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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姐做朋友
  时针准时指向十点,郑因抖擞抖擞精神,完最后一口烟,使劲按在垃圾桶上,一边推门,一边缓缓的吐出烟雾。

 门背后的上,童妮光滑的后背顺着门一点点漏了出来,月光洋洋洒洒的照在她的背上,感而人。

 眼前的人慢慢的回过头,白色的内往上,乌央央的长发倾泻而下,发丝所到的范围内,一览无余。

 再往上看,一张小巧的脸,眼睛大而有神,特意涂红的嘴,微微一张,仿佛是世界上最人的尤物。

 一口烟吐完,郑因反脚踢上门,熟练的从一架上拉过一件衣服,扔到上。把房内的灯全部关上,起身走人。

 “小姐,晚安。”

 才刚拉开的门再次关上,郑因走回门口,随便找了个地坐下,开始今晚的工作。

 其实她的工作聊胜于无,就是工资很高,对于她这个几近饿死的人来说,钱很重要。

 从前,她是兵,现在是集天老板童成小女儿童妮的贴身保镖。退役后,郑因本打算回老家种田,自给自足的,回去了之后发现家里的房子都已经拆掉了,认识的人寥寥无几,没有了遮风避雨的地方,只能另谋出路。

 到了市里的火车站,郑因还是不知道去哪,干脆买了最近的一班火车,到了现在这个她原来知都不知道的地方。

 郑因做过很多工作,因为是当兵出来的,文化不够,好在有一身本领,刚开始想去保安,可因为脚上的旧伤,动作只要一大就会牵扯到骨头,最后疼的还是她自己,没办法,只能去做杂活,这样颠簸了很久,很难得的,郑因遇上了人。

 说是人也不,那人名叫钱平,是郑因很久很久以前去学校当教官的时候教的学生,现在在L市一家开了一家酒吧,知道郑因正在找工作,二话没说让郑因到酒吧里做了主管,每天要做的事情也不多,就是管管手下的人,看着喝醉酒的人不要闹事。

 如果在以前,受人恩惠这种事,郑因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奈何现在虎落平,面子就算再大,在生存面前,什么都不是。就这样,郑因安定了下来,直到前阵子无意之中遇到了童妮。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一个天明气朗的周末,童妮大小姐突然心血来拉着她的闺蜜兼狐朋狗友陈倩倩去了酒吧。

 钱平开的酒吧名字取的很好听,叫绯遇,来绯遇的人多数都是冲着遇来的,童妮自然也不例外。

 当时绯遇正在准备开门,时间尚早,郑因就坐在门口抽烟。看到童妮走过来,还特意看了一眼。来酒吧的人多数打扮的光鲜亮丽,童妮却十分独特的穿了一条纯白的裙子,衬得特纯洁无暇。郑因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对干净的东西总是有些向往,当下多看了童妮几眼,这几眼,就那么记住了。

 接下来就是狗血到不行的剧情。

 童妮第一次到酒吧去,见什么东西都新鲜,就在酒吧里坐了很久,都快打烊了才走,恰巧打烊的时候酒吧里醉酒的人多,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几个喝醉酒的客人绊在了一起,吵吵嚷嚷的打了起来,正巧童妮在里面,郑因赶紧去处理,好不容易把闹事的人安抚好,郑因已经累的不行。

 刚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郑因就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童妮和陈倩倩。

 童妮抱着陈倩倩,把对方护在身下,一起窝在沙发旁边,努力降低存在感。郑因看着童妮那小小的身躯,还要试图保护一个比她还大一圈的人,当时就笑了,走过去敲敲童妮前面的面板。

 “人都已经走了。”

 童妮抬起头,左看右看,确定人都走了,这才站起来,很可怜的看了郑因一眼。就这一眼,让郑因心里一动。

 看向她的眼神十分的清澈,郑因想起以前老家里的那条河,也是这样的干净,没有任何杂质,就算轻轻搅动一下水底的泥巴,也会迅速的沉淀下去。

 但那也只是一动,郑因很快回过神。

 “是你救的我们吗?”

 郑因摇摇头。“快回去吧。”

 其实这事很简单,就是分内的事,可童妮偏偏对她一见钟情了,从小看多了爱情小说的童妮大小姐深深陷在了英雄救美的烂梗里,认定郑因是她的白马公主,从此决定一心一意追随郑因。

 第二天刚去上班,钱平就把她叫去了办公室。

 “因姐,你还记得昨晚那个妞不?”

