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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李鸣带着魏绣蓉从百货公司一楼的化妆品部门开始买起,直买到四楼的女装部,终于让魏绣蓉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现在她微的长鬈发变成一个松软的髻,没有用太多的定型,只是简单以一支珍珠簪子绾着。

 舒适的运动衫换成了削肩的晚礼服,淡淡的粉紫,配上简单大方的剪裁,衬得魏绣蓉质朴的气质更形纯真。

 李鸣正在为她上妆,别怀疑他为什么会帮女人化妆,在专门赚女人钱的公司里上班,对女人若没有基础的了解,如何从她们口袋里将钱给掏出来?

 在打理女人方面,他可是很拿手的。

 相反地,魏绣蓉身为一个正牌女人,在这方面反而异常地笨拙。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们虽然出生于同一个村庄,但家庭背景根本不能比。

 一个是村里的地主兼村长,一个则连田地都没有,房子还是租的,全家五口人的生活就靠老爸偶尔打点零工来维持。

 魏父也不是个太勤劳的人,又爱喝上几口老酒,自然生活条件就不会好到哪里去。

 魏绣蓉打国小起就得负责料理一家人的饮食,国中加入女工行列,高中一毕业马上嫁人,让家里少张嘴吃饭,顺便赚一笔聘金,让家里的经济情况可以获得短时间的改善。

 她可是连保养品都没用过的人,平常护肤用的都是老家一桶又一桶寄过来的丝瓜水;李鸣没限制她的金钱用度,但她懒散的个性却注定让她无法彻底融入台北这个大都会,要她搞懂那堆瓶瓶罐罐的用途,不如直接给她一条绳子让她上吊算了。

 所以说,这还是她生平头一回见到这么多的化妆品。

 还以为口红都是一条一条的,要用时随手一转,膏就升上来,直接往嘴上涂就是了。

 想不到现在的口红还有做成调盘样子的,一个盒子里有七、八种颜色,涂口红前还要先抹护膏,再上颜色,最后还要点些,李鸣说这样嘴才会显得水可口。

 天啊!哪这么多闲功夫搞这么多玩意儿?

 不过一张巴掌大的脸,居然有这样多的花招可以玩,她算是开了眼界。

 接着,李鸣又拿出一黑色小子,往她的眼睛戳去。

 “慢着。”眼睛可是灵魂之窗,哪能随便搞?她一大步跳离他的“武器”攻击范围内。“那是什么?”

 “睫膏,可以让你的眼睫看起来鬈翘又人。”他解释。

 她彻底呆滞。“什么,连眼睫都要化妆?”

 “眼线、眼影、睫膏,只要经过适当的巧妆,就可以让女人一双眼或蒙、或闪亮、或俏皮,里头名堂可多了。”

 “有没有这么复杂啊?”

 “要参加晚宴都是这样的,我已经给你省略很多步骤了。”

 “哪里省了?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没给你上睫夹、烫睫,更没植睫,也没修眉,口红也只是直接点上去,没有再上一层粉固,这还不算省很多手续?”

 魏绣蓉只想直接昏倒了事。“一定要这么麻烦吗?再简单一点行不行?”

 “你也不想让人挑剔一整晚吧?”在厕所门口听见那席话,连他这个非当事者都火冒三丈了,不信她本人不生气。

 “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要说,难道我还能不让他们说。”何况就算今天李鸣娶的是世界小姐,凭他俊美感的条件加上一的背景,做他老婆的还是会被一堆人狂念到死的。

 李鸣一听她的话,什么火气都光了。

 所以说,不能怪他担心自己死后,老婆会被欺负死。

 看她那是什么单“蠢”的子,被骂了也不会回嘴,若是有人打了她左脸一掌,说不定她还会把右脸凑过去,请人家再来上一巴掌凑一双吧!

