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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十灾十难灭世劫(二)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唐川看着慢条斯理就餐的郑霞,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古怪了,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怎么会同样出现在这个地方?她又为什么在这里出现?

 七剑为什么又会和我们分开?他们现在又在哪里?

 唐川清楚地记得张天师和他提起过的预言,他能感觉到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他背后黑地向他伸来,铺天盖地。

 他本来以为自己在进入王陵金字塔之后,就能解开一切的谜团,可是他现在才发现,他的四周越发地混沌黑暗了。

 缺少了古德里奥的指引,少年只能独自一人披荆斩棘地前行,他脑子的疑问,像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离真相越来越近,可是却总是差了一步。

 答案的真相是不会主动蹦出来的,唐川对这一点坚信不疑。

 而面前的这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解开一切谜团的关键钥匙。

 唐川咄咄人的眼神让宫殿周围捧着水瓶与柔软餐巾的侍女有些害怕。

 这些女人穿着图案精美的亚麻连身衣服,她们脖子、手腕和脚踝都佩带着玉石与金子一同精心打造的项链与手环、脚链。她们的眉角都用浓重的黑色墨笔勾勒过,用以突出深邃的眼眶和脸部强烈的立体感。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的女人就已经懂得用烟熏妆来打扮自己了,历史的车轮划过一个巨大的圆圈,曾经的流行又返璞归真,成了现代的时尚。

 这些女人敬畏地看着这个身材瘦弱的少年,在莫叶塔蒙的口中,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神灵的代言词。

 举手抬足之间,便能让战无不胜的法老王卫队灰飞烟灭。

 这是大祭司也无法做到的事情!

 难道,他真的就是斯孟克卡拉么?

 侍女们用眼神不住地无声换着,目光在少年和那个疯子一样的女人身上来回打量。

 郑霞此时很入乡随俗地穿着一件亚麻的衣服,头发简单的在后面扎了一个辫子,她举起金杯,轻轻地送到嘴边,红的双微微张开,其中红的葡萄酒滑入口中,柔滑如缎,美酒入喉,真是令人心旷神怡。这个一个多小时前还状若神经的女人,此时举止文静,动作优雅,像一个受到过严格训练或者是深厚熏陶的贵妇,谁又能想象得到她之前歇斯底里的模样?

 郑霞品尝着嘴里面的面包,她不由得一阵感慨。

 在古埃及,生活在尼罗河畔与沙漠包围中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条件之优越,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

 在这里,他们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面包都是他们的主要食品。

 养育着整个埃及的尼罗河每年在季都会泛滥,在泛滥之后,它会留下一大片土壤肥沃的黑土。古埃及人会将麦子洒进土地中,然后挥舞着辫子,将猪赶进田地,鞭打它们,让他们四处跑,把种子踩进泥中。到了秋季,尼罗河畔会长出一望无垠的金色海洋,埃及人天喜地地带着他们的工具来收割小麦。

 他们会将小麦大多磨成面粉,然后根据面粉的不同,加水成面团,送到专门的面包作坊之中,烘烤成白面包或者棕面包。

 郑霞把玩着手中的金质酒杯,这个酒杯被铸造师造成了一个蛇形,精致细腻的金属纹路让她握在手上的时候,觉得像有一种历史被握在手中的感觉。

 这样的酒具,如果拿到现代社会,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

 没想到,我现在居然会用手拿着喝酒?

 郑霞喟然而叹,目光一抬,却看见对面唐川的目光很是不善的看着她。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身为古埃及学家的郑霞,痴地打量着周围所能看见的一切“其实,我还很想问你这个问题。”

 唐川料到自己必然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答案,但是他仍然很是不快,闷哼一声:“你知道张天师他们的下落么?”

 郑霞耸了耸肩膀:“不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阿蒙神的神庙前,然后被人当成渎神的罪人,差点拉出去砍头了。话说回来,我还真应该感谢你啊,要不是你,我就死在这里了!”

 唐川仔细打量着这个女人,似乎在分辨她每一句话的真伪。

 可是无论他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女人并无异常。

 “那好吧,现在请告诉我,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唐川问道。

 郑霞抿着葡萄酒,仰着头,似乎在回味着这种历史的深沉与香甜:“这里?这里是埃及,三千年前的埃及…”

 虽然已经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一些,但是唐川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仍然是呆住了。

 三,三千年前!?

 郑霞看着唐川的神情,笑了笑:“确切点说,现在应该是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在位时期,也就是公元前1362年…”

 “你怎么知道?”唐川忍不住反问。

 郑霞嘴角微微一翘,用下巴抬了抬,指了指宫殿外面:“你听!”

 唐川眉头紧锁,眼神越发的不善。

 要是我能听懂他们说什么,我救你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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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霞似乎很快看懂了这个眼神,她笑容不变,缓缓地说着,像是在翻译着宫殿外面,一个洪亮声音的说话内容。

 “忠诚的阿蒙神子民们,你们听我说!当我们的天空不再有阿蒙神的眷顾,当神庙的圣水不再淌,当尼罗河的河水不再清澈,当曾经伟大的法老王弃我们而不顾的时候,我们面临了灾难、战争、痛苦、甚至是死亡!可是,当背弃我们的法老王,他战无不胜的大军抵达底比斯城下的时候,阿蒙神告诉我们,埃及的神灵并没有离我们而去,底比斯的荣光依旧坚强。是阿蒙神和诸神用事实告诉我们,埃赫纳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他背叛神灵的举动,已经招来了神灵的愤怒与憎恨!”

