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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路上见闻
  在雕的世界,不去惦记《九真经》人几乎是没有的,它的惑力太大,即使是欧克,也会心动,特别是,他很清楚欧锋对《九真经》的向往。

 欧锋,就是为了这本书,做下了那么多让人不齿的事情,就是为了这本书,最后变得疯疯癫癫的。

 欧克知道现在《九真经》还在王重手里,而将来若是…想了又想,得到《九真经》的机会还是很大的,或许,他应该去学梵文。

 梵文就是印度的语言,一般,也只有学佛的会学梵文,欧克这个想法倒是让欧锋惊异无比。

 “梵文?”

 “是的,叔叔,我想学梵文,有什么办法吗?”这是欧克难得想欧锋提出要求。

 “梵文是一种宗教的语言,克儿怎么会想学?”

 “叔叔,我能不说吗?”

 “我不会问。”欧克没有多话,在半个月后却为欧克找来了一个和尚,或许是绑来的。

 那个和尚不过七十来岁,颤颤巍巍,对这里的一切都充了恐惧,这,并不是一个武林中人。

 “不知施主请我来是为了什么?”他的皮肤上是点点暗斑,非常松弛,眼睛也不再清明。

 “你会梵文?”欧克问,暗自叹了口气,给对方搬了个凳子。

 “会,会的不多,我年轻的时候去过吐蕃白宫…”那个老和尚不敢坐。

 “你坐下吧,”欧克开口,他不想欺负一个老人“我只是想学梵文。”

 “这位爷,我懂得不多…”那个老和尚突然叫起来…

 老和尚的确懂得不多,这个没多久之后欧克就知道了,老和尚年轻的时候到处奔走过日子,跟一个喇嘛学过梵文,却没学,后来为了生活自己当了和尚,更为了让自己看起来高深一点,就告诉别人他曾经向一个得道高僧学过佛法…

 欧克只能苦笑。

 他学了一个月梵文就把老和尚会的那些学的差不多了,老和尚无亲无故,欧克也没亏待了他,在山下给他了个住处,差人照看着,只是这么一来,学梵文的想法也淡了,至于那些道家经典什么的,虽然知道或许用得上,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略看了些,倒是佩服起那个能从里头悟出武功来的黄裳了。

 欧克也念过那个《九真经》,只可惜,这时多半还没有这本书,他记得那书是一个曾为道为僧为儒的僧人所著,该僧人曾与王重斗酒获胜,因而得以披阅《九真经》,后来,就写出了与偏重道家柔不同的《九真经》,并将之写在了一本佛经里。

 在白驼山的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欧克终于有了欧锋的一成功力,也了十二岁。

 “克儿,只是一成功力而已,招式…经验你却是连江湖上的一个混混也不如。”欧锋说的是实话,欧克并不怕枯燥,因而内力练的不错,但是招式,对于一个尚未长成的孩子来说,欧克不可能练好那些招式,即使练好了,对敌的时候也会吃亏,而经验,这个经验并不是简单的对敌经验,还有的,是对这个江湖,对这个社会的了解。

 “叔叔,我知道。”欧克明白自己的情况,但是他依然坚定地望着欧锋。

 “你一定要下山吗?”

 “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欧克开口,将来的一切,有没有机会全部抹杀?他不希望,一切还照着历史发展,他更不希望,欧锋有那样一个结局。

 欧锋并没有拦着,他只是嘱咐了阿大好好看着欧克,又找了几个侍卫跟着。

 下了山,欧克只是慢慢地走着,现在,连雕的开篇都还有好些年,王重,还过的好好的。

 他有那么一段时间的迷茫,关于自己的该去哪里…

 或许,只是随便走走?

 游牧民族,当有一天他们落在地上,他们就会失去了他们的矫健,金人,蒙古人,还有人…是权利和安逸让他们沉沦了。

 在金国的地方,繁荣的社会背后是无边的黑暗。

 欧克就在这么一个地方,泥地,走几步就会让鞋子变得很重,人们只能尽量找有草或石子的地方落脚,旁边是各种泥墙垒砌的房子,上面盖了稻草,一些小孩子在玩蚯蚓,阿大和几个侍卫一脸的不愿,却不敢抱怨,因为欧克是走在最前面的。

 来这里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只是欧克无意中发现了这样一个地方。

 明明,刚下过雨…大都市里,雨后的一切都变得清明,陶华就喜欢在那样的日子里出去逛逛,而这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阿大,你说,为什么那么多人标榜着自己是侠义之士,做的,却全是为了一己之私呢?”欧克突然开口,或许真的只是郭靖那个傻小子才记挂这百姓,不,应该是大宋江山吧,只是贫穷,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

 “人,总是会有自己的追求。”阿大愣了愣,开口。

 欧克转身离开:“我们去全真教。”

 来到全真教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赶路的时间确实是过的很快的,特别是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古代。

 全真教所在的地方和别处也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山还是山,欧克带着几个侍卫到处逛了一圈,也没有什么收获,悻悻然回到了山脚下。

 雕里说的那个神奇的活死人墓,没有足够的时间确实是找不到的,欧克也知道那个能和王重并肩的奇女子是死在华山论剑之前,甚至那个时侯,王重对《玉女神功》无能为力。

 王重,在这点上,在他将《九真经》刻在活死人墓里的时候,他,就已经让很多人质疑了。

 欧克喜欢喝酒,喝那些香醇的农家自制的米酒,他也不多喝,只是喜欢那个味道,以前,陶华的母亲,总是自己蒸了米饭酿酒,带着淡淡甜味的米酒是爷爷还有爸爸都喜欢的。

 终南山的山脚下有个繁荣的小镇,和白驼山下的小镇很相似——不是指外在,而是说内里,至少,在这里,人人都称颂那个为国为民的王重,人人就把希望放在那些山上的人身上。

 小小的客栈,或许很不专业,只是饭店正好有空房而已,客人来了,便整理出来住人,价格也不贵,欧克在这里吃了些东西,就早早地回了房,古代可没有什么夜市好逛,多半也只有像元宵这样的日子才热闹些,而青楼之类,也只有大点的地方才有,这些小镇,顶多是有几个大家心知肚明的暗娼,都是在艰难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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