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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学是很无聊的,一大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背着一样的书包、带着一样的课本、到一样的地方做一样的事…这种制式化的生活模式,常让她觉得她是进工厂被制造出来的标准化人类产品。

 所以她填志愿时选了这间学校,以自由的校风闻名,所以学校并不硬规定学生一定得穿制服,除了每周一次的全校升旗和科升旗外,其余时间都可以穿便服。

 “大家安静!”导师在讲台上卖力喊着。

 闹哄哄的教室,完全不给这刚毕业的菜鸟导师一点面子。

 “大家安静一点。”

 身为班长的她站起来说话后,声终于渐渐平息下去。

 “各位同学,今天有一位新同学转学到班上。”

 导师向门口招招手,就见一个白净斯文的男孩子走进来在讲台旁站好,刚好与站在讲台上的导师一样高。

 “怪了,怎么学期中了才转学进来?”

 “长得好帅哟!”

 “是耶…”

 台下的学生窃窃私语,几个女孩子吃吃笑着。

 导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三个字:范文森。

 “范同学因为某些原因,所以才在学期中转学进来,希望各位同学好好照顾他。”

 导师看了范文森一眼。他低着头,讷讷地挤出一句:

 “各位同学,大家好。”

 “好害羞!”

 “好可爱哟!”

 台下的女同学又是一阵吃吃笑地头接耳。

 “各位同学请安静。”导师喊了一声,转向范文森。“班长旁边有空位,你就坐她旁边好了,有不知道的事可以问她。”

 范文森点点头,来到席明嘉的左手边坐下。当他走过来时,席明嘉几乎可以闻到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清肥皂香,很符合他干净的气质。

 “你好。”席明嘉对他摇摇手。

 范文森点点头,报以一个羞涩的微笑。

 “各位同学,请将课本翻到二六五页,上次我们讲到…”

 导师单调平板的声调在教室里飘开,席明嘉的思绪也跟着飘开,她微偏着头,看着窗外…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较晚,已经十一月初了,窗外的太阳依旧丽,微风徐徐地吹过树梢,绿油油的叶子反阳光一阵闪烁。

 导师一个突高的声调将席明嘉的思绪拉回,她将视线移回课本时,不经意瞥见她的新邻居。

 好漂亮的眼睫。这是她心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

 范文森长着一张会让人第一眼就心生好感的脸,他的五官细致却不带脂粉味,既赏心又悦目;尤其是那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的纯净眼神,像一潭深壑,深邃而人,再搭上他那又卷又翘的睫,那眼神是很容易让人心动的。

 正这样想着时,她发现,范文森不知何时视线已离开讲台上的导师,也正看着她。她尴尬一笑,连忙低下头看课本。

 他应该不会以为我对他有意思吧?席明嘉心里想着,不知道有没有脸红。

 她又偷偷瞄他一眼,他已经又将注意力转回讲台上的导师,那神态非常地认真,仿佛第一天上学的一年级新生,让她觉得有趣。

 心念一转,她在笔记本一角写下:

 别误会,我不是在看你。

 然后撕下来,成一个小纸团,丢到他桌上。

 范文森纳闷地捡起那个小纸团,左右张望一下,看不到有人自首,才将小纸团打开,然后抿嘴微笑。

 他在笑什么?席明嘉觉得他的笑容好诡异。

 管他的,让他误会我暗恋他又怎样?她在心底一笑。

 十七岁的少女,青春正甜,就像窗外十一月初冬里飘着八月夏季的风,就算不合理,也是理直气壮。

 午休的校园里闹哄哄的,自助餐厅里,几个女生围坐在一起吃饭,发出的分贝几乎可以抵得上一个菜市场;一眼望去,感觉就像餐厅里同时有好几个市场在营业。

 “唉!嘉嘉,你觉得新转来的男生怎么样?”林惠美问。

 “还不错呀。”

 席明嘉的视线飘向范文森的方向,他也和几个男生围坐一起吃饭,那些男生不知道在说什么,一下子就笑成一团,范文森也笑得一口白牙。

 “你们觉不觉得他好帅?白白净净的好像那个谁呀…”杏子问。

 杏子不是真名,陈晓珍才是她的本名,不过自从看过剧“美丽人生”后,她就规定大家都得叫她杏子了。不叫她杏子,她是不会回答的。

 “谁呀?”白白净净的人那么多,谁知道她说的是谁呀。

 “就是泷泽秀明嘛!”斯斯文文又性格分明的脸庞,她最喜欢这一型。

 “我觉得比较像小佛莱迪普林兹耶。”林惠美说。高高的、笑起来有点腼腆,气质也好。

 “明明像泷泽秀明,你看错了啦!”