 “绣蓉,你…唉!”要他怎么说她才好?“我知道你脾气好,不爱跟人计较,可这社会不是这么简单的,做人有时候真的不能太善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如果别人真的欺负到你头上来,适当的反击还是必须的。”

 他最近真的很奇怪。过去他从不跟她说这些的,事实上,她反而觉得他很喜欢她大剌剌的个性。

 不是她自夸,结婚六年,她完全可以从他那张俊得像画出来似的脸上瞧出他的心情起伏。

 他生气的时候就是面无表情,只有一双眼睛特别闪亮,感极了,却也十分地可怕。

 他很少大笑,顶多就是弯弯,嘴角上扬三十度代表他心情很好,到四十度的时候就是他开始兴奋了,达四十五度…哇!他今天可能中大乐透了。

 他烦恼的时候会挑动眉毛,不是太明显,而随着挑动的次数越多,即表示他的烦恼越大。

 瞧,他现在又在挑眉了。她默数了一下他今晚挑眉的次数…天哪!没有一百次,也有七、八十次了。

 这麻烦一定很恐怖。魏绣蓉偷偷地在心里记下,要找个时间、想个法子帮他开导开导,省得他哪一天想不开,那麻烦可就更大了。

 “我知道了,鸣哥,你怎么说,我怎么做喽!下次再有人在我面前说长道短,我一定会狠狠反击回去。”她握紧小拳,虚张声势地说。

 “你能了解最好。”他轻轻地牵起她的手,看着她犹带天真的脸,真的…真的好舍不得她。

 原来他也不算聪明,一辈子计划东、计划西,结果呢?死到临头,一切成空。

 而身边与他最亲密的子,过去他花费最少心思在她身上,然而她却自然而然融入了他的生活。

 她就像空气一样,存在得太自然了,很容易就会被忽略;只有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人们才会想起空气的重要,也才会懂得去珍惜它。

 现在他就是这样;不过他的情况还要惨上一些,即便费尽心思想去珍惜,也没有时间了。

 他每多口气,生命就少上一刻,就像是握在手中的沙一样,迅速地消逝着。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还看不够她、还要不够她,但是…他有什么办法来跟死神对抗?他只是个凡人,只能用凡人的方法来珍惜她——再找另一个男人来保护她。

 他加快动作给她化妆,将她装扮得就像跳跃在森林中的精灵,美丽、虚幻又天真。

 连魏绣蓉都不敢相信自己有变成这样的一天,真的…完全不像她。

 差太多了,她几乎没有办法接受。当然,结果是美好的,可惜过程太辛苦,她绝不愿意再来一回。

 她还是习惯做她的乡下小村姑。

 但李鸣似乎很满意…不只,他好像激动得都快掉眼泪了。就当她温柔地哄哄老公好了,她绽出愉悦的笑容,望着他的眼神就像在看着庙堂上高高供奉着的神尊。

 “鸣哥,你好厉害。这根本就是化腐朽为神奇了嘛!”

 李鸣也有几分得意。“走,我们回酒店去,让那群家伙好好开一下眼界,教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叫美女。”

 他这算是杠上了吗?

 谁知道?魏绣蓉耸耸肩,也罢,只要他喜欢,反正忙的又不是她,那就随便喽!

 * * * * * * * *

 李鸣和魏绣蓉再度回到公爵酒店,却又同时呆了。

 原来公司里那些人见自家老大气鼓鼓地拉着老婆走了,就知道这记马是拍在马腿上了,当下连忙想办法弥补。

 于是,一时间大伙儿奔相走告,家在附近的赶紧回家换上休闲服,顺便带老婆、孩子一同往酒店集合。

 总裁代的,要热闹、要联谊嘛!

 至于那些家远一点的,只好就近找家服饰店,随便买条牛仔、衬衫换上。

 女孩子比较惨一些,脸上那些妆啊、发型、配件全都要换,乐得附近几家超市、量贩店小发了笔横财。

 当然,在这一片“平凡”中,盛装的李鸣在魏绣蓉又显得突出了。

 说到这点,得先让魏绣蓉吐几口苦水,想她从一介小村姑变身成堪称美女的模样,足足耗费了三个小时才算大功告成。

 而李鸣这个大帅哥却只是换套西装,整个人的气质就起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斯文读书人变成了高贵俊秀的王子。

