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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想看那条珍珠项链,谢谢。”晨庄礼貌地道。

 店主人早把那方紫绒盒取过来,微笑道:“请看。”

 芳缤赞叹着捧起了那条柔润的珍珠,珠子和珠子之间不时轻敲出隐隐玉石之声,美得像一首诗。

 她实在爱不释手。

 “这串珍珠项链不是新品,相传是温莎公爵时代,公爵买来送给他最心爱女人的礼物,而这项链又有一个传奇故事…”店主人深深地凝视着他们俩,续道:“传说珍珠自己会去寻找有情人,牵就了一对良缘后会再度消失,直到找到下一对待撮合的有情人为止…这么周而复始的辗转红尘…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罢了。”

 芳缤轻轻地抚过每一颗圆润完美的珠子,叹息着“我相信这个传说,它简直像有生命一样…你看它散发出来的光芒…”

 晨庄盯着她爱不释手的模样,忍不住对店主人道:“不知道要多少钱,您才愿割爱?”

 店主人微挑银眉“啊!你们是买来当结婚纪念物的?”

 晨庄一愣,芳缤忍不住拉了拉他的手提醒“呃,是啊、是啊!”店主人充歉意“很抱歉,你们小俩口看起来已经够幸福了,我想就不再需要这珍珠了。”

 他们俩闻言微微一愣。还有这种理论?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它,你摆出来就是给有缘人选焙的,不是吗?”芳缤困惑地道:“为什么不能卖给我们呢?”

 店主人看了他们俩身上的服饰,微笑道:“听我说,你们已经结婚了,就不符合这珠子要撮合的对象,所以何不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

 芳缤直视入他眼底,读出他的心思“最主要的原因是,你觉得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买下它,对不对?”

 店主人至此才有一丝狼狈“啊,你误会了。”

 晨庄挑起一边的浓眉,低沉道:“那么就请你出个价。”

 店主人看着他们,最后只好坦白道:“我买下它的价钱是一万两千元港币,所以你们至少也要出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可以吗?”

 一万两千元港币!

 芳缤脸色微微变幻,不过她马上冷静道:“就珍珠来讲,它的确有这个价值,但是我们的确不太可能花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来买这个奢侈品,谢谢你。”

 晨庄沉思了一下,正要开口,芳缤紧紧地挽住他的手臂“晨庄,我好饿…我们去吃晚饭好吗?”

 这是她第一次唤出他的名字。

 晨庄震动着,眸光倏然更温柔了。

 “但是项链…”他望入她眼底。

 “我不想要了。”她好怕他会一时冲动买下送给自己,要不然他为什么这么坚持进来呢?

 “但…”他还想说什么。

 她更加用力地偎近他,威胁道:“你忍心饿死娇吗?快快带我去填肚子,要不然我饿晕了,你是抱不动的喔!”

 他缓缓地挑起一边的眉毛,怀疑地咕哝“抱不动你?”

 “快走啦,真的饿死了、饿死了!”她拼命的将他往外拖,等到两人离开了古董店十几步,她才松开了小手“呼!”她方才在店里佯装子撒娇的模样实在太惹人怜爱了,这时她的小手放开了,晨庄反倒觉得一阵异样的空虚。

 “为什么急着把我拉出来?”

 “就算把你卖掉也凑不到一万两千块呀!”她掩着小嘴笑道:“再留在那儿只是让店老板看我们笑话,何必呢?”

 他瞪大眼“你又知道我买不起了?”

 “韦大社长,不是我看不起你,”她一个劲儿想笑,拼命忍住“只是…嗯…反正我们也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奢华的东西啊!”“但是你很喜欢它。”他指出。

 “没错,但是我也喜欢台湾故宫的翠玉白菜啊,难不成我们也要想办法把它给出来吗?”她拉拉他“我真的饿了,肚子快要肩掉了…再不请我吃饭,等一下我就生把火把你烤来吃喔!”

