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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什么?女大男小…这个题材不讨喜吧?”

 透过声音,邱素绫可以想见电话彼端的周亚妃八成把眉毛皱成一团,又得开始伤脑筋了。

 周亚妃是她出版社的编辑,也是她的大学同学:想当初就是她鼓励她写言情小说的,于公于私,她们两个人几乎是无话不谈。

 “哎呀!同学…你都还没看到作品,就给人家泼冷水,你说我哪次写出来的东西,让你不能差?”

 “是没错啦,可是你又不是新人菜鸟,总该知道出版社不喜欢收第一人称写法、悲剧结局、莉莉和小郑这种七八糟的故事铺陈,执意写这种题材,不仅是挑战公司尺度,还会让我难做人耶!”

 “有这么严重吗?”她装出台湾国语的腔调,学着现下的流行语。

 “就是有!所以我才要提醒你,换个题材写好不好?”

 “拜托喔,亚妃,你知道我写了几年的小说吗?平均两个月出一本,不但写光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还出卖周遭一箩筐亲戚朋友的恋爱史,差点没被骂到臭头!唉,你有所不知,我最近白头发多了好几撮,请注意措辞喔…是一大把一大把的几撮,而不是好几耶!”

 周亚妃又无奈又好笑。“那是智能的象征,而且这样正好可以省下染头发的钱,你可以跟别人解释说,你是故意把头发染成银白色的,这样比较显眼。”

 “谢谢你的建议喔!这点我还没想到,可见你的编剧功力也不差。”

 “你忘了我们是念同一所学校毕业的。别想转移话题,上次见面时,你还是顶着一头乌溜溜的飘逸秀发,你想骗谁啊?”

 “好啦好啦…我保证会把书写得很温馨感人,绝对不是那种夸大不实、题材耸动的故事,这样可以吗?”

 “随你的便,如果你不怕被退稿的话…”周亚妃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等一下!大作家,你该不会为了写书又下海谈恋爱,而且对象还找个年纪比你小的大男生吧?”

 “听听你说得颠三倒四,又不是在绕口令,什么年纪比我小的大男生。而且我又不是为了写书才谈恋爱,而是因为恋爱才有灵感!否则我上次写那本关于酒店公主的爱情,难道我就跑去酒店上班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小姐,你何必找个小男人谈情说爱呢?我记得你一向喜欢当小女人的,怎么现在选择当母大姐?”

 哎!有些事、有些人,根本不需刻意追求,机缘到了自然会碰上。就像这次认识的谢宗瀚好了,是他主动到她架设的网站留言,两人聊着聊着,突然感觉不错,于是决定进一步交往看看。

 当然,把这段经验写成故事也是她的私心之一,不过这点她可不会主动承认就是。

 “别说了,你以为大家都像你一样幸福无法挡吗?居然一点也不同情我这个受感情摧残、历经沧桑的女人。唉!枉费我们同学一场,你竟然还那么无情地调侃我!”周亚妃毕业后不到两年就结婚生子,而且还顺利的在职场上发挥所长,当然无法体会她的心情了。

 “别把自己说得可怜兮兮的,是你眼高于顶,不肯下嫁,怪谁啊!”“好好好,谁也不怪。总之我先跟你打声招呼,报告下次新书内容的走向,如有任何新发展或变化再跟你联络。”

 “这样好吗?你是说稿子还是恋情…”周亚妃也有点搞不清楚了。

 “你先别紧张,过两天我再传部份情节给你过目,这样总行了吧?下次再聊,趁着还有感觉,我要闭关写稿子去了,拜!”下容拒绝的,她随即挂上了电话,暂时逃避这个不想谈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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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杨博元依旧加班到九点才回到家里。

 幸好他早就习惯孤家寡人的生活模式,虽然偶尔会感觉到冷清寂寞,但至少不必像其它已婚同事回到家里还要忍受子的唠叨不休。

 单身就是有这个好处。

 他从容的到浴室洗去整天工作的疲惫后,顺手将女同事生孩子送的满月油饭放进微波炉里,打算简单的解决今天的晚餐。

 正当他一边用巾擦拭半干的头发时,突然又有人按门铃了。

 会是谁啊?

 他微皱眉头。今晚实在不想再看见任何人了,人在极度疲倦和饥饿之下,总希望能获得适度的休息。

 从门上的窥视玻璃孔看出去,只见邱素绫那稍显变形的脸庞立刻出现。她正有些无聊的摇晃身躯,即使有时候他没看到脸,却也能一眼认出那廉价红色蝴蝶夹的主人。

 叮--咚!唉!他叹了一口气,除非他真的不在家,否则这个女人绝对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叮--

 他倏地打开铁门,及时抢救了电铃的使用年限。

 “原来你在家啊?”

 “…”他挑起眉毛,不语地盯着她看,似在抱怨她的明知故问。

 “洗过澡了?这么早就换上睡衣,不认识你的人一定以为你在公家机关上班,必须早睡早起…”

 照惯例,她总是挂上无的笑容,不管杨博元的反应如何,便径自走进客厅里。

 “小姐,请问你可不可以给我一点隐私权啊?”

