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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展眉到哪里去了?”

 悯怀医院院长办公室里,一整个上午都回响著这句话,一代美男沈煜全身怒燃著火焰。林展眉那个女人又不见了。两年前她肯定是受了顾卫安的教唆,才会去非洲,今天他休想再次把她夺走。

 “我说过我不会告诉你的,你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听不懂吗?”顾卫安也是火冒三丈,沈煜执著地了他一上午…不,是了他两年;而在林展眉回来了一面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老家伙,你的话我都听厌了。”沈煜双手抓紧椅子的扶手,他正极力控制自己不伸出手去K对面那张老脸“你只要告诉我展眉在哪里?”

 “臭小子,你给我滚出去,一点尊师重道的常识都没有。”

 办公室的窗户上全贴上一双双关注的眼睛,两年来,每逢沈煜到访,一定会带动医院内所有雌动物前来围观。

 沈煜不屑地嗤道:“不过是到医学院演讲过几场而已,一把年纪不要胡乱往自己脸上贴金。”想起顾卫安鼓动学生参加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演讲,他就一肚子火,害他过了两年水深火热生活的祸首就是他!

 她离开的那两年,他是那样辛苦地念著她,更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她的感觉就是爱;而既然认定了,他便期待与她再见的一天,他能好好地爱她个天长地久。昨天,他如愿见到她、抱到她,她也说会留下来,可该死的,她一早又跑了。

 昨天的相见并没有使他的相思得到些许慰藉,反而更令他渴望;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办法“独守空闺”两年,她休想再一走了之。

 “你…你这个在医学院混水摸鱼的臭小子,我绝对不会把展眉这么好的孩子交给你。”顾卫安不高兴的讥讽。

 沈煜斜睨一眼这固执的老头,黑亮的眼眸因为半眯而变得狭长,带著一丝绝恶。

 “这么说,你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透展眉的去向了?”

 “你还算笨得有救。”

 “那好!”沈煜轻描淡写地拂拂夹袖,说:“那我只好答应院长千金的邀请,下礼拜参加她的毕业旅行。”

 “什么?”顾卫安仿佛被雷劈中似的,快速的扑到沈煜面前,双手紧抓他的肩膀掹摇“你敢…你敢勾引我的乖女儿小筠,我要杀了你!”

 “这不是勾引,而是吸引。”沈煜占上风的微微一笑,那一抹令人窒息的浅笑在他脸上漾开。

 彼卫安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引人犯罪的本钱,所有雌动物都难逃他的杀伤范围。

 “我不管你是什么引,反正你绝对不准碰我的小筠。”小筠是他的心肝宝贝啊。顾卫安心疼的吼著。

 “你把展眉还我,我对谁都没兴趣。”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老家伙。

 “可是…”他答应了展眉啊,而且是两年前就答应了。

 “如果你坚持,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你女儿叫作小筠是吧?不错的名字,我会好好疼爱她的。”黑眸紧紧地与顾卫安对视,传达他并非虚言恫吓。

 “那今年悯怀的善款筹备舞会…”反正是败了,顾卫安索开始为下个年度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经费盘算起来。只要有沈煜,别说是捐钱,就是捐血也有一大卡车的歌蜂拥而来。

 “看心情。”沈煜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寸进尺向来只有他发挥在别人身上的余地“展眉她现在人在…”

 砰的一声!院长办公室的门不堪重负地被人猛力向内推开,以致门板狠狠地吻上墙壁,发出巨响。一群白衣天使们拼命探头向内张望,见到沈煜时,众人不发出一阵惊

 “他看到我了,他的眼睛好美喔!”痴女护士一号双眼冒出爱心。

 “哇!沈煜…噢!沈煜。”痴女护士二号只是发出沈煜这个重复的音节再加上不同的赞叹词。

 “你们在干什么?”忍无可忍的顾卫安拍案而起“都给我回去工作。”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话,不是不尊重他老人家的权威,而是此时千分之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一尊发光的神祗身上,对次重要的物体听而不闻。