 “我又不是烧鸭。”他啼笑皆非。

 她还好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正经八百地道:“嗯,你的确不像,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肥油,人家肥肥的烧鸭烤起来是油水淋漓,好吃得不得了,你的…唔!烤起来一定是干干的吧!”

 他吓了一跳“你真的想把我巴比Q啊?”

 她笑得好不开心“哈哈哈…”晨庄欣慰地看着她的笑容,陡然有种想将她拥入怀中的强烈冲动。

 只要能逗她开心,就算真把他绑起来当猪烤,他也心甘情愿!

 今天不知怎地,酒店的咖啡厅里来了一大票外国客人,笑语喧哗、阔论高谈著,从中午直坐到了下午六点还不甘愿,纷纷又点了吐司夹起司和香槟,边吃边聊笑着。

 包可怕的是他们十几个人都雪茄,那辛辣刺的味道弥漫得整个咖啡座里都是,差点把阿细和芳缤给熏昏过去。

 等到晚上同事来班时,芳缤的脸色已经快要绿掉了。

 她咬牙切齿“这些人要是生在清朝,不被林则徐一把火给烧掉才怪!真是荼毒世人!”

 “芳缤,你被烟熏傻啦?林则徐烧的是鸦片,又不是雪茄烟。”阿细好笑道。

 “都一样啦,我们长年二手烟的下场绝对比鸦片还惨。”

 “幸亏不是天天有这样的客人。”

 芳缤忍不住叮咛着班的同事“,记得多煮些咖啡,咖啡味多少能解尼古丁。”

 一脸苦相“我绝对不会忘记的。”

 “那我们下班。”阿细高兴地取饼皮包,揪了她一把“芳缤,你还在蘑菇什么?”

 “你先走吧,我想先去洗把脸。”她脸蛋,好像都掐得出烟味。

 于是阿细先行离去,芳缤则走到饭店一楼洁净优雅的女厕里,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才走回咖啡座。

 她才拿过皮包要走出饭店大门,蓦然一道高大的身影伫立在她跟前。

 “嗨!”还是一身简单的黑衣外套配牛仔,尘埃布的咖啡牛皮短靴,晨庄的笑容却比什么都要明亮。

 她的心瞬间温暖了起来“嗨!”

 “我有这个荣幸送你一程吗?”他温柔地道。

 她俏皮地偏了头想想“只是送一程吗?从这儿到我家要好几程喔!”

 “保证服务到家。”他抬手行了个绅士礼。

 她被逗笑了,心底漾着一片水波似的柔软“好吧,我就试试看你们公司的服务,如果不满意的话…”

 “不满意包换包退,但是保证换来的还是同一个人。”

 “去!那还说可以换?”她笑捶了他一下“你们公司怎么这么烂,只有一个司机?”

 他一脸严肃“嗯,我会向上头呈报的。”

 她忍俊不住,笑着瞪了他一眼“那你到底要不要送我呢?还是要站在这里逗我笑就好了?”

 他伸出手来,让她快乐地勾住他的手臂“请!”

 芳缤心花怒放,踩着如晕车、醉酒般的脚步跟随着他。不论他要带自己去哪里,就算是龙潭虎,她也会高兴地跳下去。

 从来没有人这样温柔贴心地对待她,还接送她下班…

 饭店外的天空虽是夜幕低垂,她的心里却出着大太阳,还有一大片、一大片的蓝天和草原。

 这种感觉真是太美了。

 晨庄坐在办公室里,英俊好看的脸庞透着深思,嘴边还隐隐浮现着一抹笑意,眉宇间的神采更是意盎然。

 他在想芳缤。

 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能够这么牵动他的心,无时无刻只要一想到她,整个心都唱起歌来。

 以前在欧洲读书时,他也过几个女朋友,可是从来没有这种深深牵挂一个人的心情。

 这就是爱情吗?他不知道,但是这种感觉却让他的四肢百骸都透着暖洋洋的舒服。

 简单狭窄的办公室里一片静默,惟有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自行走动,桌上的文件少得可怜,仅有的一只黑色电话也安静得像个哑巴一样。

 这几没有工作、没有委托、没有电话声,可是他一点儿也不担心。

 或许是脑子都有着芳缤甜美的笑语和身影,所以尽管日子空闲得每天打苍蝇,他还是轻松快乐着。

 就在这时,一道敲门声响起。

 第一声没听到,等到敲第二次时,晨庄整个人跳了起来。

 啊!客人!

