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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找古龙喝酒去】
 是夜,呆湾岛雨季过后,稍有了一丝沉寂,但透过户外热风,在夜店里,一群年轻的身体正随着动感而略带。惑的音乐扭动,这就是呆湾的夜店。

 不过,赢病己去的地儿不是夜店,而是夜总会。而且呆湾的夜总会不称夜总会,赢病己刚才一行人的的士逛一圈儿呆北行进的时候,那司机王霄豹就跟他们调侃起来了:“呆湾没有夜总会,夜总会都在香江。我们这里只有这样一种‘夜总会’,请看右侧窗外——”,大家侧身看去,哈哈,竟是一片墓地!

 呆湾人将墓地戏称为“夜总会”,自有意指此地夜间很活跃的不言自明的幽默,令人忍俊不,实际上还传达出的是受中华人关于人的灵魂不死的传统信仰的影响之深。

 在呆湾民众的认知里,酒店就是夜总会。整个呆湾,夜总会业的生意很火爆,消费价格也不菲。看到一份介绍,比较一般档次的夜总会,一个人一小时收费几百新台币,顶级的夜总会收费就更高了,不包括包间、酒水、服务员小费,光小姐的坐台费就每10分钟上百新台币。所以这就是个销金窟,一般工薪的人还真玩不起。

 大傻神情自若的跟着大哥赢病己走进了一家夜总会的门店。刚进门就吸引了工作人员和客人们的注意力,男的靓仔,女的漂亮。

 林凤娇挽着赢病己的手,两人举止极为优雅,简直就像一头豹和一头猫一样不疾不徐,当他们走进来,刹那间许多宾客莫不一拥而上,只为了和他打招呼。显然。在这场和赢病己没装摘下墨镜的情况下,大家都认出来人。

 赢病己有一双火眼金睛。他能看到不断的有画皮被撕扯下来,不断的有魔鬼现出原形,几百年前如是,几百年后仍然如此。人的贪婪、自私与伪善,与人的美好、善良与高洁。并不是皮囊和华服所能遮盖得了的。一颗肮脏的心,即使用珠玉宝石包裹,打造了黄金马桶,建造了豪华陵园又如何?依旧不过最终是匣子里的一捧灰,墓园里的一抷黄土而已。

 对于这方世界,赢病己很自然地融合了进去,成为了他们的一份子,而林凤娇比邓丽君更能融洽这种氛围,和赢病已一起游刃有余的际着。

 一名女侍者还装作若无其事地捧着酒水旋绕而过宾客之间。她捧着酒水盘‘不经意’地经过赢病己的身边,只为接近他。

 “等一下。”

 女侍者蓦然怔住,没想到他磁的嗓音彷佛带着一股魔力般,令人忍不住想停下脚步与他交谈。

 女侍者激动的转过身,望着赢病己小声兮兮道:“请问,赢先生有什么需要么?”

 他优雅地端起她盘中的饮料,一双魔幻般的眼轻扫她的脸庞,嘴逸出炫惑人的浅笑:“你认识我。那是最好了,78号房是我朋友订的。劳烦带我们去吧。”

 女侍者很激动地道:“好的请跟我来。”

 “先等下。”赢病己将她手里端着的一瓶高尊的轩尼诗拿起,跟着才对她笑道:“这瓶酒,和那包厢的所有消费算我账上,等下找我弟兄拿吧。”

 “好的。”

 本来这家夜总会的经理看赢病已这位大名人来了,想要亲自招待,不过见事情顺畅。便唤人道:“这间房打个折给他们。”

 这个曲赢病已并不知道,不过知道了也没太在意,别说这点酒水钱,就算这整家夜总会他要有兴趣也能买得起,只不过没必要而已。

 林凤娇轻盈的脚步伴随在赢病己身侧。跟着随波有他在感到格外安心。

 隔着房门,赢病已老远就听到里面吵闹的猜拳声。

 龙行虎步地走过去刚随手敲了两下门,里面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敲什么门,快把酒拿进来!”