 那尊神只正是沈煜,与平在电视上斯文温和大不相同的沈煜…心火造成的燥热让他下外套随手丢在一边,白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两颗,出一截的银质项链,双手叉环抱在前,全身散发出一股强势的迫感,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看出他此刻是不耐烦的。

 “如果让我变成林医生,我情愿少活三十年。”痴女护士三号沉浸在自己瑰丽的梦幻中。

 “林展眉简直暴殄天物,好狗不挡路的道理她一定没听过,自己不上就闪边去,妨碍别人上很没有道德!”语气甚酸的女声在人群中不雅的告白,却博得其他女人的同感。

 “对喔,连沈煜她都不要,她还想怎样?”

 “说不定她喜欢贺信梵那一型,不然她就是向有问题。”

 果然是有见地呀!沈煜撇撇角,不经意逸出一丝戏谑的笑意。看来他的展眉在此地树敌不少啊!

 “沈煜他…他在对我笑…天啊!”痴女护士一号的双眼越睁越大,浑然忘我地盯著沈煜猛瞧,也浑然忘我地屏息兴奋不已,再浑然忘我地昏倒。

 “快,快拿氧气瓶来,有人昏倒了。”

 蓦地,沈煜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来电显示,脸上的笑容敛去,转为山雨来的阴沉。“你敢给我落跑?林展眉,立刻告诉我,你在哪里?”说到最后几个宇,他已变成低吼,一个上午的仓皇焦躁全涌了上来。

 (我在香港开个会,明天一早就回去了。)林展眉听话地回答问题,接著才想起这一次她是老大,(你干嘛凶我?我这不是给你电话了吗?)

 “我从早上八点开始找你找到现在,你就不能在去之前先通知我吗?”

 (我也是早上上班才接到通知的嘛,你一向晚睡晚起,我怕吵你睡觉才等中午打给你,好心没好报。)他还是一样,把他自己当成森林之王,把别人当成草食小动物任他老大爱捏圆扁。(就知道你都是骗人的,说要对我好也是骗人的,我明天才不回去…)

 “你!”两年不见,她学会发火了,听她指控得多么流利,不过她还记得他晚睡晚起的习惯,她还是把他放在心上,就看在这一点份上,他姑且接受她在野人区沾染的坏毛病;但也表示他必须安抚她的情绪,以免她继续激动下去,百炼钢瞬间决定化作绕指柔。

 “我头昏胃疼没力气,展眉,我想你。”杀伤力连男人都足够倒一拉库的超一低声软语大力往电话彼端发送。

 当下门外氧气瓶频频告急。

 话筒那端的林展眉心脏一阵狂跳,他真的变了,随时讲一些让她心脏急速跳动的语。这就是他所谓的认真重新追求她吗?

 见她不说话,沈煜再提升哀怨功力地低喊:“展眉!”

 林展眉定一定神,(你…你病了,是不是昨天嗓子疼闹的关系?喉咙有没有发炎?你也是学医的,自己去买点葯吃啊!算了、算了,你医学院也是白念的,你还是上医院好了。)

 “我现在就在悯怀医院,院长亲自照顾我,旁边还有不少护士小姐。”他凉凉地看了一眼顾卫安。

 (你真的病了?)她一惊,昨天他还好好的啊!

 “不见到你,我死不瞑目。”沈煜祭出死亡的宣言。

 (嗯,好,我去,五分钟后上飞机。)

 话筒中传来如是回答,很明显地她在与别人讲话,并对他的生死不萦于怀。

 五分钟后上飞机?去哪里?去干什么?沈煜急急地追问:“展眉,你要去哪里?”

 (哦,我去日本,那里大地震,死伤严重,我跟这边的救援小组要去几天。对了,你替我跟院长说一声,说我晚几天回来,就这样,拜拜。)林展眉不等沈煜有任何反应就匆匆挂断电话。

 “林展眉!”沈煜咬牙切齿地叫著她的名字,她对病患都比对他亲切!

