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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杀出个黄昏
 "杀!”铁蹄铮铮,除了一百余骑分散到战场一侧去救援程咬金和裴元庆外,剩下的两百多骑仍然按照原定计划向隋军的侧翼冲杀过去,在距离敌军的步兵方阵有一百多步时,骑士们齐声发出了一声呐喊,身下的坐骑顿时加速,朝敌阵疾奔而去。

 浅水原大战中,薛举曾经出动过五千铁骑,在幽州大战时,高畅和罗艺双方出动的骑兵也不少,那声势自然是格外惊人,瓦岗军虽然只有数百骑冲阵,其声势同样不能小觑,面对这样的冲击,步兵们若是没有见过世面,很难保持阵势坚守在原地。

 大地似乎在铁蹄下颤抖,位于第一线的士卒甚至能感到自己身上的甲胄铁片被震动得叮当作响,望着黑一群像水一般席卷而来的铁骑,他们面色苍白,目光中充了绝望,然而,这些士兵乃是王世充从军中选而来的悍卒,也多次面对过瓦岗军的骑兵冲击,他们非常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闪躲和避让都只有死路一条,还是那句老话,上前,未必生,退后,则一定死!

 所以,这绝望并未能让他们崩溃,反倒让他们疯狂了起来,人死卵朝天,在那一刻,大多数隋军的心中都有着这样的一个念头,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呢?

 “竖盾!”

 “举茅!”

 军官们声嘶力竭的嘶吼多多少少被铁骑的奔腾声掩盖住了,幸好,数十面战鼓同时敲击地声响依然穿透了蹄声传到了士兵们耳边。下级军官手中地小令旗在疯狂地摇动。士兵们在伍长的率领下纯地做着各种战术动作。

 前面的长矛手两人一组,一人在后,双手持着一丈来长地长矛。矛尖斜斜向上,茅杆过长,中部则放在前面下蹲着的那个士兵肩头,茅尾牢牢地在泥地里。

 步兵对付骑兵,若没有像高畅那样专门用大力士来组建的陌刀营,长矛手竖立的林也算是一个方法。虽然,面对急速奔来的骑兵大队,这些长矛手损失将会非常惨重,然而,只要他们保持队形,敢于牺牲,不让骑兵大队的箭头冲垮阵势,这样。就能将铁骑地速度降下来,而一只骑兵队伍,若是没有了冲击速度,陷入步兵方阵之中。等待他们的就只有失败一途了,不过。能够做到阵势不散这一步,那些长矛手就不能是用来做炮灰的小卒子,必须采用军中的精锐,都是经历过血战的悍卒,甲冑鲜明,所用的长矛也是特制的,并非一木杆上面套着一个铁头就了事。

 就算这样,也是五五之波而已,稍有不慎,或是对方的战术稍微巧妙一些,他们仍然有失败地可能,一旦阵势崩溃,面对速度提升起来的骑兵的追杀,形势就大为不妙了。

 当然,除了长矛阵外,对付骑兵冲阵的有力武器还有一样,那就是弓弩手地远程打击,他们是长矛阵的补充,没有他们地存在,单独用长矛阵对付骑兵冲阵,只能是死路一条,虽然,王世充在和李密的锋中,屡屡失败,因而被瓦岗众将所不屑,但是,他总算是个知兵的人,基本的常识也还是有的,自然不会出现这样的失误。

 要知道,在率军和瓦岗军的战中,他的军队在李密的内军骠骑冲击下,曾经吃了不少的亏,有一两次眼看就要胜利了,最终也是败在内军骠骑的冲锋下,让瓦岗军翻了盘。

 “弓箭手,准备!”

 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位于第二排的弓弩手默默地站了出来,拉弓上弦,动作整齐划一,士兵们眯着眼睛,大口大口地气,视线牢牢地盯着前方越来越大的那一片黑线,脑子里,同样有一弦在绷着。

 随着一声梆子响,他们脑中的那弦顿时断裂开来,拉弦的手一松,箭矢离弦而出,斜斜地刺向云端,在空中呈现一个漂亮的抛弧线降落下来,落入敌骑阵中。

 “平!”