 “小佛莱迪普林兹啦!泷泽秀明那么矮,范文森起码有一百八耶!”

 “嘉嘉,你说,他究竟比较像谁?泷泽秀明,还是小佛莱迪普林兹?”杏子转而问席明嘉。

 “像谁?”席明嘉其实觉得两个都不像。“我觉得比较像丹尼尔。”不多话,带点神秘感。

 “谁是丹尼尔呀?”听都没听过。

 “‘野人花园’的贝斯手。”

 林惠美和杏子对看一眼,决定放弃这个愚蠢的争论。

 “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了?”林惠美又问。

 “应该有吧,他长得那么好看。”杏子答。

 “怎么?你想追他?”席明嘉问。

 “我?”林惠美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只是问问而已,我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会呀,你也长得不错呀!只要再长高个五公分,减肥个五公斤,包你后面黏一堆苍蝇蚊子的。”席明嘉故意开她玩笑。

 “谢了,这种好机会让给你好了。”林惠美摇摇头。而后,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说:“我说嘉嘉,你为什么不换个隐形眼镜戴呢?如果你把这副老爷眼镜拿掉,头发再剪一剪,不要用夹子夹得这样土土的,一定也会有一堆苍蝇蚊子黏在你后面。”

 “才不要,我喜欢戴眼镜。”席明嘉推推脸上那副年代久远的黑框大眼镜。

 “拜托!土死啦!”杏子也加入吐糟的行列,她是三人之中最漂亮的。“光看你那副眼镜,就没有男生敢来追你了。”“那就算啦。”席明嘉一脸不在乎。“而且我相信,一定会有人喜欢我是因为我是我,而不是因为我的外表如何。”“拜托!你以为你在演偶像剧啊?”

 两个女生笑成一团,席明嘉鼓着一张脸,决定不再理她们。

 餐厅另一边,男生们谈得正开心——

 “范文森,你拿筷子的姿势好奇怪。”董致谦好奇地问。

 范文森看看别人的手,又看看自己的手,然后微微一笑。

 “我不太会用筷子。”

 “那你们家都是怎么吃饭的?用手抓?”周宇伦开玩笑地问。

 “不是,是用汤匙、刀叉之类的。”

 “好奇怪,跟外国人一样。”周宇伦用筷子夹起一颗花生。

 “好厉害。”范文森出佩服的眼神,也拿起筷子要夹花生,可是怎么夹就是夹不起来。

 “哎呀!这个花生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夹得起来的,回去练个三年、五年再说吧!哈…”“好!我会回家好好练习的。”范文森的表情很认真。

 董致谦也忍不住笑起来。“范文森,你真是个怪人。”

 “很奇怪吗?”

 “真的很奇怪。”董致谦肯定地点点头。

 范文森思考一会才开口:“我会努力,让自己不那么奇怪。”

 他话还没讲完,董致谦和周宇伦已经哈哈笑起来。

 “阿谦,上次的‘三国志’,你破了没?”笑完后,周宇伦问。

 “干嘛?”

 “跟你借呀!”

 “下下礼拜要期中考了,你还玩啊?”

 “大考大玩、小考小玩嘛!”周宇伦嘻皮笑脸的。

 “真服了你了。”董致谦无奈地摇摇头。“我明天带来给你吧。”

 “桑Q!”谢谢啦。

 “说起来,你的确是个怪人耶。”董致谦又把话题转向范文森。“什么时候不转来,偏选在期中考前转来。”

 “是呀是呀。”周宇伦嘴里着鲁蛋,含混不清地附和。

 “期中考…很可怕吗?”

 范文森问得疑惑,周宇伦一颗鲁蛋当场给吐了出来。

 “大哥,你是从哪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来的,连期中考都不知道?”周宇伦怪叫。

 “期中考像是国中时的段考,因为五专一学期只考两次,所以叫期中考和期末考。”董致谦好心地提供解答。

 “哦!原来如此,谢谢你告诉我。”范文森了解的语气,却明显有着不了解的表情。

 “总之期中考很重要,要好好读,不然被二一就惨了。”

 “二一?”

 范文森还一脸不明所以,周宇伦又开口:

 “说起来真不公平,身为末代五专生,学校应该对我们好一点,考什么期中考嘛,万一被当了,要去哪里找学弟妹重修?对不对?”

 “你还没考就已经想到被当了?”

