边让开一条路,免得被人群践踏,跟青蛙干一样被死在马路上。

 当她退往一旁时,几片树叶自她身旁的大树零星飘落下来,异样的存在感自上头传来,牵引她抬头探寻的冲动。

 琴桦暄呆住了,她没想到这一抬头会瞥见眼前的画面,一名长发男子横躺在树干上,浓密茂盛的树叶为他做了最好的掩护,男子脸上那份怡然自得的惬意,与树荫的凉爽搭配得恰到好处,融成了一体,及肩垂下的长发不羁地散落,树影婆娑,穿梭在叶问的金光闪烁,男子的目光如此清澈澄明。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位正在树干上休憩的精灵,慵懒而惬意。

 若非刚好从这个角度往上望,是很难发现树上有人的,而这个人,正是当今女人心目中的偶像司英理。

 她在看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看她,的目光教人错觉时间好像就此停住,但紧接而来的女人吵杂声,很快地破坏了这份宁静。

 “人呢?人呢?”

 “明明看他往这儿跑,怎么一晃眼就不见了?”

 “应该还在附近才对。”

 “可是都没看到啊!”一堆女人七嘴八舌谈论着,用雷达般犀利的眼神搜索四方,连人行道垃圾桶都不放过。

 “喂,你刚才有没有看见司英理?”其中一个女人问她。

 琴桦暄想了一下,回答:“有。”

 那些女人一听,立即蜂拥而上。

 “在哪里!在哪里!”

 “快告诉我们,他往哪边去?”

 “那边。”琴桦暄伸长手臂随意指了个方向,话才说完,大队人马立即轰隆隆地朝她指的方向进军去,留下一团滚滚尘烟。

 待人都远离后,琴桦暄彷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去,好似这一切都事不关己。

 “等等。”

 身后传来司英理礼貌的叫唤,她置若罔闻,脚步也没停下的打算。

 “谢谢你的帮忙,要不是你,我刚才恐怕难以身。”

 “哪里。”她随口应了声,脚没停,头没回。

 “我该如何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她说的是实话,真的只是举个手而已。

 司英理不因她的冷漠而打退堂鼓,众女莫敌的笑容依然,从容跟随她身后,细细打量她浑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第一次在巴里岛见到她时,便对她印象深刻,第二次在拍广告现场遇见她时,他便已决定接近她。

 琴桦暄,二十三岁,补校毕业,目前在唱片行工作,父母离婚,一人租房子独居,没有男友。

 以上资料当然是助理小周去打听到的。

 没有男友,这表示他有机会喽。

 “你叫什么名字?”他故意问,得到的反应是不理会,充分显示出她对自己一点意思也没有,反而更令他生起无比的兴趣。

 他辛辛苦苦深入“民间”跑给一群女人追,还不是因为在车上碰巧瞧见她,当下马上决定趁此机会认识彼此,还有他可不是随随便便躲在一棵树上当猴子,而是故意选了最靠近她的一棵树,并故意落下几片树叶引起她的注意。

 “我们上次见过面,记得吗?”他很有耐心地问。

 冷漠就是她的答案,一般人遇到此状况,应该也懂得人家的意思了,她摆明了不想跟他打交道,也没兴趣认识他。

 她转弯,他也转弯,她等红绿灯,他也等红绿灯,两人虽没再交谈,但她晓得这人是故意的,跟着她不知是什么意思。

 绿灯亮起,她忽然用跑的穿越马路,她自认很能跑的,国中和高中时都是田径队的选手,参加过无数大小比赛,她跑步的速度,连男人都追不上。

 冲到对街后,她便迅速躲入人群里,找了个店面当掩护,看他还能跟到什么时候,只要他找不到自己,就会死心了吧,她心中这么想,隔着看板,视察一下敌情,原以为会见到一个四处张望的人,却赫见他居然还伫在斑马线中间。

 他在干么呀!