 又是一声梆子响,弓弩手们顾不得看他们制造出来的战果,急速地拉弓上弦,然后,再次松开弓弦,箭矢掠过前方下蹲着的长矛手的脑袋,平了出去。

 刺耳的厉啸声惊心动魄。

 在这一侧,张镇周几乎将军中所以的弓弩手都派了过来,按照战前的推算,王世充和一干将领都认为偃师城北的军营并非李密的主营,因为,为了阻止王世充朝洛口进军,他必定要在要道上扎营,与偃师的守军呈犄角之势,那么,他的主军大营多半扎在北邙山中。

 李密用兵一向诡异多端,善用伏兵,每每在关键的时刻出动伏兵,给敌人头一击,当初,张须陀也算是个善用兵的名将,齐郡兵也颇为骁勇善战,帐下秦叔宝,罗士信都有万夫不当之勇,然而,一时不防,也还在大海寺中了李密的埋伏,最终死在了单雄信的手中,被其落下马,无法突围,重伤而死。

 因此,表面上,杨公卿和张镇周率领这一万人乃是全力向偃师的单雄信部发起猛攻,实际上,这只是王世充的试探攻击而已!

 当然,也只有杨公卿和张镇周这样的大将才知道是试探攻击,普通将领和那些小兵们对此是一无所知的,他们只知道他们必须奋勇向前,有进无退,不管怎样说,对这些男人来说,战死总比饿死好,饿死?对这些常常吃不饭的士兵们来说,这种死法实在是太窝囊了,死刑犯被斩首前,也要吃上一顿饭啊!

 由于士兵们都抱着这样的心态,因此作战极其勇猛,单雄信部很快就支持

 崩溃了下来,为了不让偃师落入王世充手中,李密不援军。

 果然。如王世充等人所料。他将主营扎在了北邙山中,援军正是从那个方向而来。

 由于开战之初就认为李密的主力会从这个方向而来,所以。张镇周将所以的弓弩手都调到了这一侧,这是一个赌博,赌地是瓦岗军会重施故技,以内军骠骑为先锋,猛攻本方侧翼,然后乘势扩大战果。利用溃军去冲击中军,最终获得大胜。

 在和瓦岗军地锋中,王世充就多次吃过这样的亏,在占据上风的时候,放松了对侧翼地保护,被对方的骑兵抓住机会猛攻,最终形成了溃败。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王世充已经吃过这么多的亏了,在这孤注一掷的军事行动中,自然会对李密的这个招数有所提防,将弓弩手平均分派在左。中,右三军之中。无疑是一个败着,弓弩手若是不能集中在一起,就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若是不能大规模地杀伤对方地铁骑,待对方的铁骑冲入阵中,单靠长矛手的抵抗未免过于单薄。

 要想给对方大规模的杀伤,就必须将所有的弓弩手都集中到一个方向去,那么,瓦岗军的内军骠骑会从左边,还是右边,或是中间冲杀过来呢?

 最后,因为断定李密的中军大营是在北邙山中,张镇周决定将弓弩手集中在这一侧,这是一个巨大的赌博,若是他地估计错误,另一侧的步卒没有弓弩手相助,很快就会在对方铁骑冲击下败下阵来,那时,受其影响,全军都极有可能崩溃。

 —

 还好,结果证明上天是站在王世充这一边的,张镇周的赌博押对了方向。

 并且,他地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好,先是裴元庆仗着勇武过人,率领十来个亲卫就来闯阵,被弓弩手退,待其准备返身而回时,却被一旁正在追杀溃兵地杨公卿的冷箭中,跌落马下,为了解救裴元庆,程咬金离开了大部队,单骑前来救援,没有了统领的指挥,瓦岗军的这只骑兵队伍的阵型顿时松散了起来,有的随程咬金一起去救援裴元庆,有的则继续朝隋军的方阵继续冲杀过来。

 骑兵若是不能形成大规模的冲击,在战场的作用就有限了。

 再加上,没有领头的人,那些骑兵不知该进还是退,就算是受到隋军弓弩手雨点一般密集的箭矢攻击时,也是如此,有的选择逃跑,有的往前冲,阵型变得七八糟,最终,想跑的没有跑掉,想冲的也没有冲到。

 隋军阵前一百步,高唱出了一曲死亡的哀歌,冲阵的两百余瓦岗内军骠骑,仍然活着的寥寥无几,阵前,遍布战马和士兵的尸体,有的骑士全身遍箭羽,就像是一个刺猬,偶尔,传来了未死透的家伙的呻声,就算是敌人,也被其声音中的痛楚所震慑。

 仍然活着的那十余骑目光多少有些茫然,他们骑着战马,举着马,像没头苍蝇一样茫然地阵前游弋,还未从刚才的打击中恢复神智。

 有一骑突然调转马头,朝后面奔去,隋军的弓弩手们目送着他远去,没有军官的命令,他们也没有非要致那人于死地的打算。

 仍然留在阵前的那十来骑相互对望了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了某种决断,没有高声的呐喊,没有愤怒的吼叫,骑士们缓缓驱动战马,加快速度,向隋军的阵地冲杀过来,他们的举动无疑是以卵击石,然而,却没有人笑话他们的愚蠢举动。

 “上弦!”

