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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又是雷锋干的?
 从这几张照片来看,说明了这几点:丁逸在几年前某月的某一天的晚上,来到这家“什么宾馆”,在大约二十几分钟之后,孙兰也进了这家宾馆,然后来到25层,进了“2525”号房。再然后在她进入这房间的大约三个小时之后,凌晨时分,孙兰离开了“2525”号房。

 迄今为止,并没有证据证明丁逸和孙兰进了同一间房里。因为这些照片反映的线索,只有丁逸进这宾馆的情景,却没有丁逸走进“2525”号房的照片。

 如果仅仅是上面的几张照片,丁逸完全可以编个理由抵赖过去。他和孙兰在同一天住进了这家宾馆,并不能证明他和孙兰之间生了什么嘛。只是巧合而已,虽然在同一酒店,但孙兰进的是“2525”号房,我丁逸一个人住进的却是“3838”号房,完全不相干嘛。如果方然让他解释为什么要一个人住进“3838”号房,那是因为一是他想登高远眺,以舒展自己沉重的忧国忧民的心情,二是为了触景生情,特意要住到“3838”号房,就是为了看到这房号之后,就想到了伟大的三八妇女节,想起了全世界妇女们为全人类做出的伟大贡献,用以教育自己尊重妇女,进而完成一次男女平等女伟大生男生女都一样还是只生一个好的思想教育的机会,总之,动机是很纯洁的。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丁逸和孙兰之间有什么坏想法有什么坏企图,两人都是心怀鬼胎妄图私下里沟通,但由于空间条件的限制,那也只能神不能相,而神行为,即使再/秽再低级再下再无再儿童不宜,那也是不能被定罪的。嘿嘿嘿嘿。

 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想法并不构成犯罪。所以神作为两个人的/秽想法,也是不能被定罪的。

 不愧在监狱大学深造了三年,丁逸对我国法律的条文是非常的清楚。

 但接下来的这张照片,却把丁逸的可能的说辞彻底粉碎了。丁逸的狡辩意图,在这张照片面前,只有瑟瑟抖的份儿了。

 这就是接下来的九号照片了,照片上显示的时间,是当天早上的十点多钟,是丁逸走出酒店房门的照片。拍的是丁逸的侧影。很明显可以看出,八号照片和九号照片,拍摄的角度几乎完全一样,都是在丁逸房门的斜侧方拍摄的。丁逸把两张照片对比了一下,从房门的角度就可以看出,丁逸和孙兰两人,都是从同一房间里走出来的,就是那间“2525”房。只是时间不同,孙兰是凌晨离开的,而丁逸,却是在上午十点多钟才离开。

 这就可以证明,虽然两人既不是同时进的这房间,也不是同时出的这房间,但大约在三个多小时的这么一段时间里,他们两人是在这同一间房间里面的,翻译成通俗唱法,就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丁逸回想,当时在自己出门时,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过道里有没有人在丁逸的心里毫无印象。即使有人偷*拍,丁逸也毫无察觉。看来做这事的人相当地专业。

 并且这人很有毅力,在前一天的晚上拍摄了孙兰进出这房间的照片后,坚守岗位,等到丁逸出来,再拍摄了他离开这房间的照片,使这一组照片形成了证据链,让丁逸和孙兰无法抵赖。

 “专业精神啊。”丁逸在心里由衷赞叹道。

 但好像有什么事不太对头。丁逸想了想,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在楼道里守了一夜来拍他们的照片,即使不被自己和孙兰现,也会被酒店的监控镜头捕捉到,自然会被酒店里英勇的保安人员当作犯罪嫌疑人所擒拿。所以,合理的解释是,拍照的人并没有守在楼道里,而是可能用了一些微拍的装置,遥控拍摄的这些照片。

 而这些微拍的装置,很可能被他们粘贴在了“2525”房斜对面的墙上,就像塑胶炸弹一样,用类似口香糖的胶状物体,就可以将微型相机的镜头粘贴在墙壁上,偷*拍的人潜伏在某个房间,只需遥控着这些微拍装置,就可以拍到这些照片了。

 这从后面两张照片中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孙兰和丁逸离开的时间相差数个小时,但两张照片的角度和位置,几乎一模一样。

 这说明拍照的机器,应该放置在同一位置上。而如果是人工来偷*拍,不太可能在相差若干小时后,在拍摄心情紧张力求避免暴的情况下,仍能拍出角度和位置完全一模一样的照片出来。

 而这些微拍的装置,通常是专业的侦探公司里才会有的。

 这说明敌人极其专业。

 很可能是那个捉公司干的。因为他们就是专业的侦探公司。

 自己在明,敌人在暗,再加上自己没有敌情意识,所以当时被人偷*拍了,也是毫不知情。现在这些照片竟然到了方然的手上,不知她是从何途径得到的呢?