 琴桦暄直冒汗地瞪着他,他干么杵在路中央不走,想死啊,再不过马路,红灯就亮了。

 咦?他的步伐有点奇怪,好像脚有点问题,眼看计时器上的读秒倒数快没了,那人还不移动。

 反正又不关她的事,是他自己爱跟,她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打算转身离开,但内心的战却随着步伐越显烈沉重,走到第三步时,她终于还是熬不过良心,气愤地转身。

 “真是王八蛋!”她低声咒骂,在黄灯开始闪的同时,她火速冲向他,拉着他一块往人行道上跑,及时在转成红灯时安全上垒。

 “谢谢你。”司英理开心地向她道谢。

 “你想找死吗!”她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

 “不想。”

 这人竟还笑得出来,更令她火冒三丈。

 “你干么跟着我!”

 “我没跟着你,只是刚好顺路。”

 “骗谁啊!你分明就是故意跟着我,不管你是无聊还是找事做,我警告你,要是再跟着我,小心我对你不客气!”她冷着脸,凶着眼,伸出的食指指着他的鼻子。

 司英理面。“对不起,造成你的困扰,真不好意思。”他绅士儒雅地向她微一躬身,始终是笑脸以对,几声抱歉后往另一个方向离开。

 他一跛一跛的走路模样,很明显是扭到脚了,而那背影看起来还真是狼狈可怜。

 她对英俊的男人向来没好感,也不给好脸色,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自始至终都涸仆气,也没因为她恶劣的口气而有任何变脸,反而向她道歉,她并非不讲理的人,多少也觉得自己好像过分了点,尤其看着他的背影时,把她的良心给牵引出来。

 “啊~~是司英理理理理理~~”

 某个路人女的尖叫,引来四面八方的注意,在发现大明星就近在眼前时,一场追星路跑又开始,粉丝像蝗虫从四面八方窜出,甚至连刚才的那群粉丝也一块加入,人有加大之势,而那个被追的人却还笨拙地跑着,那些粉丝个个活像三天三夜没吃饭,饥渴的目光彷佛见到了肥嘟嘟的羔羊,以排山倒海之势扑去,羔羊被吃入腹是迟早的事。

 “Shit!”琴桦暄啐骂一声,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她明白这么做很蠢,也很多管闲事,但就是无法置之不理。

 她赶在那些饥渴女逮到司英理前,抢先一步抓住他。“跟我来!”说完,将他拉向一间店面。

 这儿是她的地盘,大街小巷到不能再,心知他扭到脚,跑不快,所以只是盲目地逃是不行的,一定得智取。

 她带他从店面的前门进入,然后从后门跑出,绕了几条巷子,过了几个街,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躲进一栋公寓大楼,总算躲过那些难的粉丝,但还没到安全的地步,因为那些粉丝仍在街头逗留,一副不死心的模样。

 “谢谢你又帮了我。”司英理笑道。

 “不用谢,我只是不想看见一具尸体横陈在路上。”她语调冷淡,注意力始终放在外头,那些女人还在附近搜索,看来一时半刻是不会死心了。

 司英理站在她身后,静静欣赏她脸部的轮廊,她的装扮跟上回给他的印象一样,长发仅以一圈橡皮筋束在脑后,有几绺刘海凌乱地落在额头和两鬓,几滴汗珠在她额上闪闪发亮,穿着打扮十分随兴,不像围在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总是穿着时下流行的服装,身上着香水,在乎自己的睫是否够长,是否鲜

 在他眼里,她的不羁反而很有个性,但同样的,对于她在自己面前完全的不做作,连稍微整理仪容的望都没有,令他无法不注意她。

 “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在两人独处的时刻,她竟全心注意外头的动静。

 琴桦暄白了他一眼,这里也还有一个不死心的人。

 “萍水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明明是很有诗意的句子,从她口中说出来就是很讽刺,散发出拒人千里之外的淡漠,不过对于有话直说的她而言,这么说已经涸仆气了。

 司英理丝毫不以为意,她越是如此,他对她的兴趣越高,既然她不肯说,那么由他先自我介绍。

 “我叫司英理。”

 她没反应,连正眼都没瞧他。

 “我身高一八七,体重七十五,目前从事模特儿的工作,常在世界各国的服装发表会走秀,上回我为一家饭店拍广告时,我们曾见过一面--”

 “我知道。”她突然打断他的话。

 “你知道?”