 “放!”

 箭矢如蝗,而出,阵前一阵人仰马翻,在箭雨的笼罩中,那十来个人无一幸免,和他们的战马一般,皆身中数箭,摔倒在地。

 一阵静默。

 静默中,一个身中数箭的骑士突然站起身来,他面向隋军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着,可以瞧见,他的目光散,已经失去了焦点,他就这样直着身子,着脑袋,摇摇晃晃地向前走着,头盔已然掉落,一张脸血模糊,脸胡须,长发散地披在肩上。

 没有人动手,只是眼睁睁地瞧着他,一步一步地行来,最终,在距离长矛手的矛尖仅有五步的距离,那人一个踉跄,摔落在地。不复起身。

 “嗖!”

 随着一声刺耳的尖啸。那个逃跑地骑士在靠近瓦岗军地阵地时,被一只白羽箭中,从战马上摔落下来。生死不知。

 秦叔宝脸色铁青地收起长弓,向前挥了挥手。

 随着一声声沉闷的号角声,瓦岗军迈着整齐的步伐离开了山岗,朝原野中地隋军方阵缓缓近,一朵乌云随风飘了过来,挡住了太阳。战场顿时变得阴暗起来。

 这次会战,杨公卿和张镇周共率领一万隋军,其中有一千骑,单雄信部仍然保留有三千精锐,前来救援的瓦岗军有一万余人,其中,内军骠骑有一千,程咬金和裴元庆率领五百。在刚才的那次冲阵中,已然损失了一大半,另外五百骑由罗士信率领,作为预备队埋伏在秦叔宝率领的步兵大队侧翼。

 士兵一万。无边无沿。

 敌我双方共有两万多人在这洛水以东,偃师偏北的无名原野上战。从高空望下来,密密麻麻的一片,无数地黑点遍布在山岗,沟谷,原野,旌旗摇动,喊声震天。

 最先接触的是双方的步兵前锋,左侧是临阵逃,瞧见援军出现又重新回到战场上的单雄信部,他征召来的数千新兵已经溃散,旗下仍有三千精锐,这三千人乃是他的根本,其中的中低级军

 他的宗族子弟,随翟让起兵以来就紧跟着他。

 最初,由于王世充指挥地军队在和瓦岗军的战屡次失败,他以为能捡一个大便宜,因此极力鼓动李密放弃固守僵持的战术,而是采取主动出击,说动李密之后,他自动请缨,要前来担当前锋,想立一个大大的功劳,李密若是能夺得天下,他最起码也能落个公侯之位,光宗耀祖。

 不想,这次隋军地攻势如此勇猛和疯狂,和以前不可同而语,在以往和隋军的锋中,凡是处在僵持阶段,最终,首先支持不住败下阵来地往往都是王世充的部队,他的士卒缺乏必死的信心和战斗意志。

 而这一次锋,首先支持不住的却是瓦岗军,虽然,溃败的大多是新兵和那些慕名来投的小股贼,然而,单雄信非常清楚,就算把自己这三千精锐投进去,也最多只能支撑得久一些而已。

 所以,他选择了逃跑,不!用他的语言来说,这是战略撤退。

 他的主力部队虽然败了,却没有,仍然安排有不少斥候在战场上游弋,得知援军从北邙山杀出之后,他马上杀了个回马,重新出现在战场上,若是没有援军,他自然是有多远逃多远,对李密的忠诚在他心中的分量自然远没有自己的生命和实力重要,他不会为任何人做无意义的牺牲,用自己的死换取他人的生,在单雄信眼中,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做。

 “出击吧!”

 瞧见中军大旗打出来的旗语,单雄信叹了一口气,命令位于第一线的部队向隋军发起进攻,他知道,一味地保存实力也不行,这个世界,谁也不比谁愚蠢多少,要想建功立业,他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当然,这个代价不能是自己的生命,命都没有了,那些功名富贵拿来又有何用?