 他如旋风般地冲到了门边,飞快打开“你好…”“少爷!”一个脸颊红润的胖胖老太太惊呼了起来。

 晨庄呆住了“庆妈?”

 庆妈唬地一声抱住了他,高兴得直跳脚“哎呀!我总算找到你了,庆妈瞧瞧,你最近是胖了还是瘦了…哎呀,怎么瘦成这样?一定是没正经吃睡对不对?我就说嘛,没有我跟着怎么行呢?你最爱喝我煲的汤了…”

 晨庄也紧紧地抱着老妈,又叫又笑“庆妈,好久不见…你的身子还是这么硬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慢慢来、慢慢来。”庆妈松开了他一些,微微气“哎哟,真是高兴死我了,你坐下来慢慢跟庆妈说,你最近是不是都没有好吃、好睡啊?”

 晨庄拉了张椅子给老妈坐下,就要去倒茶。

 庆妈跳了起来,很难想象这样年纪的老人家动作能够如此敏捷,她很快地抢过了他手上的杯子,去茶几旁倒了两杯水来。

 “少爷来,先喝杯水润润喉咙。”庆妈眼眶儿突然一红“呀,老庆妈怎么舍得你倒茶给我喝呢?好好的一个少爷不当,偏偏跑来这儿…唉!这老爷也真是的,不正经啊!”晨庄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他平静地喝了一口水“我爸最近怎么样?还好吗?”

 “怎么会好呢?每天脾气坏得吓人,屋子里十几个仆人天天都轮被骂,幸亏老庆妈我是几十年的老佣人了,要不然老爷说不定连我也给凶下去呢!”

 “那个老固执!”晨庄皱眉“脾气再不改,迟早有一天心肌保。”

 “呸呸呸!千万别这样说呀,不吉利。”庆妈抚着脯,息道:“少爷啊,回去好不好?老爷尽管嘴里不说,但他天天就是到你书房和卧室里转圈儿,我知道他心里是很想念你的…就别跟他呕气了好不好?”

 晨庄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杯子,看着透明杯里的透明体“我并没有跟他呕气,只是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我自己想做的事…他不能一个劲儿地强迫我接下他的事业。”

 “有子克绍箕裘是每一个老人家最盼望的事,你从小就是老爷的希望,他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你身上,你又是个聪明伶俐的,二十六岁就读完了博士…你是他的天才儿子呀,他怎能不把事业交给你呢?”庆妈劝道。

 晨庄深邃的眸光微微闪动“他的企业里多得是人才,并不差我一个,再说我虽然拿的是商业博士的文凭,但是这只是一种能力而不是我的兴趣,我想要当一个侦探,这是我从小的愿望。”

 庆妈举目看了看狭窄的办公室和简陋的摆设,心疼得要命“少爷啊,你要老庆妈担心死吗?在这么老旧又窄小的地方…老爷给你的钱你统统都没动用,自己帐户里的钱你也没什么挪用,何必这么固执呢?就算你真要开征信社,也可以用钱开家规模大一点的呀!”

 她实在搞不懂,少爷为什么坚持要窝到这么鸟不生蛋的地方来,住得这般困苦呢?

