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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败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历尽艰辛、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

 元旭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股。

 咿!踹不到。

 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阿会是金狼族的指望。

 元旭踢人的目的在于让自己好走。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璇看了下手表,道:

 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跟着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在此让你请。

 遂自荐吗?

 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着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

 殷佑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着一点零五分。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

 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后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

 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境况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殷佑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剑砍死。

 由于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裳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于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搅了。

 脚跟一转,往大门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时下正流行的滑板车买来后只玩了两次就腻了,有点对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无聊,就再玩它一玩吧,虽然有点蠢。

 才一打开门,险些被星罗撞飞上遢好他身手灵敏的跳开了。

 哇咧!你小心点嘛!

 殷佑拍脯叫。

 星罗目不斜视,根本不认为他眼前曾经飞过什么干扰他视觉的苍蝇、蟑螂,笔直走他的康庄大道。

 你在生什么气嘛,人家剪短头发也不成啊?

 跟在星罗身后的季曼曼顶着俏丽的短发造型呶呶不休的娇嗔着,紧追着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长发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老觉得人家的头发很碍眼──

 所以!

 不轻不重的声音:"五公分的长度跟七十公分的长度都一样碍眼,你何不剃光头算了?"

 别说气话了。虽然我的头型举世无匹的完美,但我认为留一点头发更可以将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极致。

 好!终于拉住他一只袖子。虽然阻止不了他的行进,但至少可以让他拖着跑,比较不费力。

 就见得星罗没有任何怜香惜玉心肠的将女友拖上二楼,始终没减缓速度。

 啧!

 真是三对惊世错姻缘。

 被这对情侣一搅,再也没玩滑板车的兴致。时钟敲出一点三十分的声响,非常准时的,邮差那绿色的身影随着老旧的机车声噗噗驶来!

 邮差大哥,有没有我家的信?

 殷佑跳出铁门外,纯然一副挡路土匪样。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

 邮差取笑的问。

 哎唷,大哥,你就别笑我了!

 嘻嘻,这次又拦截到信了。写给悠悠的有一封、两封、三封…咦?怎么会变成三封?不是应该两封而已吗?

 关上铁门后,他蹲在灌木丛之间,查看地址后,首先毁灭来自美国的信,"可恶,都四年了还不死心,写什么写!你家邮票多呀!"信件在双掌之间化为灰烬。

 OK!再来看第二封。是来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

 哼!斑!我家悠悠早忘了你,别疑心妄想了。

 比照办理──锉骨扬灰。这家伙上高中之后,老是假借于悠有恩于他妹妹的事,不断来信或来电騒扰,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断了,否则于悠哪能耳清静?

 最后,第三封。

 是谁啊?

 施法透视信件内容,发现是女生写来的,就让这一封过关了。

 呼!懊累。他真是个尽心保护女友的好男友。虽然于悠从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占定了位置死不让。

 佑佑,你在哪里?来玩飞盘。

 远处传来于悠娇的呼唤,他立即跳起身。

 来了!

 不会吧?又玩飞盘?他现在已经是个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点快点,变回可爱的狗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

 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祥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

 殷佑打了个大嚏醒来,伸手捞住于悠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菅芒草。

 啊,你醒了?

 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

 他伸了个大懒

 哪有?

 哪没有?

 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

 于悠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昂啊?

 于悠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殷佑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

 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

 于悠轻声问着。

 殷佑大惊小敝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

 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悠悠,你是我的。

 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悠悠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于悠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佑佑,你不是五、六岁的小阿子了,别说任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

 他指控。

 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

 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

 殷佑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

 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

 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佑佑,你别闹了。

 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殷佑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

 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于悠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

 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管于悠的晚,所以殷佑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管于悠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殷佑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悠悠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殷佑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悠悠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

 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也许他该考虑不要老是变成狼跟她玩飞盘)

 小佑子,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于悠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

 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于悠还小。

 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表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小悠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瞧了。

 曼曼笑道。

 我比较希望小悠去跟人类谈恋爱。要是跟一匹可以活千岁的狼恋爱,结局还不知会怎样哩。别忘了人类寿命很短哦。

 朱水恋快意的表情像在报老鼠冤。

 哼!这些唯恐天下不的坏人!

 殷佑甩了甩头,决定去门外看于悠回来了没有,她今天上暑期辅导,三点就该到家了。

 小佑。

 白逢朗正巧出现在门口,叫住了他。

 舅?你没回狼界?

