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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か 青天白日鬼吹灯,吓人程度五
 高照。

 赢家宅院。

 宽敞的大厅中,鬼故事的钟伟明问:“这鬼吹灯,按字面上的意思是鬼,吹熄灯吗?”

 提到这,赢病己自得一笑。

 赢病己所要讲的便是被号称为盗墓两大圣经之一鬼吹灯之中的故事。这部小说卖的超级火爆,而且做为有声小说也是一绝,在网上的版本全国各地的都有,内地的粤语的,男的女的,味道都是大不相同却都为人所追捧。这几天赢病己除了和猫熊鼓捣和空姐,还了两本长篇小说,和几部短篇小说,都尚在速连载,这就是其中之一。

 鬼和笔记。

 从对人物的描写来说,鬼吹灯稍胜一筹。盗墓笔记对主角思想上的描写和行动的刻画有点罗嗦,反之鬼吹灯就比较简洁点,并且笔记中的主角好象水平有限,很多事情说不出所以然来。让人感觉很不专业,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有意让主角在后面的章节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这样处理的。

 并且赢病己对比这两个主角,很明显看出鬼的主角在每次行动中起码在风水上的研究比其他主要人物水平要高,但笔记的主角体现不出他在哪方面有更好的发挥。对于其他人物,鬼中的胖子,s杨,以及其他出现的人物,鬼的处理都比较出色,胖子口子革-命口号,看到了冥器就忘了危险,大大咧咧的个性很是突出,s杨话不算多,但说的每句话都让人信服,一看就知道是个专业人士,遇到事情非常的冷静,这些人物的刻画可以说是成功的,再看笔记中的人物,在笔记的主要人物中竟然也有个胖子,说话也是革-命口号,也是贪财大胆的主,可惜这个人物给鬼占了先,再用就落了下风了;还有个闷油瓶这人物,冷漠、水平高,他的两个手指很厉害,算是写的较好的一个人了,但因为笔记中的奇异事件揪心的情节代的不够清晰,让赢病己常有作者怎么不给说清楚的郁闷,直接限制这个高手发挥,个人感觉这个人物还可以在挖挖,缺乏鲜明的特点是笔记中人物的一个硬伤。

 从内容来说鬼也比笔记强些,算的上是做到了鬼话连篇,在整体的构思来说其实笔记并不比鬼逊,但是具体到了墓地与灵异的描写就比不到鬼了,因为鬼在描述这些东西的时候更能足读者的好奇心,就好比你听八卦新闻,你总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鬼能告诉你,可笔记还是不够,说的不大清楚,让人有些干急。所以赢病己才觉得笔记没让闷油瓶这人物发挥好。

 另外说到这类小说,就一定是要看其诡异的程度,在这方面,赢病己认为笔记倒真能做到长江后推前了,比鬼写的更好点。鬼其实在献王墓这章写的就不够揪心,因为总让人感觉太过于强求科学合理的解释所遇到的奇人怪事了,反而疏忽了,所谓灵异,所谓惊悚其实就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有些事情说的怪异点反而更能发读者的阅读的兴趣,并且鬼中的矛盾一般都是敌我矛盾,就是盗墓与反盗墓的对立,主角等人与墓地中的机关、粽子等斗智斗勇。但笔记中除了敌我矛盾外,还有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单只闷油瓶身世未明,是人是鬼未知,相貌竟然和20年前的照片没什么两样,而且连三叔这个与主角相处多年的长辈也出现这样的问题,竟然可能在20年前就给妖怪控制了,或是就是怪物转化的,连同行的女子阿宁好象也与20年前的事情挂钩了,这种写法是非常东方式的鬼故事,确实值得一看。

 赢病己没有将盗墓笔记看完,仅大致看过一遍,总结来说,赢病己更偏爱鬼吹灯,因为他以前是在家酷狗的时候,无意挑中的这部有声小说,当时青天白的就被吓出一身冷汗,好听程度和吓人程度以及故事趣味,那就是一绝!