 “为什么这么说?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敦亲睦邻做得很好?”

 “是对你好还是对我好?我最近工作很累…”

 “所以我才特别过来看看你,以免你过劳死没人发现。”

 “呸呸呸!乌鸦嘴,我还年轻力壮,正是男人的巅峰时期。”

 邱素绫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然后像土拨鼠一样着鼻翼寻找食物香气来源。

 “嗯!好香的油饭味道…”她边说边捧着肚子,好像饿了几百年一样。“我从下午就开始写稿子,大概有六、七个钟头时间,只喝了三杯咖啡两杯茶…”

 “你又没吃晚饭啊?”杨博元走过去把微波炉里的食物拿出来。“这是同事送的油饭,一起过来吃吧。”

 “哇!好喔!真是有口福,我来得还真是时候。”

 “是吗?我一直怀疑你在我家装针孔摄影机,所以经常不请自来。”

 “我又不是偷窥狂…”她嘴里食物嘟囔着抗议。

 “这给你吃…”他把唯一的一只鸡腿夹到她面前的小盘子里。

 这男人每次见到她都口气冷淡,却总是在不经意的动作中,做出令人感动的体贴之举。

 邱素绫和他已经很熟悉了,自然省去假装客气那一套。

 “这样会不会营养过剩?最近我经常吃这些大鱼大,不知道会不会胆固醇过高?”

 “瞧你一副弱不风的模样,还很有本钱吃,别担心。”

 “可是我没有吃消夜的习惯耶!”她忘了这应该是晚餐。

 杨博元不搭腔。女人就是这么矛盾,分明心里想吃得要命,却又为了怕胖而伤透脑筋的找借口说服自己,好像这样就可以减少一点罪恶感似的。

 “这样好了,我们一人一半,我吃吃味道就行了。”

 邱素绫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的自在,把鸡腿拿到厨房剁成两块,然后把有的那部份又夹回他的碗里。

 算她还有良心!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老实不客气的吃起来,反正这鸡腿本来就是他的。

 “欸!你想不想听有关我和他的后续发展?”

 “我可以拒绝吗?你连吃东西都要说话,不怕消化不良?”

 邱素绫不以为意,恋爱中的女人只要一想起情人,立刻嘴角含笑地说:“你跟我分享食物,我当然要跟你分享幸福的滋味啰!”

 “我觉得跟小瀚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好好。”

 “…”他面无表情的继续扒饭,她以为自己没说清楚。

 “小瀚就是我现任男友啦,他是个大学生,我觉得他好像有点崇拜我,但却又不失温柔体贴,还说我是他的真命天女。我有预感,也许这段感情可以开花结果,等他毕业后…”

 原来她的对象还是个大学生。看着邱素绫一脸梦幻的神情,杨博元再也忍不住打断她,不让她继续织梦下去。

 “你会不会想太多了?也许他有恋母情结也说不定。”

 “又来了!小杨,你不要自己不女朋友就见不得别人幸福,这种酸葡萄的心态,小心哪天变成心理不正常。”

 “我看你才是爱情写多了的后遗症,都已经到这把年纪了还在作梦,好命一点的女人早就结婚生子,孩子都上小学了。”

 她气忿地瞪他一眼。“是吗?那你呢?好命一点的男人早就成家立业,何必每天加班到这个时候,还要自己热饭热菜,没个老婆伺候?”

 邱素绫最听不得别人看不起她的工作。写小说又怎样?尤其写言情小说更需要功力,既得兼顾剧情铺陈张力,又不能写得太过火,于浮滥情。对于题材和文句描绘叙述,她可是一直很认真且战战兢兢,他怎么可以批评得这般轻松!

 火气一上来,她根本忘了自己是跑来人家家里吃饭。而且如果他真有老婆,恐怕她就要不得其门而入,哪还有油饭吃呢?

 幸好杨博元还有一点主人风度,他放下筷子,起身说:“吃油饭容易上火,我想泡点绿茶喝,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他不愠不火的口吻让她有点不好意思,赶紧点点头,赖在椅子上继续安静的吃着她的油饭。

 随后,他把茶放到她面前,开口道:

 “对不起,我好像有点越界管太多了,只是最近工作有点烦,不希望哪天又听到你失恋的消息,所以才想提醒你。”

 “我也不应该说话太冲,我不是故意要批评、刺、打击你的。”她开始发挥作家能言善道的本:“说真的,从认识你开始,我就一直相信你是个会爱女人的男人,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所以我并没有怀疑你为什么不结婚的原因。”

 杨博元递给她一个不相信的眼神。

 “好吧,也许曾经小小的怀疑过,只是好奇而已,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总要有缘分吧!”

 “对对对!缘分是爱情最重要的因素…”

 “那你呢?身经百战还是没把自己嫁出去?”

 “我也很疑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她说得不很真心,状似无辜地耸耸肩。

 “会不会是你太主动,把男人吓跑了?”

