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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伦敦

 伦敦是一个非常适合用双脚来感受的城市,几个著名观光景点都很接近,历史、文化、美食及艺术,触目皆是惊喜。

 由国家画廊开始,经过圣马丁教堂走上了Strand treet,沿着街道向下走,右前方会出现“查令十字”火车站,若顺着人行道往下走,左手边会先看到一家Edelphi Theatre的戏院。

 戏院里目前上演的是暴力美学代表作“芝加哥”过了戏院后,著名的五星级饭店Savoy就隐身于巷子内,这家饭店曾是小约翰史特劳斯演奏圆舞曲的舞台,若继续顺着Strand treet的右边人行道往下行“苏陌屋”就在右手边,这栋建筑物目前是政府办公之用,里面有艺廊,定期会展出一些作品。

 此地艺术风盛,不单在苏陌屋里,就连附近的一处小巧公园里,亦可嗅着艺术气息。

 像她,就常在不需要工作的假里,背着画架及画笔来这里写生。

 她向来偏爱静物写生及风景描绘,人物素描不在兴趣范围内,却因为那幅无意中勾勒出,但始终没完成的侧影速写,让她在公园里引起了注意,许多来公园里运动、遛狗的老人家,甚或是观光客,都过来打量,有的还愿付费,想请她帮忙画幅自己的肖像。

 “我不画人物素描的。”

 她一再向人解释,解释到后来几乎都要火大了,她会来这边画画,不过是想图个安静哪!

 “不画?”被回绝的人总会不死心地指着她搁在一旁的人像图“那这又是什么?”

 这是什么?

 她被问得愕然。

 这问题问得真好,因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她原是想画湖畔的弱柳以及几只雀鸟的,却不知何以,落笔沙沙,一个冰冷酷男的侧影速写,就这么自有主意地从她笔下生出,图未完成,男人影像四周泛生着浓浓雾气,她看不清楚全貌,却看得出他的气质冰冷,且状似无心。

 发现了自己无意识的画作后,她被吓到了。

 因为这男人,偶尔也会出现在她的梦里。

 她该认得他吗?该记得他吗?但绞尽了脑汁,她脑袋里还是只有一片空白,不单如此,还引发了强烈的头疼,那足以摧毁人类意志力的头疼。

 她强迫自己停下,如果忘记他能让她不再头疼,那么,她心甘情愿。

 创作心情遭游人打断,她收拾画具准备离去,虽然不悦,却没忘了那毁掉她美好心情的罪魁祸首--那幅侧影速写。

 其实她早该扔了它的,因为它老害她头疼,但她始终办不到,不但办不到,还喜欢拎着它,借口说是画没完成,所以得带着随时补上几笔,夜里上,她也常会傻傻盯着它才能入睡,画中男人眼神如冰,但她却莫名其妙地感觉到安心。

 她不懂,也没打算去懂,内心深处她似乎知悉,去探究,只会挖到一个已经结了痂的伤口,基于人类自我防御的本能,所以她不想懂。

 她带着画具先在路边咖啡馆喝了杯热拿铁,待心情平复后,再继续前进。

 她住的地方离这里有些距离,她是可以搭地铁到巴比肯下车的,但她不想,她喜欢走路,走路可以让人澄清思路。

 二十分钟后,她走到了巴比肯的YMCA,那是处基督教青年会馆,也是她上班兼住宿的地方。

 进入会馆后,她淡然地向坐在柜台里的乔拉茵打了个招呼,然后踱向位于会馆后方的员工宿舍。

 在这里她没有朋友,只有点头之的同事,一来她的身世成谜,二来,是她始终未卸的自我防御太强。

 她在心里筑了道墙,保护着自己的同时,自然而然地也隔绝了别人。

 位于巴比肯的YMCA,深受各国青年游子喜爱,价格公道,且位于地铁站旁,交通便捷,附近又有着随处可见的博物馆,如著名的伦敦博物馆及巴比肯艺术中心等,此外,超市就在附近,如果想在伦敦做一趟打细算的旅游,那么,它肯定是最佳选择。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拥有两百四十间客房,却需要在半个月前就先预约,否则很难订到房间,住在这里的旅客,可以自由使用健身房设施以及电视间,会馆正是所谓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她在房里睡了一觉,起身后外头天色已经全部暗下,看来,应是同样平凡无奇的夜晚吧。她瞄了眼小闹钟,发现是轮到她值夜班的时候了。

 她跳下,到浴室里快速梳洗。她喜欢值夜班,那会让她次睡得死沉,睡得无梦,梦不到那个会让她患头疼的男人。

 她来到柜台,听着乔拉茵的工作转接代。

 乔拉茵赶着回家带小孩,行匆忙,她则是一贯的安详自若,没人像她的,毫无家累又无朋友,所以不用去考虑其它的问题,也正因为这样,会馆里值夜班的人经常都是她。

 这一夜,果真如往日般平淡,她按例推掉了几个住宿于会馆中的异国男子隔邀约。

 不是对方条件太差,而是她真的提不起劲。

 她不懂,她好看吗?

