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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头
 邬亮亮用廉价原子笔在出货单上删掉刚才小货车载走的出货品名,她往下掉的眼皮,呵欠忍不住从小嘴里逸出来。

 大清早的马路上只有洒水车经过,茫雾未散尽,附近的商家都还是大门深锁,整条商店街就他们这些早起的鸟儿。

 就是嘛,才清晨四点半,谁不赖在上睡的四脚朝天?

 但顺应顾客要求,是小本生意经营的不二法则,管他不迷信,财主说要凌晨开工求好彩头,卖建材的他们就要比照橡皮筋强韧的配合度,提前在人家看好的时辰之前把货送过去。

 “细汉,剩下的交给你,把门关一关,我再回去补眠。”

 “知道啦,小姐。”细汉不是真的矮小,是他入门的时间最晚,那时候的他营养不良,随便一个人推他就倒,于是细汉、细汉的叫,叫到现在…虽然说早就名不符实了,但是叫习惯了,他本人也不介意,于是他就理所当然的继续当他的“细汉”喽。

 “不要叫我小姐。”老是忘!

 “就是改不了咩,都叫那么多年了。”

 “爷爷早就不混那一行,别忘记我们现在是每年缴税单纯善良的好国民。”

 “小姐,我们以前也没什么不善良的啊,就只是走路有风了点。”还有讲话大声了点。

 “呿,那还不够引人注目啊!”即便是打着不雅的呵欠也无损她圆润可人的脸蛋,眸子蒙蒙眬眬,眼睫上挂着刚才挤出来的泪珠。

 “也还好吧…”比起现在动不动就抄家伙砍得你死我活的小混混,他们可是高级多了。

 亮亮也懒得抬杠,举着两条还在梦游的腿往已经拉下剩下半个人高的铁门里钻

 “小心你的头…”细汉的警告慢了一拍。

 才说着“砰锵”一声,铁卷门马上发出重重撞击的声响。

 “哇,痛…痛痛。”

 “啧啧啧…”细汉用五指捂住脸,又悄悄把指松开,看见的就是她蹲抱着头的惨状。

 肯定是痛死了!

 “小姐…”他试探的叫。

 良久…

 “都…说不…要…叫…我…小姐了,你耳聋了。”她都痛得耳鸣,飙泪了,叫魂啊?

 “不叫、不叫,你慢慢蹲,蹲完记得要去擦青草膏,要不然肿起来不能见人了。”

 不是他细汉的没同情心,实在是他家小姐出槌的机率比交通部颁发的年度车祸事故率还要高上许多,直乐透四星彩开奖次数。

 铁门是死的欸,她还能不定时间候、问候,这还不打紧,也没见她记取饼教训,这样的人哪值得他高贵的同情?

 亮亮随便的晃一下手,表示她知道了。

 都怪她又直又长的蜘蛛手脚,总会三不五时的撞东撞西,欸,她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好不好?

 唉,算了!撞也撞了、痛也痛了,从小到大磨出来的厚皮用口水抹一抹就OK了。

 然而,就在她刚刚起身准备进门,巨大的碰撞及金属摩擦声唤醒了她的神智。

 车祸在他们眼前发生。

 空旷的街心留下长长的煞车轮痕迹,一辆劳斯莱斯的车头撞毁在安全岛上,安全岛的水泥被撞的碎裂,可见力道有多惊人。

 她一下子忘记遭殃的头,更别提睡意了。

 她迅速俐落地往现场跑。

 扑鼻而来浓浓的汽油味,还有不止一处冒出来的黑烟,情况危急。

 “细汉,快打119!”

 “得令!”

 细汉也不含糊,救人如救火,马上转回铁门内的办公室打电话求救。

 透过裂成蜘蛛状的防弹玻璃,亮亮看见驾驶就趴在驾驶座上。

 般啊!这种车不都有气囊?

 显而易见,那贵得要人命的气囊并没有在危险时刻发挥它救命的功能。

 她弓起长腿,一个侧踢出去,别看她这姿势不怎么样,跆拳道世家的她从小练出一身好本领,脚风所到处,离告老返乡不远的玻璃立即应声破碎,哗啦啦的掉了地。

 她把身上的白衬衫下来裹住手掌探进车子内拉开门锁。

 这时候听见不寻常声响的商店街居民也纷纷打开窗户、大门一探究竟,汗衫、拖鞋、四角、睡衣…比万国博览会的旗帜还要鲜明多彩。

 而亮亮,头大汗,使尽吃力气想把受伤的人往外拖。“妈的,你…这么重!”西装笔趴在方向盘上的男人奇重无比,她头也不回…也回不了头,她的颈子被男人沉重的手臂住,只能不顾淑女风度的大吼“喂,别晕呐,自己抬一下腿,我拉不动你,快点!”

 昏的男人被亮亮紧靠他耳朵大吼的音量轰的有些清醒,勉力把长腿从驾驶座移了移,但是也因为这一扯动黔了他身上某处的伤口,大量的血如泉水涌出,别说了座垫,他自己跟亮亮也都成了血人。

 面部朝下的亮亮看的头皮发麻。

 虽然说她不像其他正常的女孩子见血就软脚,可是这么多的血打她从娘胎出来还是头一遭见到,她能不能昏倒了事啊?

 想也知道不能。

 闭上眼,用尽吃力气把他往外拖,因为他把全身大部分的力量都靠在亮亮身上,这一移动,她一个女生哪承受得住男人全部的重量,一个重心不稳,两人摔出了狭窄的车内。

 两人倒在柏油路上,人叠人,女下男上,要不是情况紧急到让人没空想入非非,他们的姿势…实在暧昧的。

 许多参差不齐的阴影覆上他们,等亮亮吃力的睁开眼睛,身边已经围了好几圈人。

 “…你们要看…可以,不过,可不可以先帮我把人拉起来?”这些人都傻了,还是呆了?

 围观的人这才恍然大悟,七手八脚的动起来。

 因为距离拉开,亮亮这才看见那男人的面孔,不知怎地…仿佛有几分熟悉,又有几分看不顺眼。

 那种看不顺眼是巴不得他滚的远远越好…是因为他身上的血迹太恶心引起的错觉吗?

 不会吧!略看他长的…有一丁点的眼

 她一定是太早起,血糖太低,要不然怎么可能对一个陌生人觉得熟悉又觉得心烦?

 说起来事情是有那么些不对劲的,一早起来就听见乌鸦嘎着嗓子哇啦哇啦的飞过他们家屋檐,下时又踬了脚趾,刷牙时牙龈冒血,还差点把牙刷进喉咙猝死,最后牙刷又掉进马桶,她拿了一叠卫生纸想把不幸阵亡的牙刷好好安葬,谁知道反倒死了马桶,等下要是忘记找人来清理,就会死得很难看了。

 对了!就刚刚,她还撞了铁门。

 这堆衰事,就像一串粽子般的接连发生。说实在的,很久了,这种心头又厌恶又古怪的心情她只为一个男生有过。

 那个男生脾气差,没同情心,再加上人家好像欠他几千万的臭脸,今天一早诸事不顺,不可能是因为他啊。

 很多年以前他就不知道去了哪?

 她想的出神,不料四处窜的汽油跟引擎高热形成惊人的火花,岩浆般滚烫的火焰烧着了路树也朝着亮亮卷了过来…

 哇哩咧,她真的倒楣到家…自告奋勇的救人也会被火烧股。

 她肯定、铁定、一定救了不该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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