 “做人要有忧患意识嘛!”周宇伦搔搔头。“不过我真不明白,我们读资管的,干嘛还要学经济学、会计学这些鬼玩意?”

 “教你如何窜改电脑纪录盗领公款呀!”

 “对喔,我怎么没想到?”周宇伦一脸恍然大悟。“那我应该好好学好会计才对。”

 “拜托!”董致谦受不了地大叹一声。

 范文森在一旁看得趣味盎然。原来学校是这么好玩的地方,有这么多有趣的人和事,这是他十九年的生命中从没有过的新奇体验,他想他一定可以和这些同学相处得很好,在这里到许多朋友才是。

 放学的时候,席明嘉交给范文森一张书单。

 “这是这学期要用的书,有出版社和作者名字,打勾的是明天要上的科目,今天要先去买。”

 范文森接过书单,有片刻的茫然。

 “请问这些书要去哪里买?”

 “去书局买呀!”

 “对不起,我不知道书局在哪里…”

 “北门路或者是大学路的成大书城。”

 范文森还是一脸茫然,席明嘉在心底叹口气。

 “你是外地搬来的吧?”

 “我刚到一星期。”他微微一笑。

 “好吧,我带你去买。谁叫我是班长呢?真倒霉。”她在嘴里咕哝最后两句,然后背起书包,率先往外走去。

 “我的车停在这边。”走出商学馆,范文森拉住往校门口方向走去的席明嘉。

 “喔。”她立刻回身跟在他身后走,有车可坐不用挤公车,何乐而不为?可是…“可是我没安全帽耶。”

 范文森在一辆墨绿色BMW旁停下脚步。“这里开车要戴安全帽吗?”

 “开车?”

 “开车。”他先掏出汽车钥匙开锁,然后打开驾驶座旁的车门。“请!”

 “这是你的车?”她坐进车子里。哇!不愧是BMW,高级车坐起来果然感觉也很高级,和她家客货两样的箱型车就是不一样。

 “不是,借来的。”他坐进驾驶座,系上安全带,熟练地发动、倒车,然后上路。

 车开了一段路后,席明嘉才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你怎么可以开车?你有驾照吗?”

 “放心,我十九岁了,早就考到驾照了。”范文森给她一个微笑。

 “喔。”十九岁?那就是大她两岁喽。“你已经十九岁了,那为什么才读专二?”

 对于这个问题,范文森面有难,像是不知如何回答。

 “不能讲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一定要知道。”

 “谢谢。”他松口气。“对不起,还得麻烦你帮我一件事,刚刚对你说的,关于我的年纪,请你为我保密好吗?”

 “好啊!”席明嘉想,他一定有羞于让同学知道的原因。

 现在正好碰上下班时间,路上车汹涌、车速缓慢,席明嘉一边为范文森指路,一边和他聊天,在行经一个颠簸时,车子晃了下。

 “对不起,路况不太好。”范文森单手握着方向盘,专心注意前面的路况和车况。

 “台南的路是全省第一烂,挖了补、补了又挖,搞得到处坑坑巴巴、凹凸不平,车子走在上面活像僵尸走路一样一跳一跳的,开这种高级车实在浪费,你应该改开吉普车。”

 “为什么?”

 “吉普车底盘高,还有四轮传动,最适合这种越野地形了。”

 “有这么严重吗?”他扬起一个微笑。

 “当然有!注册时,我就是骑车撞到一个窟窿,结果摔倒了,伤疤到现在都还没消呢,丑死了。”

 一讲到这点她就有气,消耗预算也不是这么个消耗法,刚铺好的马路常常在三天后又开挖了,今天埋水管、明天埋电缆,搞得路无三里平,交通品质每况愈下。她真想写信去给市长,如果嫌市府钱太多没地方花,那拿来给她花好了。

 看着席明嘉一会笑、一会儿扁嘴,变化丰富的表情,让范文森不自觉地微微笑开。

 “你笑什么?听到我腿上有疤,你那么开心啊?”她现在的表情是生气。

 “对不起,我不是笑你。”他赶紧道歉。

 “那你笑什么?”她又问。

 “嗯…”范文森白皙的脸染上淡淡红晕。他本来就不擅言辞,现在面对她的质问,更不好意思说出他笑是因为觉得她多变的表情很漂亮。

 幸好他的尴尬不用持续太久,因为北门路到了。

 “啊!到了到了,你可以开始找停车位了。”

 她忘记要问他为什么笑了,开始东张西望帮他找起停车位。这条路原本就不宽,划红线和黄线,碰上下班的尖峰时刻,再加上和火车站相连接,所以车来人往好不拥挤,停车位就像热门演唱会摇滚区的西木一样稀少,珍贵异常。

 在大路和小巷之间绕了几圈,都找不到停车位,最后席明嘉眼尖地发现有辆车要开走,连忙叫范文森准备卡位,这才解决停车的问题。

 他们跑了好几间书局买书,包括去旧书店买军训课本、去成大书城订程式语言的课本。买好书,都已经快八点了。

 “对不起,耽搁你这么多时间,你肚子一定很饿了吧?我请你吃晚餐好吗?”