 所以说人比人气死人吧!天生长得好看的人,就算随便穿,也有一番气势。

 至于平凡人,那可就要劳心劳力、流汗兼血,才能构得上一点点美丽的门槛了。

 不过魏绣蓉这番委屈也没有白费,在“好舒适”有限公司所有女员工都卸下完美面具后,什么粉刺、斑点、黑眼圈都显出来了,反倒衬得清秀水灵的魏绣蓉更加出尘脱俗。

 而且刚才大家都看过她的素颜了,虽然只有“平凡”二字足以形容,却也没有什么瑕疵。

 相反地,不久前还是晚宴娇客的众美女们,那卸完妆后的样子…嗯,好看的也是有啦!但前后落差大到有如云泥之别的也不在少数。

 这样比较之下,魏绣蓉的优点整个给突显了出来。

 开始有人赞起李鸣的慧眼识美人。毕竟,要从那层层厚粉下看穿一个人的真面目,没有几分实力,根本想都不要想。

 美丽的东西人人喜爱,渐渐地,终于有人试探地去和魏绣蓉聊天。尤以男居多,没办法,人人自嘛!

 好些刚被自家老爸、老妈叫来充场面的孩子,更爱接近这位美丽又带有亲和力的大姊姊。

 不多时,魏绣蓉身边开始围起一圈人。

 老婆总算受了,李鸣心底是又感慨、又…无比的愤怒。

 真是奇怪,刚才大伙儿排斥她,他生气。

 现在,公司的同仁们都接受她了,甚至有几个明显出对她的欣赏;他居然火得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全给挖出来。

 他…他嫉妒啊!

 那是他老婆耶!就算他快死了,起码他现在还没死啊!他们这么快就想骑在他头上,这真是…可恨啊!

 他生气、他发火、他郁闷得几乎要得内伤。

 眼看着包围魏绣蓉的圈子越来越大,喔…又是那个混蛋王立伟,本来还在门口叫魏绣蓉欧巴桑的,现在居然敢对着她口水。

 李鸣决定了,明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王立伟下放到总务部,专职扫厕所。

 还有…呃,赵鹏。这小子一开始表现不坏,还懂得叫魏绣蓉嫂子,可是,知道那是嫂子,竟然还不离她远一点?李鸣在心里狂吼。可平心而论,今晚这些人的表现,就赵鹏还算可以。

 他脑海里出现这个开发部怪胎的资料——赵鹏,男,三十二岁,父母都移民到加拿大生活了,就他一个人留在台湾工作。

 他平常没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毛病是爱给人取绰号。

 目前看来他这人算是没有太大的缺点,就暂时给他“留校察看”吧!

 不过——

 再怎么样他都还没死,现在就想追他老婆,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去吧!

 他受不了了,用力排开人群,二度将魏绣蓉抢进怀里。

 “各位,现在都十一点多了,我想聚会也该结束,明天还要上班,大家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完全一副命令式的口吻。

 长官都开口了,谁还敢违背,这年头景气不好,工作不好找,谁也不想在这时候得罪李鸣,搞得要回家吃自己。

 就在一阵应允声中,一场莫名其妙兼七八糟的公司联谊会就此结束。

 谁也猜不透李鸣为什么忽然办场聚会说要联谊,大伙儿盛装参与,却惹得他老大大动肝火,拂袖而去。

 过不久,他又偕盛装而来,大家却换回了平常装束,这一来一往,简直就把这场联谊会直接升华成闹剧了。

 场中唯一没有猜测这场联谊目的的人,就只有李鸣和魏绣蓉了。

 李鸣是自己做事自己知。至于魏绣蓉,结婚第三个月她就知道,不要去臆测李鸣的行事规则,他的脑袋太精明了,她完全不想死一堆脑细咆去猜他那些复杂的想法,她喜欢简单地过日子。

 钱够花就好,衣服能保暖即可,不必华屋美食,她整个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一样简单质朴。

 * * * * * * * *

 魏绣蓉作梦也想不到,除了李鸣之外,这辈子居然还会有人想约她出去吃晚饭,那对象还是李鸣公司里的人——赵鹏。

 赵鹏说有话跟她谈,而且很紧急。

 但今天是周末耶!她和老公固定的行房

 魏绣蓉不知道李鸣是怎么看待她这个子的,也许有几分喜欢吧,否则他不会娶她。但要说到真情炽爱,那大概是不可能了。

 一来,他不是太热情的人,这点她心里很清楚。

 二则,爱情在他的人生计划表中连一格都占不到,他的生命里会有婚姻,只因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至于花心思去谈情说爱,别闹了。

 第三,他们夫间的观念、想法、背景相差得实在是太远了。两颗心之间无法完全交流,又哪来的爱情可言?