 赢病己微怔一下,反应过来这是把自己当成服务生了。

 林凤娇在一旁掩着嘴儿偷笑的轻笑了一声。

 赢病已拎着洋酒,耸了一下肩膀,扬着淡笑扭门而入。

 包厢里烟雾缭绕,六男一女正围着饭桌喝得正嗨皮。

 听见开门声,背对着赢病已的一个男人立即转身过来,招手道:“别杵着了,快点上酒都快喝光啦!”

 赢病己光内敛。笑望着这人,他对这人可是神以往,曾经从相片看过他。此人正是武侠宗师古龙。

 头大如斗,其貌不扬,而且穿得更是像一个下层工人。

 赢病己几乎要哑然失笑。

 虽然如此,不过别人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他则是深藏不漏、内有乾坤。他的作品是真正深入街头巷尾的文学经典,小说创作始终秉承“求新求变”的宗旨,在二十余年的写作生涯中,他以超凡的想象力、深厚的文学底蕴和锐意变革的创新意识,突破前人窠臼,赋予武侠小说新的生命,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上。小李飞刀、陆小凤、楚留香等众多形象,早已成为当代中华人精神生活的重要角色;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传之广,几乎成为万万中华人最常见的口头禅,对当代中华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赢病已走过去,将一瓶轩尼诗x。o放在桌上。

 古龙见了洋酒眼睛一亮,但随即疑惑道:“我们没叫这个啊!”

 众人纷纷停下来看着他,这时候大家都已经发现赢病己的衣着打扮并不是这店的服务生打扮,而是非常时髦时尚,甚至裁剪的一丝不苟的订制服饰,体贴的穿在衣服主人身上,每一个最合适的地方。真正的有钱人是不会把能够量产的西装放在眼中,哪怕牌子是阿玛尼或者纪梵希,毫无疑问这绝不是个普通的服务生。

 这里唯一的一个女人问道:“这位先生看你的穿着打扮,你不是酒店的人吧?”

 “大明星林凤娇,她怎么也在这。”这时几个男人都惊讶地认出了一旁跟着淡然走进来的林凤娇。

 “大家我,我是陪我先生来的。”林凤娇非常有礼貌的打招呼道。不过说完这句话后她便没再多嘴。而是乖乖的待在赢病已身旁,一个聪明的女人不管自己面对这个社会如何地强势,都懂得如何在公众场合把焦点让给自己的男人。

 从一个女人的的等级,再能心甘情愿的在她男人身边保持沉默,便能衬托出那男人等级究竟如何强大。

 在场人都是人,知道赢病己明显不是一般人。

 赢病已拱手道:“文坛后进赢病已。听闻各位大师在此间煮酒论剑,特来一睹大侠风采,美酒献上,不成敬意!”

 众人一听,都不淡定了。

 他们都是作家,平时深居简出的认识林凤娇不出奇,因为她如今也是呆湾本土人尽皆知的大明星了,曝光率绝对不少,除非大家真的做到深居简出的地步。不然不可能不认识她。而赢病已则不然,因为出道时间太早平时很少曝光在聚光灯下,又隔着一海,大家可能都没见过他,认不出来并不奇怪,但是他的大名绝对如雷贯耳,要比林凤娇响亮不知道多少倍,是名副其实响彻整个东南亚的超级巨星。

 实在是这厮的作品太多分类太多。精品神作太多了,在音乐、小说、表演、漫画都有极深造诣。纵然没见过他的作品他的大名也断然不会不知道的,除非那人是聋子。更何况这群武侠大家怎么可能会不知道香江小说界又出了一名比肩金庸的大师?!