 为什么那些来来去去的男人,每个见着了她,都像是苍蝇盯上了一样,眼神大亮,爱找借口和她多聊上几句,而因着工作所需,她又不能对他们祭出苍蝇拍,也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了。

 也或许,她淡淡地想,是她冰冷的气质,或是她一次、两次的拒绝,所以更挑起了那些男人潜在的好战本罢了。

 男人不都是如此?愈难上手的就愈是心难耐!

 可她真的不是擒故纵,也不是在耍手段,她只是很单纯的,不想和任何人有集罢了。

 她不知道自己长得好不好看,因为除了洗脸外,她从不曾刻意去照过镜子,连化妆品也都只有一般的保养品,对于自己的模样,她不像其它女子那般在意,一点也不。

 女为悦己者容,而她,并没有要为其刻意装扮的男人存在。

 柜台时钟指向十点正,是大部分的人该休息的时候了,周遭安静,她伏在柜台上又开始无意识地画画了。

 夜班清闲,别人都是看电视或听广播打发时间的,而她,却宁可画画,只是画画。

 倒不是想成为什么名家,只是动笔,已成了种她可以纡发情绪的管道了。

 她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爱理人,她唯一的朋友,只是这些画笔。

 在她能够意识之前,她画出了一个缀蕾丝花边的小摇篮,一个会旋转、会唱摇篮曲的动物挂铃,一只半瓶,几片布,以及一只小小的蚱蜢…一只正在哭泣中的小蚱蜢。

 这是怎么回事?

 她困惑地看着眼前的画册。

 她的生活中鲜少亲近孩子,怎能如此细腻地描绘出属于孩子的一切?

 还有,为什么坐在布中的不是个胖娃儿,而是只哭泣着的小蚱蜢呢?

 这代表什么意思?

 想到了哭泣,她竟还真的听到了娃娃哭声。

 就在她为着自己过头的想象力摇头时,柜台底下发出响音她才察觉到,不是想象,而是真有个抱着小娃娃的年轻女子,她抱着娃儿蹲在柜台前,身旁是大包小包的行李。

 “哎呀呀!还哭还哭…你再哭,人家也要哭了啦…”

 女子手忙脚,一边哄娃娃一边扁了嘴,眉眼全部打结,还真如她所言,就像是要哭了一样。

 她踱出柜台,跟着蹲低身“对不起,需要帮忙吗?”

 同女子一样她用了中文,一种她虽是久违却一点也不感到陌生的语言。

 由于来会馆的东方人并不多,所以在这之前,她并不知道自己竟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当然要了!”

 二话不说,女子将哭娃娃毫不客气地进她怀里,然后抬头两人首度照面,她瞥见女子眼瞳闪烁的笑芒,微微带着恶魔得逞似的笑芒。

 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有张并非绝却相当有个性的脸,眼眉鼻略带着股叛逆气的恶魔神韵。

 刚接过哭娃娃时,她原以为自己一定会手忙脚的,但她并没有,她冷静地接过孩子,还用手指轻抚着哭泣中的小娃娃,立时得到了娃娃以口指的强烈反应,看来这娃娃倒非爱哭爱闹的,她只是饿了,很饿很饿。

 再次睇向年轻女子的眼神里注入了不解和不悦。

 难道这个孩子不是她的?否则这当人妈妈的,怎么可以失职到让孩子饿成这副德行?

 似是感受到她质疑的眼神,女子偏过头,递上了个可爱得让人无法再予以苛责的笑容。

 “嘿!我就知道滚儿会喜欢你的。”女子说。

 “滚儿?”她微傻,仔细打量起怀里的小娃娃“这不是个女娃娃吗?”而女生,会有人取这样的名字吗?

 “是呀,她的确是女的。”女子用力点头“别告诉我你看不出她是女的,那么我这当妈妈的会很伤心的,她全身上下都是粉红色系,又缀了蕾丝边,难道还不像女娃娃吗?她姓尹,叫尹滚儿,因为我讨厌她爸爸,老叫他滚蛋、滚蛋,叫着叫着,女儿就叫成了滚儿你!?br />
 真可怜!标准的遭受池鱼之殃的无辜受害者。

 她下对怀中娃儿生起的怜心,想将娃儿送回女子怀里,却被拒绝。

 “嘿!先帮我抱着吧,我得先办好check in。”

 “你要住这里?”

 “是呀,而且还是住长期的。”女子笑嘻嘻的说“我和她老爸吵架,房子是他们家的,所以我只好滚蛋了,就像驴打滚似地,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女子手势夸张,像是偷溜出家门玩的小孩子,一点也不像个刚和丈夫吵完架,抱着女儿离家出走的可怜妈咪。

 她只能摇头。

 “很抱歉!已经没有空房间了,我们这里的住客,多半是半个月前就先预约,更何况你还是要住长期的。”

 “没房间了?”