 可即便如此,她也很足了。

 因为她真的很爱李鸣。谁能不爱他呢?他人品、对待她也是一等一的,除了有些古板外,她几乎是庆幸自己天降鸿运,才能嫁得如此郎君。

 她也想、夜也想,把所有的精力和脑袋全用来维系这段婚姻,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俩的生活平平顺顺持续了六年,她还想让它继续六十年呢,才不要让一顿晚饭打破这好不容易坚持住的规则。

 要她学会守规则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些让她去采月摘星还困难,她太迷糊、也太懒散了,儿搞不懂“严谨缜密”四个字如何写?

 她想推掉赵鹏的邀约,尽管他死烂打、说得楚楚可怜,好像如果她拒绝了,他就会被天打雷劈似的。

 不过她“妾心似铁”正打算一口拒绝他,作梦也想不到,李鸣竟然替她答应下来了!

 他说,她上台北也六年了,竟然一点社活动都没有,实在太奇怪,建议她应该稍微扩展生活圈,多多见识各种事情,才不会沦为井底之蛙。

 这真的是她老公吗?她开始怀疑,一向有一点点大男人主义,喜欢照表办事,不爱生活中出现意外曲的男人,居然主动要求她打破规范?

 “可是鸣哥,如果我跟赵鹏出去吃晚饭,那你怎么办?”

 “我…我可以吃泡面。”他不会做饭,不过单单将热水加进泡面里他还是会的。

 他竟愿意降格吃泡面?好,她确定了,他生病了,也许高烧到脑浆都开始沸腾,才会想出这样离谱的答案。

 “鸣哥,我觉得…”在老公生病的时候,身为一个好子,她应该更关心、照顾他才对。这时候抛下他去跟别的男人吃晚饭,她觉得会被雷公打死。

 “绣蓉,每个人总是要独立的。”他却抢口打断她的话。“你的生活不可能永远绕着我转,你早晚要学会怎么样照顾自己、怎么样一个人过日子。去吧!去好好享受一下台北繁华的夜生活,不要整天闷在屋子里,这样对你的身体和精神都不好。”

 才怪,她自觉好得很,就爱简单的生活、就爱窝在家里闲闲发呆,偶尔看几部VCD,唱点歌仔戏,上超市买一堆特价品…她从头到脚都贴着“我是家庭主妇”、“我爱当黄脸婆”的标签,不行吗?

 过去他从来也没说什么,还爱得要死,怎么突然态度全改了?她觉得有毛病的人是他才对。

 但她习惯了顺从他,加上他的态度好坚决,她完全无法拒绝。

 她几乎是被着推出去的,直到站在大门口,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被赶出来了,而且…

 “鸣哥,”她回身用力拍门。“我没带皮包呢!”可这是她现在最关心的事吗?好像不是,她似乎有更重要的事想说,但话语一到喉头,又自动缩了回去。

 这就是生迷糊的坏处,常常会不自觉干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她用力搔搔头,正想着要怎么跟他把话说清楚。

 大门霍地打开,一只包包被进她怀里,李鸣体贴中带着郁闷的声音同时传出。“不必太早回来,但也不要太晚,晚上治安不太好,你一个女孩了要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吗?”话落,大门同时关上。

 见鬼了,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魏绣蓉是一脑袋浆糊,觉得自己不再是他老婆了,好像…他们的关系从夫变成父女,而他是那个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父亲,殷殷叮嘱,只想教女儿知道外头坏人多,男朋友要睁大眼睛,要学会保护自己。

