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冲锋队员
() 拎着一只女生的鞋逛菜市场,对我来说感觉
奇怪的。
在菜市场的角落里我找到了正在看移动电视的鞋匠大叔,见我来了,他用目光一扫,
出“我的寂寞谁也不懂”的忧伤表情。
我注意到他用移动电视看的是一场球赛,是中国男足对阵某个从没听过的太平洋岛国。
看了看比分,我知道鞋匠为什么要忧伤了。
鞋匠接过鞋子看了一眼,随口道:“很容易修,但是你得明天再来拿,今天我没心情。”
突然鞋匠浑身一震,激动地大骂道:“我×你们姥姥!又是门柱!你们就不能不照着门柱踢吗!”
我怀着深深的同情离开了这位中国队球迷,希望男足的再一次惨败不会影响他修好班长的鞋。
接下来该去超市买零食了。
曹公公曾经跟我说:女生们喜欢零食,大概就像男生们喜欢抽烟和喝酒一样。
他还以此为依据,想和我分享他从网上学来的“巴普洛夫把妹法”
学过生物的人都知道苏联的巴普洛夫,著名的“条件反shè”就是他发现的。在巴普洛夫的实验里,只要他一摇铃,狗就认为到了开饭时间,即使没准备饭也会
口水。
所以曹公公认为可以利用女生们爱吃零食的特点,实践伟大的巴普洛夫学说。
具体施行步骤是:每天都送零食给你喜欢的女生吃,直到她养成条件反shè,一见到你就想起零食,这样她就会把对零食的爱转移到你身上,最后分不清是喜欢零食还是喜欢你,你就大功告成了。
我觉得这个主意愚不可及,最关键的地方,是怎么让她接受你的零食吧?如果她讨厌你的话,连你的零食也不会接受的。
现在我倒是受命去买零食,一想到班长和小芹吃着我买回来的零食,有点像巴普洛夫的动物实验,我就充
了优越感。
买多点吧,尽量挑一些看上去美味的。
可能是因为吃了两个女生做的晚饭,所以我也想
点吃的给她们吧?
从原始社会开始,互赠食物就是人类的基本礼节,可能已经烙印在基因里了。
才不是想实践什么“巴普洛夫把妹法”呢!
说起来,我还有“花心大萝卜”计划没有实施。
本来今天是个好机会,可以当着小芹的面假意追求一下班长,让小芹对我死心的。
但是好歹我是来探病的,而且继续刺
小芹的话,她说不定会对班长干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留到下周一再说吧,这两天就先暂缓执行。
我一边胡思
想一边走在红楼北街的两排丁香树中间。
有些蓓蕾已经开出了紫sè的花瓣,散发出让人心安的香味。
这个时间,在街上散步、遛狗的大叔大娘有不少。他们看见我,都是一副防贼的表情,只有他们的狗会往我腿上蹭。
远处走过来一个年轻人,在大叔大娘中间非常显眼。
他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烦心的事情,不时咬牙皱眉,面目扭曲,好像有一个隐形人在他后面不断爆他的菊花似的。
不过平心而论,他长得不算难看,至少比我像好人,要是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搂着他的胳膊,周围的人也会评论说这两人是天生一对。
大周末的一个人在街上走,表情这么
搐,难道是被女朋友给甩了吗?
哇哈哈哈哈我真高兴啊!这就是谈恋爱的报应啊!看你的样子,说不定跟我同年,最多大我一岁吧?我叫你早恋,我叫你泡妞!这回玩完了吧!生不如死万念俱灰了吧!
我正在幸灾乐祸,却发现从丁香树的树影中走出来的这个人,穿了一件军绿sè的冲锋衣。
而且,体格很好,身高也跟我不相上下。
这家伙,很符合人们对内衣大盗的描述啊!不会那么巧被我遇见吧?