 “展眉要去哪里?”尽管感受到沈煜全身有火焰在闪跳,顾卫安还是很想知道爱将去了何方。

 “日本地震灾区,救不相干的人。”沈煜此时只想找一面镜子来照一下,头一回开始对自己的吸引力有所怀疑。从小到大,他凭藉这副完美无敌的皮相,跋扈横行,从来都是通行无碍,如今却在她的身上破了功。

 “好!我果然没看走眼,展眉天生就是个医者,对病患就像对亲人一样尽心尽力。好孩子,真是我们悯怀之光啊!”顾卫安为爱将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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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完日本的医援工作,坐在回台湾的班机上,俯首看机翼下飘浮的云,林展眉烦恼不已。

 离开的两年中,刚开始她非常的想他,甚至有回头找他的冲动,管他爱不爱她,只要能每天看到他就好、只要有他偶尔的脊顾就行了。不记得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后来她慢慢的将感情控制得很好,不是自己该得的便不要去奢求,对一块顽石,她能期待什么呢?于是她将所有的关注都用在病患身上,而将他锁在心底的角落,不让他再跳出来搅她一泓心湖。

 可是,回来之后两人相见,沈煜的改变却令她措手不及,怎么会这样?他不是不在乎她吗?

 他的改变令她无法判断这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这样的他,说不动心是骗人的;但就是因为明白自己再度动了心,所以…她是不是该离他远一点,免得芳心一动又彻底地沦陷呢?

 他明明白白地对她告白,说不能没有她;他强烈地表达出对她的势在必得,这一切让她又惊又喜,却是惊多于喜。

 上一次,她对争取不到的爱放了手,这一次,却是他将真心到她手上。得他所爱固然是幸福,可爱过之后仍要失去的话,还不如不曾得到过。她不可能如上次那般全身而退,再失败一次只会让她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所以她要不要伸出手接受呢?

 爱是需要勇气的,当年她是年少无知勇字当头,不顾一切栽了下去,如今…唉,算了好不好?她不玩了,她真的不要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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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

 好几次到医院和林展眉家门口去堵她都没堵到,跟她同住的室友居然是柳叶儿的同事…娱乐记者乐雁行。据她的说法,她已经离开报社了,可是一看到他就拿相机猛拍,还一个劲儿要约他做访问,对他跟林展眉的关系打算刨问底。

 而除了上门堵人就是电话寻人了,可她完全不接他的电话。

 沈煜丢下快打爆的电话,这个女人在躲他!

 每次找她不是开会就是在实验室闭关,再不就是手术台一站七、八个钟头;总之就是无法拨冗接见他。

 林展眉,你躲我,是怕我会吃了你吗?笨女人!我非抓到你不可!沈煜气愤地想着。

 汪洋唱片公司一号录音室里,沈煜正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扫视著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身影。

 最近沈煜的脾气很暴躁,工作人员谁也不敢回望,假装什么都看不到,生怕被飓风扫到。

 众所周知,汪洋唱片公司著名的三大妖魔,依次是天魔贺信梵、地魔沈煜以及魔中魔老板汪洋,虽然沈煜发火没天魔贺信梵那么让人胆战心惊,但他尖锐的讥诮与不屑的眼神会令人自信全无,自卑得想一死了之。

 “高小乐。”沈煜缓缓开口,锁定目标开炮。

 “是,有什么吩咐,请说。”一名身高一七五公分、留一头与沈煜相似的长发,不同的是染成了金黄,娃娃脸形,五官端正的年轻男子向前领命。

 “我说过,从今天开始不再到PUB登台,为什么行程表里还有?”只有在找人碴时,沈煜才会一口气讲这么多话。

 “是…是汪董说…还有两天…”

 “哦,汪董说的?”沈煜用两手指夹起行程表,笑笑地说:“我不去,你要怎么办?”