 瞧见左翼的单雄信部上去了,秦叔宝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了下来,他在张须陀帐下效命时,经常和瓦岗军战,那时,就多次和单雄信作为对手打过交道,投入瓦岗之后,与单雄信作为兄弟打的交道就更多了,单雄信这人,对人颇为豪,很有点仗义疏财孟尝公的味道,只是,秦叔宝觉得这家伙太聪明了,目光也太灵动了,待人处事也太热情了,过犹不及啊!在秦叔宝眼中,这样的人不适合做一个贴心的朋友,也就是说,在打仗的时候,最好不要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他。

 这次和隋军的锋,秦叔宝对单雄信的表现甚为不,先是没有扼守渡口,让隋军轻易就过了洛水,然后,没有凭借营盘的工事来防守,而是采取主动出击的战略,和敌军野战也没有什么,这么快就败下阵来,就难免惹人诟病了。

 若他仍然率领部队在和隋军纠,扰隋军的阵型,程咬金和裴元庆率领内军骠骑再从一旁杀向隋军侧翼,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就能保持了骑兵的机动和隐蔽。如此。胜败之数也就难说了。

 由于他保存实力,临阵逃,使得隋军仍然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内军骠骑地冲击也就没有了丝毫地突然,遇见对方又早有准备,结局可想而知。

 在下令全军进攻的时候,秦叔宝生怕单雄信再来一次战略转移,顺便把自己的左侧让给隋军,还好。那家伙也还知道事关重大,并未这样做,秦叔宝因此松了一口气。

 不过,因为担心单雄信在部队损失惨重地时候再次离战场,秦叔宝让罗士信率领五百骑位于后方,并未让他们去冲击敌人的阵脚,骑兵在战场上转移的速度无疑比步兵快了许多,若是左翼崩溃。他们也能及时赶到。

 “拉弓!”

 “上弦!”

 敌我双方的部队相互间的距离只有一百五十步时,士兵们能听清楚对面军官声嘶力竭的喊叫声,那是弓弩手在为远程攻击做准备。

 随后,沉闷地大鼓声猛地响起。前锋的指挥军旗一阵猛摇。

 “杀!”双方的士卒同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发足朝前面冲了过去,刀盾手将盾牌高举在头上方,没有盾牌的士卒则猫着,拼了老命朝前冲。

 箭矢升空,无边无际。

 随着一阵阵凄厉到了极点的尖啸声,无数的黑点在空中穿梭,你很难看清他们地来处和去处,不时,有箭矢在空中相撞,跌落下来,然而,更多的箭矢还是没有丝毫阻滞地落在奔跑的人群之中,成为了收割生命的利器。

 这一百来步就是生与死地距离,运气若是不好,就算你勇冠三军,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中,也有可能丧命,是地,在这种大规模无限制的攻击中,对一个普通士兵来说,运气才是最为重要的。

 三发!仅仅三发而已!

 三发刚过,奔跑中的双方士卒就面撞到了一起,就像两股巨起了千层花,发出了一声轰然巨响。

 “杀!”位于第一线的士兵们奋力在嘶吼,然而,他们的声音依然嘶哑,虽然大张着嘴巴,发出的却是荷荷的声音,鲜血染红了他们的眼睛,在他们的视线中,只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红。

 要想活着,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杀死对面的敌人,没有丝毫的怜悯,没有片刻的畏惧,冲啊!杀啊!你死我活,本就是战场上的奏鸣曲。

 横刀落下,长矛前扎,人影在视线中不停地晃动,刚刚还站在自己身侧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同伴,下一刻,也许就已经倒下不再起来,临死之前,他们

 什么?家乡的田地?微笑的?牙牙学语的儿子?还得吃上一顿的饭?也许,他们来不及想什么吧?就那么脑子空空地摔倒在地,被仍然在厮杀的人踩成泥!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向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挥舞手中的战刀,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园和孩子吧?他们也有他们想念的人和物?为什么,非得杀死对方,自己才能生存,为什么非得你死我活?