 “原本被埃赫纳惑的莫叶塔蒙,这个受到智慧神玛特祝福的女人,她也回到了底比斯,回到了阿蒙神的怀抱!现在,她有带回来一个神迹一样的消息!”

 这个声音顿了顿,像是在等待着气氛的升温与积聚。

 隔着很远的一段距离,唐川仍然清晰地听见,宫殿外面的呼啸声与欢呼声一阵接着一阵,像一个又一个的头一样,不停地打了上来,将外面的气氛推到了一个高

 说话的这个人,是底比斯的神庙大祭司,这是一个在埃及王国中,唯一能够和法老王分庭抗礼的男人。

 当莫叶塔蒙回归到底比斯,并把一路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他的时候,大祭司埃特的脸上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样强大的人类?

 就算是法老王,也不能如此轻描淡写的抹杀他的卫队。

 难道,这是莫叶塔蒙怕她回来以后,没有功绩无法立足,而刻意杜撰的?

 埃特在嘴角闪过一丝笑容。

 不管怎么样,莫叶塔蒙的回归,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也是一个极其振奋人心的消息。

 埃赫纳手下最信赖将军的女儿弃暗投明,这将是一个多么打击对方士气,鼓舞我方士气的事情?

 不仅精通魔法,而且更加精通权谋的大祭司埃特,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将莫叶塔蒙和她所说的“斯孟克卡拉”给推到了风尖头上。

 经历了两次攻城消耗战的底比斯,现在像一头疲惫而浑身伤痕的野兽,虽然它外表上疤痕已经掉落。可是在内部,战争的剧烈消耗,人民与战士的粮食已经供不应求。几乎家家户户每天都能听见丧失至亲的哭声,他们有的是收到了战争的噩耗,有的是听见自己信仰阿神,追随埃赫纳而去的亲朋好友,他们死在了建造埃赫纳城的艰苦徭役之中。

 埃特能清晰地看见,一个原本庞大而强壮的巨人王朝,在迅速地萎靡没落!

 但,老百姓吃不上粮食,战士与家人们人鬼殊途,国内局势动不安,这些都不是最致命的!

 最致命的是,当埃赫纳宣布阿蒙神与其他诸神是伪神,而转而崇拜唯一的阿神时,整个埃及就再也没有了魔法光辉的沐浴。

 原本象征着魔法力量的圣泉,也渐干涸。

 大祭司感觉到自己的魔力,每一天都在下降,他所信仰的神灵仿佛一夜之间抛弃了他,抛弃了这片土地,抛弃了所有信仰他们的臣民。

 不为别的,只因为众神的代言人法老王背叛了他们。

 没有人能够容忍背叛,神,更加如此!

 大祭司埃特注视着神殿下面涌动的人群,心中暗自叹气。

 莫叶塔蒙回来得太是时候了,她的回归给底比斯制造了一个假象。

 那就是埃赫纳已经陷入了众叛亲离的境地,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反对他,法老王必败,而底比斯的大祭司必胜!

 可是,这是真的么?

 埃特心中苦笑。

 法老王战无不胜的传说,太深入人心了。

 就算是再勇猛的战士,当他们面对法老王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有勇气拿起他们手中的武器与之对战。

 所以,笼罩在黑暗阴影中的埃及,它此时需要一个英雄站出来,需要一个英雄来打破这种传言!

 在埃特看来,他原本寄希望于他忠诚的卫队长森穆特。可是就算是森穆特,这个埃及第一勇士,他提起那个黑头发的神秘少年的时候,也是一脸的畏惧与惊恐。

 他到底做过什么?

 埃特没有细想,他也不愿意多想。

 法老王的军队随时会再次征伐而来,而底比斯却已经近乎山穷水尽。在这个时候,埃特果断地放弃了森穆特,转而开始吹捧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年。

 他需要用这个人来转移底比斯人民的注意力。

 埃特的目光像鹰一样在下面扫视了一圈,他手虚抬了一下,四周立刻鸦雀无声。

 “莫叶塔蒙给我们带回的这个近乎神迹一样的消息,就是…”埃特大声呼喊着“阿蒙神终于重新派下了他的代言人,来拯救我们!他只用了一只手的力量,就毁灭了法老王的卫队!”

 他的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圈,调转了方向,指着身后宫殿中的唐川:“这个人,就是,斯孟克卡拉!”

 “轰”的一声,人群中像投下了一个炸弹。

 他们当中有的人无比兴奋,有的人则大声疾呼着要这位斯孟克卡拉出来,还有的人认为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一个人怎么可能战胜法老王的卫队?

 这巨大如同海洋波涛一样的声音,糅杂在一起,汇聚到唐川的耳中。

 唐川看着郑霞,听完她最后一句翻译,突然问道:“斯孟克卡拉是什么意思?”

 郑霞凝神看着他,脸上微微一笑:“斯孟克卡拉,在古埃及语中,意思就是被神选中的人。”

 唐川听完,脸古怪,他咧嘴一笑,很是不屑:“被神选中的人?很稀罕么?”

 他话音刚落,便听见一阵匆忙的脚步声传来,一个身材婀娜的女人,似一阵风飘来。

 莫叶塔蒙远远的看见唐川,脸上的笑容顿时绽放:“斯孟克卡拉,原来你在这里!来,跟我去见一下你的子民吧?”

 郑霞在他身边几乎像翻译机一样,同步翻完。

 唐川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奇怪,他觉得这一切简直莫名其妙!

 我是来抢审判之球的!

 可是,我怎么莫名其妙的到了三千年后的埃及?

 而且又居然成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斯孟克卡拉?

 最荒谬的是,我跟他们八竿子打不找边,可他们此时却成了我的子民?!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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