 “我…求求你…”高小乐只差没抱腿苦求,魔中魔会吃了他的。

 “我就是不去。”见到人家淌汗的脸,沈煜出更恶的笑容。

 “沈煜,救命啊!”“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的发型根本不适合你,看看你的头发,不长不短搭在脸上,像一块烧饼上面杂草丛生,哼!丑八怪。”

 斑小乐双手掩面下无声之泪,苍天啊!为什么他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找不到?这个绝世超级美男子,他有资格骂任何人是丑八怪,尽管他还说他的脸像烧饼、他的头发像草,天知道他的发型是在揣摩了N遍后才剪的,不过这不重要,因为魔中魔吃人是不会挑捡他的发型的。

 “如果天黑之前你能变个像样的发型来,也许我会考虑一下到PUB走走。”

 “好,我马上去,你不能赖皮,你绝对不能赖皮!”高小乐仿佛得到重生般,他就知道沈煜不会见死不救的,地魔不愧是三魔之中他最景仰的人。

 “周子烯。”再点另一个目标的大名,不待人家战战兢兢地回答,沈煜以目光锁住企图逃窜的身影“我知道,你一向对工作很有心。”

 “是吗?”千万别被沈煜几句甜言语给骗倒,负责服装的周子烯身材极瘦,却差不多与沈煜一般高,此时双手握,提醒自己要清醒,一定要警惕。

 “每次帮我打点服装都很周到,干得不错。”沈煜微微一笑,但笑意不达他眼里。

 “这是应该的,是我的职责。”

 “把旧的、不用的服装回库管也是你的职责,对吧?”

 “没错。”

 “那告诉我,那些衣服为什么会穿在你身上?昨天在PUB高歌的人是你吧?”

 “你不是说不去PUB…”所以他才敢穿那些衣服去哪!“我看那些衣服你不要了,丢在仓库发霉太可惜,才…”

 “如果说你能穿,我没意见,可是你看过一只猴子穿著Dior的服装吗?可不可以不要误导大家以为沈煜的品味与一只猴子相似?”明知道他不喜欢与人共用一物,就算是他丢弃的也不行,这白痴偏要犯忌。

 “我…”他还能说什么?

 “以后我不要的衣服统统给我烧掉,OK?”

 “烧掉?是、是。”又不是祭拜死人,烧掉多可惜,反正死无对证,他可以A更多罗!哇,拿到明星二手市场去卖,他就赚翻了。周子烯马上从刚才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烧完拿来给我看。”讲这么多话还真累。沈煜懒洋洋地靠上椅背。

 “烧完给你看?看…看什么?”正暗的周子烯差点咬到自个儿的舌头。

 “把你拿去火化会剩什么?”

 “骨灰…啊!沈煜,你太毒了吧!”呸呸,周子烯赶紧吐口水去霉运“衣服都化成灰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化成灰我也认得。想偷A出去卖,你想都别想,白痴。”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苦命人啊!”天哪,他不要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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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信梵进入录音室,就感受到一股超低气压,他的出现明显令录音室内的生灵吐出一口浊气,争先恐后地抢到他身边,要换个主子服侍,献茶、奉上今天的工作行程表。不能怪生灵们蝉栖别枝啦,谁让天魔最近春风得意心情大好,越来越像个人样,地魔却情路崎岖,生人勿近呢!

 接过茶和行程表,贺信梵横看沈煜一眼“你不?”

 “还好。”还没想杀人。

 “那就好。”贺信梵发现沈煜今天又是一身白,长袖衬衫和长,看上去乾净清,像广告中的雅痞男子。“刚才我进来时看到高小乐。”

 沈煜懒得理他,看到就看到,有什么稀奇!

 “公司后门停了一辆垃圾车。”

 衣袖上落下一发丝,沈煜小心地挥掉,美男形象纤尘不染。

 “高小乐去丢一些废纸,里面有一张你们医学院七十周年校庆的邀请卡。”

 “医学院的?”都七十年了还没倒,那些老古板一直比较喜欢展眉那样的好学生,他才不去凑热闹,等等…展眉今年在台北,她说不定会去。

 “邀请卡背面有校庆筹备接待小组人员名单,林展眉好像也在其中。”贺信梵与沈煜对看一眼,这才是他要说的重点。

 林展眉也在其中?那也就是说只要他去了,她就休想逃罗?