 还容不得她思考出一个结果,叭叭叭,一阵喇叭声已然响起。

 一辆白色休旅车驶到她家大门口,一个男人正摇下车窗,对着她大喊:“嫂子,我来接你了,快上车吧!”是赵鹏,穿得一身白,眼泛红丝,面目憔悴,一副要去参加丧礼的模样。

 “搞什么?而且还来得这样快,害我没时间跟老公好好聊聊…”魏绣蓉心里狐疑着,嘴巴喃喃自语。

 不过…算啦!他们夫有的是时间,现在她还是先把赵鹏应付过去才是。

 “来了。”她回应一声,快步跑向休旅车,打开车门,跃上乘客座。

 赵鹏脚下油门一踩,车子呼啸而去。

 魏绣蓉在心里偷偷地比较,赵鹏的驾车技术比起李鸣可真是烂多了,车子坐起来一点也不平稳。

 * * * * * * * *

 没人想得到,李鸣前脚才送走魏绣蓉,下一秒,他就在心里吐血兼狂吼。“我是白痴、我是笨蛋、我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蠢猪…”

 好端端的,他居然把一个温柔体贴的老婆往外送,这还不笨、还不蠢、还不够猪吗?

 自己去找一顶绿帽子戴,他真想直接撞墙了断自己。

 就因为他快要死了,所以便得硬生生将老婆往外送吗?他为什么要活得这样痛苦和难堪?

 他也没剩多少时间了,难道就不能自私点,让魏绣蓉陪着他度过这人生最后一段路程?

 她是如此地温柔又体贴。有她相伴的最后一段日子,他可以过得很快乐,他将愉悦地走完这一生,没有痛苦,但…会有遗憾。

 他会深深地忧虑,少了他照顾的魏绣蓉过得如何、快不快乐?

 佛家说,人生到头一场空。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一个人赤地来到世上,最终也将赤地离去,财富、华屋、娇、稚儿…人一旦死了,什么也带不走,何须挂念?又何必执着?

 但七情六就是天生的,怎么能不挂念、能不执着?

 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刻,他可以不在乎事业、财富,也可以肯定父母在其他兄弟的照顾下,能够克服失去他的哀伤。

 独独魏绣蓉这个傻丫头,那么样地单纯、那么样地糊涂,让他怎么样都无法放心。

 他是揪心地在为她安排后路:而她恐怕永远也不会理解、体会他心头的痛。

 他抱着脑袋坐在客厅里,感觉一股寒意自脚底升起,仿佛要将他整个人都冻成冰块。

 蒙间,他似乎听见时针在走动的声音,但那不是现实的钟声,那是他生命的时钟。

 嘎地、嘎地走着,每走一步,他距离死亡就又更近一寸。

 他浑身冰凉,担心再过不了多久,他将再也看不到他的小子那张阳光也似的笑容。

 啊!好像有什么闪过他的脑海,是…是他从美国回来的第一天,他走进家乡的小村子,在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农田中点缀着无数宽敞的洋房。

 出国几年,家乡的变化好大,很多农田都重划成建筑区了;马路变得又宽又大,商店、摊贩多到数都数不清。

 到处都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这真的是他的家乡吗?他情不自地怀疑。

 记忆中,它是质朴的、悠闲的,甚至有一些些落后。他没有办法把眼前的一切与回忆结合起来,他会不会走错路了?

 突然,一张黝黑的小脸闯进眼帘,嘴牵起一抹灿烂的笑,出白白的牙齿。

 那是一种单纯的笑容,让人很直接就可以感受到她心头的欢喜。

 刹那间,他动心了。没错,他真的被那一抹有点蠢的笑容给吸引了,坚持要娶她,不是因为想要一个听话的老婆,是因为他打心底想要她。

 他不是什么科技新贵、也不是什么上社会人物,骨子里他只是个出生于乡下的头小子,他就爱乡下姑娘的质朴。

 为什么到现在他才看清楚这一切?就在他快要死的时候,为什么…已经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他喉咙发出野兽濒死前的哀鸣,淡淡的、压抑的、近乎要疯狂似的。

 但是——

 “鸣哥!我回来了。”一缕阳光照进来,彻底驱散了李鸣心头的阴暗。

 是魏绣蓉,带着她那依然有点蠢的笑容,莽撞地冲进大厅。

 李鸣呆呆的,他的阳光回来丁,好快的样子,看来她今晚的约会应该还不错,但是…

 从她忘记关上的大门口,他可以看到最后一丝残进来,现在应该还不是太晚…或者该说,她这场约会也进行得太草率了点吧?

 她从出门到回家,还不到一小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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