 席明嘉原本疲倦的表情,在听到这个提议时,所有的疲惫马上一扫而空,眼睛晶晶亮亮充光彩。

 “真的?你要请我吃晚餐?”

 “真的!由你决定,想吃什么都可以。”范文森肯定地微笑。

 “那我要吃拉面。”

 拉面店就位于成大附近,席明嘉带着范文森走到拉面店,由于东西不贵又好吃,所以店里总是生意兴隆。“我要吃豚骨拉面,你要吃什么?”坐定后,席明嘉拿着点菜单问。

 “和你一样。”

 席明嘉勾好菜单交给老板娘,舒舒服服地坐下来等上面时才觉得,刚刚逛那么多间书店找书,现在脚好酸、口好渴。

 “你会不会口渴啊?”

 范文森摇摇头,又笑一笑。“你想喝什么?我去帮你买。”

 席明嘉笑开一张脸。“我要喝蕃茄养乐多,隔壁有卖。”

 “我去买,等我一下。”

 范文森立刻起身去帮她买蕃茄养乐多,走出店门,他才发现忘了问她,蕃茄养乐多是要往左边还是往右边?他回过头正想开口问,席明嘉已经聪明地猜到。

 “右边。叫老板梅子粉少放一点。”

 范文森领命去买,果汁店小小一个摊位却生意兴隆得很,排了四、五个人在等,他也乖乖地跟着排队,买完蕃茄养乐多回拉面店,桌上已经摆好两碗热腾腾的拉面。

 “你的蕃茄养乐多。”

 “谢谢!”席明嘉甜甜一笑,马上喝一大口,然后足地呼出一口气。“好喝!”

 放下蕃茄养乐多,她拿起筷子立刻向拉面进攻,唏哩呼噜、哗啦哗啦地吃起面来。一边吃面,眼角余光瞥到范文森还没动筷,嘴里含着面,她口齿不清地催着他:

 “快吃啊,不然等一下面糊了就不好吃了。”

 范文森这才拿起筷子吃面,拿筷子的姿势依然笨拙。

 “你拿筷子的样子好奇怪。”

 “我不太会用筷子,我以前吃饭都是用汤匙,或者是刀、叉。”他又解释一遍。

 “你外国人啊?用刀叉?”

 范文森又是笑笑,没有回答,认真地用筷子吃面。吃完面,已经是八点半了。

 “谢谢你的请客。”结完帐,他们一起走出拉面店。

 “哪里,我才要谢谢你陪我买书,耽误你这么多时间真不好意思。”

 席明嘉发现他真的好有礼貌,一天的相处下来,他总是把“请、谢谢、对不起”挂在嘴边。

 “你的家教一定很好。”

 “家教?”范文森脸上打着问号。“我没有家教啊!”“别谦虚了,像你这么有礼貌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耶!”

 范文森脸上还是打着问号,家教和礼貌有什么关系?难道这里的人想有礼貌都得请家庭教师来教导吗?一定是这样没错吧,所以她才会以为他有请家教。

 “好了,我要回家了,bye-bye。”席明嘉转身就要离去。

 “我送你。”

 席明嘉马上转过身来。“就等你开口,谢啦!”

 她本来还在想,如果他不送她回家,她就得走十五分钟的路到她爸妈的店去,等店打烊再和爸妈一起回家,那回到家可能都十点多了;幸好他开口了,这让她觉得有个有礼貌、有车又会开车的同学,还真不错呢!

 回家后,她拿出记写下今天发生的事。

 十一月二,天气睛。

 今天班上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干净斯文、很有礼貌,正是我欣赏的类型。

 但是他有点怪怪的,好像什么都不懂,而且他竟然开车上下学耶!虽然他说车子是借来的,但是我想他家一定很有钱吧,BMW可是很贵的,不过坐起来真的好舒服,他送我回家时,还一直跟我说谢谢,谢谢我今天陪他去买书。

 我真想告诉他,真那么感谢我的话,不如以后都接送我上下学吧,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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