 “主动?我有吗?我一向很矜持的,而且还常常因对象不同而改变形象呢!”

 “这倒是真话,如果那些男人看见你现在这副尊容,一定不会想追你了。”

 “我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邱素绫了一下低垂的发丝。“这才是我最真实的一面,是你有福气才可以看见耶!”

 “是邋遢的一面吧。”

 “拜托,我认识的男人中,没几个像你这么井然有序,别跟我说你是处女座的!”

 杨博元微微的笑了笑,这一刻,他们突然聊得比往常多。过去一向都是邱素绫滔滔不绝地说着,而他只有负责听话的份。

 有那么一剎那的时间,他觉得下班后有人可以说说话的感觉也不错,即使这个对像是不请自来的邱素绫,她的健谈和热情在无形中传递着一种温馨。

 也许是因为今天他没有下逐客令,所以这顿饭不知不觉的吃了一个多钟头。

 邱素绫好习惯的把碗里头最后一粒米扫进肚子里后,毫不淑女地打一个嗝,心满意足的伸展四肢。

 “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可口的油饭,大概是因为不用钱吧!需不需要我回报,帮你洗碗盘呢?”

 “你今晚不用赶稿吗?”

 “啊?糟糕!”她看了一下时间,惊呼:“想不到已经快十一点了,我得回去上网和他聊MSN,小杨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下次再帮你洗吧!”

 邱素绫再次一溜烟的跑回家去。反正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像台风似地扫过他家,他也习惯了。

 杨博元无奈地自己收拾残局,谁说只有男人重轻友,看来女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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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二点多了,杨博元躺在上辗转难眠。

 难道是因为最近工作压力太大,所以他居然很难得的失眠了。

 原本质感舒适的丝质睡衣贴在身上总能让他迅速入眠,今晚不知怎么地,总感觉这件睡衣有些绑手绑脚。他左躺右翻的在上尝试了好几个姿势之后,两颗眼睛依然毫无困意地盯着天花板。

 三更半夜的,不知那些醒着的人都在做些什么事情?

 他不想到邱素绫,她是个标准的夜猫子,说不定此刻还在跟她那位小男朋友情话绵绵地聊着MSN。

 一想到这里,杨博元烦躁的翻来覆去,甚至觉得浑身有股燥热窜升,不光是身上的皮肤,彷佛从心窝处的最深层燃起火苗,身体底下的铺变成一张暖炕,得他不得不起身,索别睡了。

 “都是这个女人最近频频来打扰我,破坏我的生理时钟,影响了睡眠品质。”他坐在上嘀嘀咕咕。

 最后,他终于决定起身走到厨房倒杯冰开水来喝。原本充油饭的气味几乎已经消失,再来到客厅时,他隐约闻到一缕似曾相识的清新柑橘香。

 他忆起这是属于邱素绫的味道,她那天盛装约会时,也是这种香水。

 他不好奇,究竟是因为恋爱之故,还是她原本就有香水的习惯,为什么他直到最近才感地意识到这股气息,淡淡的,宛如夏日草香。

 “呿,什么三十二岁的女人,我想她的心智大概只有年纪的一半吧!”

 想起邱素绫谈及新男友时那容光焕发的神采,说真的,他竟有些莫名其妙的嫉妒,他大邱素绫八岁,换言之他和她的男朋友整整相差了十六岁。

 按照社会常理判断,他们才是年龄相当的一对,然而邱素绫宁愿选择小男人,岂不是表明了他已经完全被看老唱衰吗?

 男人的自尊,竟在夜深人静时悄然发作,即使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心里却还是有股不的情忻碞酵着。

 莫非写言情小说的女人,比较注重做做的事情,所以认为年轻就是好?

 嗯!也许是这样吧!

 但说起男雄风这档事,那就因人而异了,至少他就不认为自己“不行”即使已经年届四十。

 “这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发现当邻居这么多年来,他居然对她不甚了解,但却又任由她恣意的穿梭来去,随时来上那么一招“叮咚!我来了”然后复一地听她哭诉一次又一次的失恋情节,还接收一本本的爱情故事,但却一遍也没读过,简直不可思议嘛!

 邱素绫每次一有新书发表,总会兴致的送一本给他,还在小说的最前面签下笔名,然后千叮咛万代,不准把这些书卖到光华商场的旧书摊,说不定等她哪天走红言情小说界,就会有人在网络上竞标旧作品,到时候就价值可期。

 真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那也要看她文笔行不行啊!

 反正今晚是睡不着觉了,干脆去找本她的小说打发一下时间。他跑到书房随便挑了一本,躺回上读了起来。

 这是描写一个想快点赚钱,迅速走红演艺圈的女孩子的故事,一开始就以易换取演出机会为破题,他看得不摇头直呼不可思议。

 “这么写难道不怕破坏善良风俗,导无知又爱作梦的年轻女孩子吗?”

 虽然嘴里批评着,但随着畅的文字和故事情节,他还是逐字逐段的往下看,就算不为其它原因,至少希望能从书里多认识一下邱素绫,他既熟悉又陌生的芳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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