 毫不客气地说。

 《搜神记》开创了玄幻的扛鼎之作,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华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出来,令古龙等宗师都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从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奇幻天王的至尊地位,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的开山之人。更在呆湾崛起了一股奇幻旋风,模仿他笔锋的笔者不计其数,可惜论文比、论想象、目前还无出其右。

 而赢病己编撰的盗墓小说《鬼吹灯》里,虚构了四个盗墓门派。分别为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这种盗墓文化也已经飞快的在呆湾崛起了盗墓旋风,只不过可惜的是呆湾政|府因为不喜盗墓之风,明令止此类书籍传市面,鬼吹灯更一度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港台商贩和粉丝的大力支持下鬼吹灯仍是获得了春风吹又生的一次次新生,人们如今仍在背地里偷偷地传颂。

 就是古龙、诸葛青云、陈青云、李凉、松柏生、卧龙生等大批武侠名家都大为追捧,私下里对赢病己竖起大拇指,并影响了陈青云等鬼派作家。从此之后,盗墓成为两岸小说里面必不可少的一个支流。至于凡人修仙传和修真世界因为篇幅浩大和时间的缘故,还有待长远地挖掘,不过已经因为素有还珠楼主蜀山之风,山雨来风楼的气魄。

 其中继搜神记、鬼吹灯气象之大成之作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一书,掀起的纯爱,它在香江上一夜风行,立刻在港台白领和学生中引发起“空姐狂”三两个月内,销售过数十万,使得赢病已的知名度像一股热在整个东南亚,有华夏文化的地方上延烧开来,达到无国界之境。成为绝对的各层次神话。

 它还有一个奇迹。它是唯一一部,仅靠一书和琼瑶分庭抗礼,一争高下持续数月的奇书,读者粉丝仍在无止境的扩张,迅速蝉食琼瑶的粉丝,而赢病已的书因为除了空姐一书的粉丝,大多数书都是男粉丝不看琼瑶的书,这直接导致琼瑶的粉丝被赢病己分得琼瑶都哭笑不得的在杂志上抱怨:“面对这种尴尬,就连我也有种无处发的憋屈感,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作者用俏皮而秀丽、委婉而深入的独特文笔,造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而此书的魅力正在于不可言说之中。如果任何一种写作的独特,可以被言说,被普及,被复制,那它肯定不是独特的魅力。可以说,空姐是无敌的,能打败它的或许唯有那位创作他的可爱又可恨的作者赢病已了吧。”

 这样一个超级实力派,绝对是不可能被忽略无视的人。青春于蓝而胜于蓝是必然,可老一代见到新一代太过惊,心中总会有些身为一个老人的芥蒂,因为新人的崛起,往往意味老一辈江湖的落幕。

 不过古龙是谁?

 从一个男人的品便大致可以推断出他的朋友圈子如何,人以群分,志不同道不合的人是走不到一块的。所以这里的众人都不会因此嫉妒和排挤赢病已。反而纷纷热情起来。

 一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十分友善的向赢病已打着招呼。

 坐在古龙面对面前,穿西装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说:“我看过你的搜神记和鬼吹灯,觉得非常神幻奇诡我到现在还在追看。”赢病己还没回应,他跟着颇有玩味之意的又蹦出一句话:“你会打麻将吗?会的话我们或许会成为好朋友!”

 赢病已恍然大悟的点点头,他已经认出这人是诸葛青云,亦是古龙的师父之一。此人好麻成,没事儿就是逮着卧龙生等在家里打麻将,打起来就忘了时间。等到出版社来催稿,才想起一个字没码,于是就叫旁边还没出名的古龙代笔。

 记得诸葛青云这厮经常不务正业,第一本书就太监,《江湖夜雨十年灯》更是换了好几个作者,第一集他自己写完,第二集交给古龙,三到十集就换成倪匡来写,最后三十集还是由司马紫烟完成。

 赢病已想到这里,随即笑着话:“略懂!”

 这可就是实实在在的谦虚话了,麻将算个?赢病已谁人?十八岁前吃喝玩乐一条龙,杠杠的大拇指,逢人都要道声牛的主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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