他一直低头想事情,没有注意到我,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故意撞了他一下肩膀。
他愠怒地抬起头,我们两个脚步都停下了。
我突然发现这张脸好面
。
剑眉入鬓,高
的鼻梁,坚定的嘴
,怎么看都是绝不会背叛革命的英雄好男儿。
但是他一看清我的脸,脸sè立马变得煞白。
惊慌失措的,冷汗直
,好像是见到了鬼。
他这张害怕的脸提醒了我,我想起来他是谁了!
这不是鸭舌帽君的老大,江桥下被我痛扁的痞子五人组的头领,小头目君吗!
难道只是巧合吗?我痛扁你之后没几天,内衣大盗就开始活动了,而且你体格身材跟我差不多,还穿着一件冲锋衣…
原来你就是内衣大盗吗?
鸭舌帽不是说,你感觉当小混混压力很大,所以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吗?
就这么退出江湖啊!就这么排解压力啊!你比那些去超市里捏方便面的白领还丢脸啊!
你偷内衣也就罢了,你这背影还敢长得跟我这么像!先整个容,锯掉几节脊椎骨再出来作案啊!你直接出来偷内衣,害我一直被同学们冤枉啊!
看我今天不打得你妈妈都不认识你!
我刚挥起拳头,小头目君(既然他已经退出江湖,可能以后叫他内衣大盗或者冲锋队员比较合适)转身就跑,这速度估计能破百米世界纪录。
撞上来的猎物怎么能让他飞了?我拔腿便追,一边追还一边在后面喊:
“站住!你小子给我站住!”
冲锋队员哪里肯听,继续跑得像疯了一样。
街道上的大爷大妈都忙不迭地给我俩让出了路,站在旁边一脸揪心地看着。
我大略听见几句他们的谈话。
“老徐家的孩子被人追了啊!恐怕要打起来了吧!”
怎么冲锋队员姓徐吗?他家住在附近?那样的话,万一哪天他不不长眼地去偷小芹的内衣,岂不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追他的人是谁啊?少馆主功夫不是
厉害的吗?怎么还能被别人追呢?”
少馆主?这又是哪来的浑名?难道是内衣馆的馆主吗?
“唉,可能是黑道上的大哥吧,看他一脸凶恶的样子!我说啊,一定是少馆主刚
子回头,那些黑道不许他
离,所以找上门来了…”
你们才是黑道大哥呢!你们全家都是黑道大哥!你们嘴里的少馆主才是小混混们的头目,盗窃少女内衣的无
之徒啊!
冲锋队员徐少馆主可能的确住在附近,比我熟悉地形。他见甩不
我,闪身进了窄巷,好一顿左拐右拐,终于消失不见了。
我很生气,抬起头来,漫无目的地看着视线前方的楼群。
远处有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在肯德基的楼上,挂着一面醒目的霓虹灯招牌,写着“金胜跆拳道馆”几个字。
我立即想到,那个“徐少馆主”难道逃进了这家跆拳道馆?难道他是馆主大人的儿子?
可是既然写着“金胜跆拳道馆”,馆主应该姓金吧?凡是跟韩国、朝鲜扯上关系的人,不都是应该姓金吗?
算了,反正我还身负买零食的任务,今天也算是得到了不少线索,就先放你一条生路吧。
其实偷内衣造成的伤害,跟把舒哲扔进江里之类的事情比,应该算是比较小的吧?
冲锋队员这种行为,是否勉强算得上是“改
归正”呢?至少没原来那么
了?
不,应该是走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上了吧?是从“痞子”转职成“变态”了啊!
听鸭舌帽说起来,冲锋队员似乎是因为被我胖揍,才感觉压力很大退出江湖的。
那样岂不是相当于,我亲手制造出一个偷女孩子内衣的变态来吗?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样一来,学校里那些女生之所以丢内衣,实在是跟我有间接的关系。
她们鄙视我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了。
我暗暗记住了跆拳道馆的地址,以后一定要把这件事搞清楚,彻底了解我和冲锋队员之间的恩怨。
现在先去买零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