 年轻女子变容快速,小嘴往下弯,似乎要学自己女儿一样嚎啕大哭了。

 “你要不要我帮你打电话问问附近的小旅馆,或者是YWCA那边?我们这里只是提供给青年游子住而已,你带着一个小娃娃,本来就不行的…”

 她话还没完,女人已经像孩子似地嘤嘤哭了起来。

 “我怎么能住小旅馆?我长得这么漂亮又带了个孩子,身上还有很多钱,容易引起歹徒觊觎,YWCA那边的接待都是说英文或法文,我得要半听半猜,还有啊,没有人像你这么好心还能帮我哄孩子,呜呜呜…如果你不帮我,那我就带女儿去睡泰晤士河底吧。”

 她叹口气,向来冷静的她让这不讲理的年轻女子得无措。

 “不是我不想帮你,可是没房间就是没房间,而且我们的规定是…”

 “不是不想帮,那就是要帮了的意思你 鼓昵崤?幼**玻?淞确?榛箍臁!刚饣笆你说的喔,没关系,我可以将就,就和滚儿一块住你的房间吧。”

 “你”的房间?

 她瞪大眼睛,想起了自己那小小的房间,拒绝的话还没出口就先让对方的动作给偃息了。

 女子对她伸出手,友善而俏丽地偏头微笑“我叫伊婕,你呢?”

 “我?”

 一句话触中心事,她垂下眼睫,强掩不自在,下意识伸手抚了抚垂挂在她前的银炼,在那儿,挂了个字炼坠。

 “这里的人都叫我。”

 “?”伊婕毫不赞同,挑了挑黛眉,自语自语“因为链子吗?”

 接着伊婕换上热心笑容,双手用力握紧她的肩头。

 “这个名字不好,只是个代号,我认识一个女孩,温柔可爱又善体人意,她的名字也是开头的,要不,你就和她叫同样的名字吧。”

 她抬头,美眸里转着不悦与抗拒。

 有人这么理直气壮为人取名字的吗?

 再如何不济,好歹也是陪了她几年的名字,哪有说政就改的?而且就算真的要改,权利也不当属于一个才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陌生人吧!

 是她的态度让人觉得好欺负的吗?她正准备开口峻词拒绝,但伊婕又再度开口了。

 伊婕一边说话,一边留心着她的表情“那个女孩叫做凯怡。”

 凯怡?!

 她心头陡地紊乱。

 为什么?一个对她全然陌生的名字,竟给了她熟悉到微有心悸的感觉?

 凯怡?凯怡?凯…怡?

 * * * * * * * *

 伊婕是霸势的。

 包括她的意图住进,也包括了对于她的称呼。她不断在人前凯怡长、凯怡短的用中文亲昵喊她,又将滚儿三不五时扔给她去哄,自己跑出去看街头表演秀,到后来会馆里的人都当伊婕是她失散多年的亲戚,也都纷纷跟着改口喊她凯怡了。

 她似乎已经无法抛弃这个名字了。

 她慢慢地发现,这个姓伊的女子,有股超乎常人的执拗及固执,她一意前进,她披荆斩棘,且未达目的绝不松手。

 凯怡有些困惑,不解伊婕选择出现在她身边的原因,虽然她口口声声是带着女儿离家出走的,但她的直觉却告诉她,伊婕是冲着她来的。

 伴随着困惑的,是一股无名恐惧。

 四年前她被一艘远洋渔船从海上救起,之后在医院里昏了大半年,这一些,都是她清醒之后听人说的,但事实上清醒与否对她并无意义,她失去了记忆,包括落海前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了她的名字。

 她的主治医生杰佛生为此做了解释,她遭遇过大的刺,远远超出她的心灵所能承受的范围,因着天生的自保能力,她的脑子替她选择了忘记。

 在确定除了记忆外,她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之后,她没有理由再留在医院里占位,依旧是杰佛生医生帮的忙,他透过慈善机关的协助,帮她安进伦敦巴比肯的YMCA里,一个送往来,不用和太多人建立起长久关系的工作单位。

 而她,原也是泰然自若,安详地生活在这里的。

 她从没想过要去探讨她的过去以及遗失了的记忆,上帝自有旨意,?爱?的子民,如果遗忘对她是最好的,那么,就随上帝的意吧。

 偶尔与人点头际,偶尔独自去听音乐剧,独自去看画展,这就是她的生活,而大半的时间里,她都是以画自娱来打发时间的。

 她过得很好,她喜欢这样平淡的日子。

 但现在,一个抱着娃娃笑出现的女子,一个看来彷佛无害的女子,却莫名其妙给她带来了恐惧。

 因为她似乎已嗅出了这有着恶魔笑容的女子,将会为她平静的生活,掀起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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