 赢病己是非常佩服原作者亦真亦假,鬼话连篇的本事。因而赢病己选择了这部二十一世纪盗墓开山之鬼书!

 “这鬼吹灯究竟是有何讲究!?”

 赢病己没有直接回答,调整了一下呼吸道:“这是我在孩童年间从街坊四邻哪里听到的事情。传说历史传至今一共有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而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一个门派。”

 赢病己模仿张震讲故事的语气、语调和节奏道:“据说在三国时魏王曹由于没有军费,所以在手下集齐了一支军队专门筹集军饷,而筹集军饷的方法就是专门挖前朝王公贵族的陵墓,甚至连汉代的陵墓都不会放过,这支军队的头就被称为摸金校尉,据说摸金派也就是这样传下来的,曹就是摸金派的祖师爷。”

 “摸金校尉?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名词。”何燕燕闻言,忍不住对身旁沉默寡言的郑桂康问道:“郑大哥,你对历史熟悉一些,咱们中国有这个官职?”

 张剑云嘀咕了一句:“装神鬼。”

 大家没理他,都将视线投住在郑桂康的身上。

 郑桂康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历史上曹的确是盗过墓,摸金校尉的确也有这个词,东汉陈琳曾经写过一篇《为袁绍檄豫州》其中记载:又特置发球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按照这个史载来说,应该确有其事,不过我并不太确定,因为资料太少了。”

 见大家都被吸引住了,赢病己紧接着愈发小声,似在诉说著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般道:“我们故事中的主角儿便是这摸金派的人,而摸金门派有一条铁一般的规矩,人点烛,鬼吹灯。我们的这个故事题目的来历也就来源于此。”

 “人点烛,鬼吹灯?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点烛,而且鬼为什么吹灯,难道是为了吓人。”这是赢仙凤忍不住好奇心问的问题。

 赢仙凤问出了大家的疑问,便听赢病己闭了一次眼睛,然后猛的睁开,不急不缓地向大家诉说道:“所谓人点烛,鬼吹灯这是传说之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是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口中含玉,身覆金玉,前还有护心玉,手抓玉如意,甚至连门都着宝石。在这个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须给死者留下一两件宝物。”

 赢病己边说,众人边听边点头,都觉得有意思,这是涨姿势了。

 重点来了,赢病己加重了语气道:“在此之间,如果点在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务原样放回去——然后必须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响头,按照原路退回去。”

 这话说的,为什么呢?大家都感觉到奇怪。接下来,赢病己给出了解释道:

 “因为啊!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内,那就不好说了原因各异,不过很有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了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种舍命不舍财的主,硬抢他的东西绝对没好。因此相传人点烛,鬼吹灯这是祖师爷所定下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赢病己的语言决不累赘,离的感觉一路展开,让钟伟明等人心惊胆战的同时,又急探索故事的一个个谜团。

 这会儿,赢病己用最低沉,最沉静的腔调缓缓念道:“有谚语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这段谚语念出来,这就不得了了,真实立马上升一个高度,众人都不觉信了几分,连已坐在最边上原本还有些漫不经心不以为意的张剑云都靠过了身子,一双手紧紧抓著桌面,竖起耳朵倾听赢病己娓娓道来。

 赢病己所讲的东西,在钟伟明等人听来,犹如面对一盘精致的家常小炒,不仅让人食大增,而且绝对让人吃得舒服。

 钟伟明也算个文人这个活字典肚子里没点干货怎么行,见赢病己说完,也搭上腔道:“其实这个在东南角点灯,如果灯熄灭就退出其实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你们想啊,那可是千年封闭的古墓,历经千百年来都没有空气流通,这样突然闯入,人或许会因为空气不好而中毒。”

 钟伟明不动声的小小拍了一个马,笑着伸出大拇指道:“赢先生果然是有真本事的人,光刚才这些知识我钟伟明就可说声佩服!”