 斑小乐这个笨蛋!沈煜拔腿向外跑了出去,他要那张卡,他要去参加超级无聊的校庆。

 “喂,沈煜…”贺信梵话还没说完,不过他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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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绝世美男从垃圾车爬出来的时候,全身的白色服饰被染上数种颜色,包括番茄炒蛋、原味果蔬汁和废弃复印墨粉…一双昂贵皮鞋踩中口香糖遗体、长条卫生纸也跟著黏在鞋底不肯离开:双手又脏又黏,是哪个不爱惜粮食的家伙把河诠八宝粥丢在里面,又是哪个该遭天打雷劈的蠢才做了不成功的苹果布丁,还有希望刚才摸到的那一坨不会是狗屎…最后如果找到他要的东西也就算了,可是该死的,他翻遍一车子的垃圾也找不到那张邀请卡!

 沈煜重重吐出闷在口的一口污秽空气,他快被这臭味熏死了,他发誓,他会让高小乐死于被垃圾活埋。

 沈煜回到录音室,风暴狂卷全身,如果说他刚才心情只是有点不的话,现在的他绝对有杀人的冲动。

 堡作人员全战战兢兢地咽著口水,对自己可预见的悲惨下场默哀三分钟。

 火双目扫过全录音室,最后定在打杂小妹身上“你去…”

 “啊!不是我、不是我…”小妹尖叫一声,逃得比奥运选手还快。

 “叫你去拿套衣服来,你跑什么跑?”沈煜更火大。

 “好可怕。跑啊!”随著一声喊叫,工作人员均作鸟兽散,逃离现场。

 沈煜深一口气,他迟早会被这群笨蛋气死。发现还有个人坐在原处喝茶,他开口问:“你干嘛不跑?”

 “我刚才话还没讲完。”贺信梵终于了解为什么沈煜叫地魔而他叫天魔了,因为现在人跑光了,但根据经验,如果是他发火的话,死都没人敢跑;可见沈煜还是比他善良。

 “没讲完就讲啊,你今天废话很多。”

 “我觉得那张卡可能对你有点用,就让高小乐交给我了。”说著,贺信梵掏出一张红色的卡片。

 “你故意整我。”沈煜没伸手去拿,也没立刻开始火,一来盛怒中的他还记得自己打不过他,二来贺信梵今天的举止怪异,平时他不会这么无聊整人。“为什么?”

 “你自己做了什么事心里有数,现在扯平了。”

 沈煜下有味道的衬衫,一把扔向贺信梵,有点心虚地说:“我不过跟你老爸说你了女朋友而已,你明知道他会不定期来向我问你的情况,谁敦你不肯回家呢。”

 “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会不知道?”

 他当然知道,可是看到贺信梵和柳叶儿成双成对,孤家寡人的他有点不也是情有可原嘛。无辜的神色开始爬上美绝的脸孔,又到了美出马的时候。

 “贺叔叔还能把柳叶儿怎么样,他已经不混黑社会了。”

 “他是没怎么样,只不过叫人来告诉我,他在南部替我定了一门亲事而已。”

 贺信梵冷冷地看沈煜一眼,看得他更心虚。

 “我又不是故意的。”沈煜下长和皮鞋,只穿一条四角晃到贺信梵身边“不然我们再给记者一点消息,就说…”低的声音人,再出万种风情的笑容,脏手就往他的颈子去。

 “你皮在了,给我滚开!”贺信梵躲得飞快。

 懊死的沈煜,又跟他来这一套!谁能想得到在大众面前完美、优雅如天使一般的偶像,会是一个从小就爱用美男计的家伙,而且还恶劣地男女老幼不分的用上,算他贺信梵比较倒楣,居然还跟这痞子指腹为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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