 他是她从小拉拔长大的,现在过这么贫困简陋的生活…老庆妈想来就鼻酸,大大舍不得。

 “我不想靠父亲的庇荫。”他正经地道:“我要自己闯天下。”

 “可是老爷…”

 “庆妈,别再劝我了,父亲当年能够白手起家,身为他的儿子,我也应当有这一番雄心壮志才是。”他微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庆妈用汗巾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唉!可话也不能这样讲…老爷的事业该怎么办?你放心交给外人吗?”

 “爸爸的公司里人才济济,我又何需担心?”

 “可是,可是…”庆妈拼命擦着汗“那少爷就不回去了吗?”

 “我会回去的,只要爸爸真的需要我,或者我已经打下了属于我的山河。”他拍了拍庆妈厚实的肩膀,安慰道:“我看老爸身体还不错的,上次用扫把将我打出来的力道也强的,放心吧,他老人家至少还能再撑个二十年。”

 庆妈这下子真不知该怎么劝了。

 她慈祥的脸庞透着为难和思索,突然间叫了出来“那敢情好,你不回去也成,但是从今天开始,就让老庆妈过来服侍你,你看看你瘦得脸蛋儿都失掉了,有庆妈在这儿,最起码每天替你做好饭、煲好汤,洗衣服、整理家务的,你不就更能专心地做你的工作了吗?”

 耶?

 老人家的脑筋还动得快的,可是…

 他苦笑“庆妈,你一来帮我,那我不就又变回以前那个韦家大少爷了吗?再说老爸也不能没有你,你这么一走,他每天早上习惯喝的冰糖燕窝汤教谁做呢?除了你,没有人的手艺是他会满意的,老爸可能会急得吊颈。”

 庆妈被他称赞得飘飘然,又笑又马道:“这少爷最喜欢寻我开心了,老爷哪是满意我的手艺呢?只不过是吃了几十年,他习惯罢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没有你,相信我。”

 庆妈这下子为难了,她嗫嚅道:“那我调两个佣人过来伺候你可好?”

 “不用了。”他忙不迭的摇头“我住的地方很小,他们来了要摆哪儿?再说我每天生活简单得很,也用不着佣人伺候帮忙的,所以就免了吧!”

 庆妈眼圈儿都急红了“少爷,这怎么成啊?”

 “成成成,没有佣人伺候我,我不也活了这么些日子了吗?”他笑着安抚老人家“不如这样吧,如果你有空就煲个汤过来看我,这样你也放心,我也安心,好吗?”

 庆妈迟疑着“啊?可是…”

 “我在这里的事千万别让我爸知道,你得帮忙着隐瞒,行吗?”

 “我…”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开征信社呢?”

 庆妈突然神神秘秘地道:“我是托征信社调查的,少爷,我发现其实有时候征信社还真的好用的,像上回我表侄子去上海娶媳妇儿被骗钱,他们后来就是请征信社去捉到那个诈财集团的,真真了不起呢!”

 晨庄苦笑“是啊,只是我现在规模还太小,技术也有待磨练…希望假以时我也能够办办大案子。”

 “凭少爷的能耐一定行的。”

 “庆妈,你出来了这许久也该回去了,记得别让我爸知道我在这里,省得麻烦,晓得吗?”

 庆妈点了点头,疑惑地道:“那如果老爷找征信社调查你呢?”

 晨庄眉心,突然觉得头好痛“嗯…这的确是个大问题,不过基本上老爸视我为逃兵,他才不可能主动找人调查我的下落。”

 庆妈忍不住嘀咕“这父子俩都是一般怪脾气,固执得跟骡子一样,不论是老的还是小的…”

 晨庄忍俊不住“是,也难为你了,伺候到我们这对怪父子。”

 “你们呀,几时才能让我少一点心呢?”她感慨。

 晨庄亲密地搂住了胖胖的老妈,轻笑道:“快了、快了,您等着看吧!”

 “我可没这么乐观。”她还是忍不住本哝。

 这对父子究竟到何时才能言归于好呢?她好怕再这样蹉跎下去,老天爷就不给她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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