 他以为表舅前几来过之后又走了。

 嗯。有空吗?我们到三楼的和室谈一谈。

 殷佑心中微汤,望入表舅温和沉着的眼中,点了点头,一前一后上楼去了。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中秋节,但有许多事必须在那日子来到之前解决。

 这是不容殷佑逃避的,自然也到了眼前来。

 他还有时间去追求到悠悠的芳心吗?

 叹了口气…

 时间对他而言,永远不够。

 自从隐在暗处的危机彻底解除后,于悠就不再让司机接送上下课。由于通勤还算方便,她便开始搭公车了。

 路程有点远,一趟路至少要搭上五十分钟,而且回程总是特别拥挤。不知道为了什么,难道住明山的人真有这么多?

 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事实上这几天她的心思都转在殷佑身上。

 早先是感伤他终究会离开她,后来则是因为他无匣头的宣告。他就像个任的小阿在吵一糖吃似的,直要她嫁给他。

 嫁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她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

 令天学校爆发了高三学姐未婚怀孕的消息,并且听说男方已在准备婚礼了。像办家家酒似的,两个十七、八岁的人就这么轻易走入婚姻…

 可是她没办法轻率的去看待这种事…老天啊,在这之前她从未在自己的人生里思考过这种大事,她只是个十六岁的中学生而已呀。

 就算现代青少年行为开放,热中于研修恋爱学分,但那些都不是她,即使她正是个青少年。

 或许是大家把她保护得太好,也或者是殷佑占去了她所有心神,让她没有闲暇去体会少女怀的寂寞心情,但更重要的是…

 母亲临终的遗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自已的缘分,不要强求不属于她的心…要确定那人很爱很爱她。

 什么叫快乐她知道,但什么叫幸福呢?什么叫爱呢?如何确定两人是相爱的呢?十六岁真的是太小了不是吗?小得想不通那些复维的事,也不该有这样的烦恼一本书掉落在她脚边,她下意识弯捡了起来,抬头看向站在她座位旁的男学生──"请问这是谁的?""是我的,谢谢。"一名白衣牛仔的斯文男子接了过来,出一口白牙。

 付了书,就没事了,她又低下头冥想自己的心事…"同学?"叫她吗?"嗯?"抬头一看,好像是掉书的那一个。

 你看'文心雕龙'吗?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

 男子搭讪的意图非常明显。

 看了下自己的暑假指定阅读作业之一的书一眼,点点头,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

 看来你对中国古文学很有兴趣,不知道你对西洋文学有何看法?

 他扬了扬手上那本外文书。

 为什么问?

 她只想知道他想做什么,为何不能还给她清静的权利?

 我想我们可以换一些读书心得。你好,我叫赵斯文,T大外文系一年级。不知道你看不看西洋文学呢?

 我看茱丽。嘉伍德的书。还有茱迪。麦娜的作品也很经典。

 嘎?恕我才疏学浅,可不可以请你以英文拼一次作者的名字?我想不起这是谁,也许…

 本来信心准备猛丢书包秀学问的男子当下结巴起来。

 我英文不好。

 她淡淡地道,希望这位先生可以闭上嘴巴。

 哦…哦,那我们来说中国文学好了。不知道你对近代哪些作家熟悉?

 我只看小说。

 这人好烦哦。为什么坐个公车还要被考试?

 真的吗?太好了,我也是。像金庸、古龙、温瑞安,乃至于黄易,都很出色对不对?

 她无言。

 男子干笑了数声。

 呵呵…我忘了你是女孩子,对女作家应该比较存兴趣。像…那个…那个很有名的张曼娟!对,张曼娟,她有写一本'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很吧?我都快笑死了;还有简媜写的'海水正蓝',还得到文学奖…

 对不起。

 她不得不失礼的打断他的荒谬。"张曼娟小姐写的是'海水正蓝';'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是悲剧,作者是痞子蔡。再有,简媜得奖的作品是'红婴仔'最后,我个人偏爱席绢、唐瑄、凌淑芬的作品,你不必猜测她们是何方神圣,她们只是爱情小说的作者,不是伟大的文学家。"怕这位男子胡乱再拼下去,她就直说了。

 她可以忍耐殷佑所有耍赖与蛮,但并不代表她对别人也有相同的耐,更别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

 斯文男子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一些细细的笑声压抑的在车内各方扬起,可见早有不少人全神贯注的在看这场懊戏。

 最后那男子匆忙下车,一脸羞愧。但管于悠还是不明白那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耸了耸肩,再度陷入冥想之中,惦念着她的佑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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