 “谁给你的这些照片?”丁逸问道。

 方然看来并不想难为他,所以对这照片的来源并没有卖什么关子。

 “是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方然道:“通过快递方式寄给我的。”

 “快递方式?”丁逸想了一下,道:“快递方式应该是有寄件人姓名和地址的呀,还有寄件人的电话号码,你难道没看一下究竟是何人寄的吗?”

 方然摇了摇头:“留的电话我打过去都是空号,寄件人姓名是雷锋。用这种方式来寄这快件,肯定是学雷锋做好事,不愿留下自己的姓名了。这说明世上还是好人多呗。”

 虽然说到了丁逸和孙兰偷情的事,方然有些黯然,但毕竟时过境迁,伤害已远不及当初她拿到这些照片时这么重了,所以除了黯然的神色之外,方然还有心情称赞了这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

 “雷锋?”丁逸忽然想了起来,有人把他和谢薇偷情的照片交给**时,署的也是“雷锋”的名字。这么看来,这两件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或是同一个组织干的。

 但当时,他们把照片寄给了**,其目的是为了让**醋海生波,让他找人来殴打丁逸,在丁逸气愤难平的情况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举动,将殴打他的人捅伤,这样,就能把丁逸送进了监狱。

 事实上,丁逸确实因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漏*点犯罪,导致了他的三年牢狱之灾。

 但把照片寄给方然,对寄照片的人会有什么好处?

 “这些照片你是在什么时候得到的呢?”丁逸又问。

 “是在你入狱后不久。”方然说。她想了想,又道:“大概是在你被判刑之后一两个礼拜吧。”

 就是说,自己被判刑之后,这些照片才到了方然的手上。如果像司徒兵所说的那样,某人想让他丁逸被判刑入狱的话,事实上当时他已经被判刑入了狱,对手想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们为什么还要把这些照片寄给方然呢?除了让她对丁逸更加失望更加痛心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用处。

 “郭林辉?”丁逸的脑海中,忽然闪出了这么一个名字。

 他的心怦怦跳了起来。

 “你和郭林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犹豫了一下,觉得问这个问题会有些尴尬,但为了搞清事情的真相,他还是问起了方然。

 方然越伤心越痛苦越觉得丁逸背叛了自己,就越容易倒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而这个男人,就是现在方然的老公郭林辉。

 他是最大的受益者。

 所以,丁逸问起了方然这个问题。

 如果方然在得知丁逸背叛了自己和谢薇有染的情况下,已经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再看到丁逸和孙兰的这些偷情照片之后,那是更加地痛不生,撕心裂肺,觉得自己被丁逸背叛得如此彻底,自然会有了报复、补偿的想法。在这种想法下,郭林辉作为最接近方然的人,是最有机会作为方然报复丁逸偷情的一个工具,和方然亲近并最终得到她的。

 最终的结果,他确是如愿以偿得到了方然。

 “你问这个干什么?”方然道。

 “没什么。”丁逸道:“只是好奇,和你们多年未见了,我也是许久没和郭林辉接触了,所以我想问一下你们的情况,了解一下你们当时的恋爱经验,这些经验对我来说,也可以起到一个借鉴的作用。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苛政猛于虎也。卖炭翁,爱洗花澡南山中。南山温泉,天高云淡。”

 丁逸为了不让方然搞清自己的真实意图,故意引经据典,说出了许多毫无关联的话来,以分散方然的注意力,并藉此掩盖了自己的真实意图。

 从他的这些台词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文学水平,仍然停留在初中语文的层次上。除了在初中语文课本中所学到的一些知识外,丁逸从电视广告中也活学活用地引用了一些广告台词,这些诗句和广告词混杂在一起,使他的这些话平添了一些后现代写实主义的风格。为作者大人的这部作品,加上了许多的分数,添上了许多的色彩,谱出了更华美的乐章,让各位观众叹为观止,赞叹不已,心里只有“我靠,真他母亲的佩服啊”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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