 “谁?”

 “就昨晚你和她说话的那个,穿白裙子的。”钱平递给郑因一支烟,郑因接过,顺手帮钱平点上。

 “嗯。”

 “那妞叫童妮,刚又来了,。”

 郑因吐出一口烟雾,皱皱眉。“怎么?”

 来就来吧,还值得专门和她说?

 “我昨晚看着她就有点眼,然后就找人查了一下,不查不知道,原来这童妮还来头不小,她爸,居然是童天成。”

 童天成这个人郑因知道,L市的首富,L市近三分之一的房地产公司都是童天成名下的。童天成本人也很低调,对*保护的很好,平时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没想到他的女儿居然就在他们酒吧里晃来晃去,这要是叫有心人知道了,童天成不掉块真是对不起他赚的那么多钱。

 “嗯。”

 钱平拍拍郑因的肩,道:“千万别让她在我们这出事。”

 “嗯。”

 踩灭烟头,郑因走出办公室,开始工作。

 对于酒吧里来了个千金大小姐的事,对她倒是没多大影响,千金大小姐的世界和她相隔的太远,她也从没有那么野心要加入到有钱人的圈子里,只是出于钱平的话,还是提点了一下手下的人,让他们看着点,别让人接近童妮。

 才刚下楼,童妮就了上来。

 童妮今天穿的还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对比昨天的只是款式不同,她本身就很小巧,又是娃娃脸,从头到脚怎么看都很像个没进入社会的大学生。

 “你好,我叫童妮,谢谢你昨天救了我。”童妮笑着伸出手,出两颗小虎牙。

 “郑因,不用谢。”

 “嗯,我可以请你吃顿饭吗?”

 “我在工作。”

 对郑因毫不留情的拒绝,童妮也不生气,笑道:“我可以等你下班。”

 “下班了我要休息。”

 “那明天白天呢?”

 “没空。”

 “那什么时候有空?”

 “暂时不知道。”

 “我可以一直等你,直到你有空的。”

 郑因停下脚步,定定的看了童妮一眼,低下头,从包里掏出烟。“哦。”

 晚八点,客人渐渐多了起来,童妮从吧台中间换到了角落里,垂着头,和身边的人说悄悄话,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对于童妮的低调郑因很满意,省得她费心机去照顾她一个人。

 好在一晚上倒是风平静,上班,酒吧人少,早早的就散了场。

 郑因在大厅里找了个位坐下,看着服务员打扫卫生,等着下班。

 才刚坐下,童妮就凑了过来。

 “因姐。”这自来的称呼,让郑因皱了皱眉。

 “嗯。”

 “今天下班的很早,去吃个宵夜?”

 不知道为什么,郑因觉得童妮总是十分想和她独处,做些什么不知道,就是老想约她出去。郑因很奇怪,有事直接说不就可以了,干嘛一定要两个人的时候才能说呢?

 “有事?”这么想着,郑因就直接问了出来。

 童妮咬了咬下,轻声道:“我想和你个朋友。”

 “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朋友,是…。。是哪种…能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朋友。”后面的话声音很小,但是郑因还是听清楚了。

 郑因在部队多年,很多事情都见过,手下女同志也有,甚至还对她坦白过,郑因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影响任务,她都无所谓。但从前在部队里见到的都是十分含蓄的,从没想过她刚一出部队,就碰上这么豪放的妹子。郑因不住想,原来这个世界已经这么开放了。

 说是说能接受,郑因却从没想过要和任何一个人过一辈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郑因话很少,不是不想说,而是她知道自己不会说话,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寡言的习惯。现在这个时候,郑因更不知道要怎么说了,腹稿空空,憋了半天都没憋出一个字。

 郑因纠结着,童妮也慌了,对方半天不说话,肯定不是她这个圈子里的人,这下偷不成蚀把米了,连忙道:“对不起,我我我让你为难了。”

 这时,郑因缓缓道:“闺蜜?一辈子的闺蜜吗?很不错,可以。”

 对方都给了自己台阶下,童妮自然领悟,忙不断点头:“啊…对,一辈子的闺蜜。”

 童妮使劲点点头,郑因笑笑,伸出手。“那再重新认识一遍,我叫郑因。”

 “我叫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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