 一直不正眼瞧他的容颜,终于正视他的眼。“我有看电视,当然晓得你是现在红得发紫的名模,也记得上回拍广告的事。”

 这么坦白,他还指望她是还拒呢,结果不是。“原来你记得,我以为你没认出我。”

 “你这么红,除非是山顶人或外星人,否则谁不晓得你。”

 好个快人快语,表面上听起来是赞美,其实不然。

 面对一个对他的英俊完全免疫,不受他魅力惑的女人,跟她的对话越来越有意思了,他的判断没错,这女人实在很有趣,也很对他的胃口。

 “把你拖下水,真对不起。”

 “你是名人,不会不知道随便走在路上的后果吧,没专车接送也没搭计程车,连个保镳都没有,我还以为名人都很低调呢,还是你觉得走在路上被女粉丝追逐很?”

 “是我太大意了,还以为变装出门没人会发现,看来我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刚才要不是我拉你,搞不好你已经被车撞了,要上头条也不用这么『拚命』吧!”

 “是,小姐教训得是。”

 “害我现在莫名其妙的也要躲起来,这根本不关我的事。”

 “都是我害的,我真该死。”

 “本来就是你害的。”

 “真对不起。”

 “…”突然,她有点骂不下去,当一个人任她骂,还彬彬有礼地接受她的训话时,骂人变成没意思,还有点像得理不饶人了,她并不想成为这样的女人,所以--

 “算了。”

 她转开脸,继续注意外面,没让内心的想法显在表情上,私底下则偷偷打量这个男人,料不到红极一时的司英理,私底下是这么彬彬有礼又谦虚的人。

 不过他彬彬有礼是他家的事,与她无关,对于俊男,她向来不会多看一眼,奉行敬而远之的原则。

 好不容易,外头的粉丝终于散去了。

 “好了,现在应该安全,你可以走了。”她挥挥手,示意他自行离去,自己则往楼梯走去。

 突然身后传来一句闷声,她纳闷地回头,看到他痛苦地跛着脚,似乎举步维艰,这才想起,他似乎扭伤了脚踝。

 她心想事不关己,想假装没看到,才走了两级阶梯,又听到撞击声,这次的声音更大,让她终于又忍不住回过头,看到的是他跌倒在地的画面。

 良心的谴责让她无法继续漠视,双拳不住紧握,牙一咬,她低咒一声,转身往他那儿走去,在他面前站定,蹲下来。

 “我看看你的脚。”

 “不碍事,只是小扭伤。”司英理漾着阳光和煦的笑容。

 她懒得听他的客套,二话不说,一把拉高他的管,掉他的鞋子和袜子检查,发现他左脚踝的地方呈现红肿。

 “你扭伤得不轻。”那额上的秀眉,初次紧蹙。

 “还好,我可以撑得住。”他微笑道。

 琴桦暄瞧得出他笑容是硬撑出来的,心想那扭伤处应该很痛吧?

 从刚才到现在,看他一直都很有礼貌,脾气也很好,反倒是她一直对他凶巴巴,而人家则始终客客气气,不跟她计较,一点也没有大脾的架子,让一向讨厌帅哥的她,稍微对他有了好感。

 基于人道的关怀,这下子不管都不行,而且发现他好像两手空空,什么东西都没带。

 “走,先去我那里搽葯。”她把他的手臂放在自己肩膀上扶他起身。

 司英理乘机把自己全身的重量往她身上送去,嘴巴上说着违心之论。“这怎么好意思麻烦你?”

 “没关系。”

 “这么做太麻烦你了。”

 “无所谓。”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实在很抱歉又要给你添麻烦。”

 “算了,发生这种事你也不是故意的,我那里有跌打损伤的葯膏,很有效,先给你涂一涂,然后打电话请你朋友或经纪人什么的来载你回去比较好,免得路上又遇到你那些粉丝。”

 “谢谢你。”

 “哪里。”

 看在他毫无明星架子,待人有礼又谦虚的分上,她愿意暂时抛开对俊男的成见,对他友善一点,心想反正帮他上了葯,等他公司的人来带走他,就没她的事了。

 原以为这一切很简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她扶着他踏着阶梯一步步往楼上走时,没看到将全身重量往她身上挨的他,幽深的眸子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边的笑意也加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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