 没有人会想这样的问题,思索,对战场上的普通一兵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知道机械地舞动手中的兵器,向对面与自己一样在愤怒地嘶吼的敌人砍去,砍下对方的脑袋,或是脑袋被对方砍下,在这里,生命的意义不外如是。

 申时三刻,太阳从乌云中钻了出来,当然,也可能是乌云被风吹走了,不管怎样,阳光反正重新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在敌我双方奋力厮杀的界处,一条血线在延伸,最初,这条血线是一条直线,界限分明,一会朝北邙山的方向推移,一会又向洛水的方向推移,后来,随着双方预备队逐渐加入战团,这条血线就断裂了,它变成了许多条细小的血线,错综错,密布在厮杀的人群中,此时,已经形成了战,双方的阵型都已不复存在,没有前方也没有后方,每一寸土地上,都在进行着致命的厮杀。

 程咬金赤着上身,杀得起时,他将那具是刀痕和眼的甲冑解了下来,甲冑虽然能保护他,然而,却延缓了他的步伐,使他杀起来一点都不痛快。

 他在不停地大笑,一路行来,笑声不断,每杀一人,必发出一声大笑,手中的宣花大斧舞动得水不通,所向披靡,无人可挡,转瞬之间,他已斩首十余人,被他杀死的家伙,个个死相惨烈,有头颅被砍飞的,有全身被砍为两截的,也有脑袋被他的斧背击中,变成一团酱的,声势极为骇人。

 以往,那些与他放对的敌人此时多半胆颤裂,不敢直面其锋,然而,今一战,那些隋军仍然不顾生死地围了上来,阻挡他的冲击,没有丝毫的退缩。

 在敌人状似疯狂的攻击下,程咬金也不是什么不死之身,虽然,身边有着亲卫保护,他那壮的身躯上仍然挂了不少伤口,后背上着一断箭,那白色的箭羽已然被鲜血染得通红,随着他的每一次动作,剧烈地上下摆动。

 不仅是程咬金,单雄信,秦叔宝,罗士信等人也陷入了苦战之中,裴元庆因为伤重,已经被他的亲卫送回了偃师,故而,并未加入战团。

 在隋军方面,主将杨公卿,张镇周同样在身先士卒地冲杀,敌我双方的士卒分成无数个小团体,在这个并不算宽广的原野上烈地厮杀,呈犬牙错的状态,这时,中军的指挥已经没有了什么用处,所有的预备队都派了上去,就连身边的亲卫也没有保留。

 战局进行到现在,已经不需要将领的指挥了,双方比拼的是士卒们的勇武和战斗意志,谁要先崩溃,谁就会失败!

 一般情况下,往往都是隋军先崩溃,然而,现在的这只隋军已经走投无路了,他们除了战斗再也没有任何出路,而位于战斗中的困兽是极其可怕的,所以,一直到太阳西下,他们仍然没有半点崩溃的迹象。

 这次出战的瓦岗军乃是李密的精锐部队,秦叔宝,程咬金,罗士信也是有名的猛将,在他们的率领下,战斗力与隋军相比,不差分毫,况且,他们的兵力还占有一定的优势,他们一直厮杀到现在还没有占据上风,隋军将士们疯狂作战的程度可见一斑。

 单雄信的战马已经被敌人砍伤,他的右腿在战斗中也不知道被谁砍了一刀,行动有些不便,走起路来一拐一瘸的。

 头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他披头散发地坐在一个小土坡上,全身血污,土坡周围,数十个亲卫围着他,土坡下,尸横遍野,血成河。

 部队已经全部打散了,他的帅旗虽然依然在土坡上,在傍晚的徐风中飞扬,亲卫也吹响了集结的号角,却没有多少手下往这个方向集结,到是来了不少敌军,他们瞧见土坡上的单雄信,就像苍蝇瞧见牛屎堆一样,蜂拥而来。

 若是能取得瓦岗大将的首级,那功劳可是大大的。

 亲卫们经过几番血战,付出一定的代价,把这些敌军杀退了,渐渐地,他的部下从四面八方慢慢地往土坡这边赶来了。

 士兵们都召集到这边来了,对战局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这些,单雄信全然不顾了。

 这次亏大了,功劳没有捞着,实力却损失了不少,单雄信暗自懊悔,早知道就不该抢着当这个前锋了。

 不仅是单雄信,秦叔宝同样吹响了集结的号角,与此同时,隋军方面,杨公卿和张镇周也在鸣金收兵。

 太阳下山了,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士兵们也大多疲乏不堪了,战场上的喊杀声也变得有气无力起来,既然,无法彻底击溃对方,又没有夜战的准备,那么,除了鸣金收兵一途还能做什么呢?

 此战,表面上没有分出胜败,实际上,它对瓦岗军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经过这一番血战之后,活下来的士卒对隋军的战斗力隐隐有了一些忌惮,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和疯子作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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