 一直憋住没说话的李若彤再也忍不住,口而出道:“那是,我病己哥是全天下最厉害的。”

 “哈哈~”李若彤的话让众人一乐,发出轰然大笑声,紧张的气氛也因此稍稍缓解。

 赢病己不急,主菜还没上来呢。继续讲道:“摸金校尉主要是依靠观风水,辩气象,以《易经》为宗旨,以定为古墓的位,所以说这个派别是四个盗墓派别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

 赢病己打一开始就挖了一个坑,接下来所有人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恐惧的陷阱而无处可逃。

 虽然有点落面子,忍不住好奇心的张剑云就当挑刺而道:“那照你这个说话,其他地三个盗墓门派分门别类的又是怎么个讲究,又是依靠什么来盗墓。”

 “四大派之一的发丘派被人称作发丘天官或者是发丘中郎将,这传说啊!这一派的祖师爷是一个道士,这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祖传的缩骨功练得更是炉火纯青,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绵,伸放自如随心所,因为发丘天官大多是身材矮小者,而且缩骨保命的功夫是一,盗墓时用洛铲所打的盗口之小几乎连孩童也难以钻下,他却能像土拨鼠一般轻松自如,这就是发丘天官的方法。”赢病己说完,又接连讲述其他派别和盗墓的一些常识也是黑话。

 赢病己说完这几段引子过后,裂开了诡笑的嘴。围在一张桌子的六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离得最近的李若彤和赢仙凤更忍不住抓著赢病己的衣袖和手臂。

 从经典的第一章白纸人开始。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实在话,刚开始包括钟伟明在内都不是太过在意,因为盗墓嘛毕竟是缺德事,对该故事的内容也没有一点期待,不过对于赢病己讲的知识还是颇有兴趣的也就耐住子继续听,没想到越往下听,那种莫名的寒在这青天白越逐渐涌上身心。

 当赢病己说到一个糊纸人纸马的匠人糊出的纸人,徒然活了过来并开口吐真言说想嫁给胡国华的时候,何燕燕三个女生,由于天胆小,忍不住率先打了个寒颤,李若彤两女更吓得紧紧捏住赢病己的两胳膊,见多识广的钟伟明眼神也认真了起来,整个屋内的气氛一下子阴冷了许多!

 当赢病己阴沉着脸,讲到白纸人让胡国华去她的坟地挖坟,胡国华贪心地去了,结果被白纸人吃了心肝。

 情节到这里顿时紧凑,大家的呼吸都跟着紧了一紧!张剑云听得一愣一愣的,脸色煞白起来,赢病己信手拈来的恐怖桥段叫人忍不住脊背发冷,轻而易举地冲破他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在惊悚氛围中不能自拔…

 越来越曲折离奇的情节,让人无意识地深入其中不能自拔。匪夷所思的逻辑,使人绞尽脑汁而不得其解。如深夜里镜子偶尔折出的幽冷光线,动人心魄!

 就连接触这些鬼神怪谈的钟伟明,听着听着,在不知不觉之中已察觉到身上的汗孔都收缩了,一股寒意仿佛从赢病己笑口噬噬的嘴巴里出来,故事一下就将他和所有人抓住了!

 随着剧情继续推动,一章两章缓缓过去。屋子里的所有人再也感受不到屋外的炎热,竟都全身冒出黏答答的冷汗。

 预料之外的恐怖,命中注定的恐怖,都不至于让他们如此害怕——明明外面阳光灿烂,明明幸福平安,明明没做亏心事,明明在听着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恐怖故事…突然,像有一只不怀善意的手背后颤巍巍地伸过来了,它是来要命的。

 从这天开始,钟伟明便开始感觉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赢病己的小说;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赢病己这个名字就刀刻般地深深嵌在他的脑海里——虽然钟伟明一向不喜欢记作者的名字,但是赢病己这个名字却因为他的文章而变得美丽而复杂,充魅力以及神秘感。

 鬼吹灯!

 人动心!

 冷冷戚戚,吓死我了!

 “啊啊啊啊啊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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