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双彩对决望月闲
两人吃的饭后,却又有忧郁笼罩心头,本来以为武当拜山是一场喜庆的场面,谁知道现在
成了这样子,原本估计武当拜山后,接着要去少林,这武林泰山北斗,那能只拜武当而忘切少林呢?可此刻武当拜山引出这么多的过节来,不由两人对少林也没有了好感,话说少林、武当就好比是那“连理枝”今天武当如此,少林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两人一商议,还是直接去安徽‘残血帮’找杨舵主的了。
这
,两人便自那武当山下起程,直奔安徽去了!
***
“愁婊子,快说你把他藏哪了?”忽然从“望月闲”传出一声大吼,这说话的人分明是个女子,却说话如此
鲁,真是令人难以接受。
过的片刻,只听的一个声音幽幽地道:“师姐,你别生气,那天你也是看到的,他已经死了,主人那时侯也在旁边…”
还不待她说完,那个声音便又道:“你少给我装蒜,我们师姐妹,我还不知道你的心计,快说他在哪里,我今天是死要见死,活要见人!”说这向前一步,手中的剑不由把将出来。
显然幽幽说话的那女子对她所谓的师姐心存惮虑,所以直到此刻那被称作师姐的把剑出来,才道:“师姐,你不要欺人太甚,就是主人她老人家亲自来也不能这样对我!”
“哼,你还有脸说主人这两个字,要是主人来了你早已经死了十遍了!”那女子冷冷地说道,手中的剑依然架将在她脖子上。
空气似乎冻结了一般,冷冷的、冷冷的…
那女子也许说的是实话,也许以前是这样,但是自从那天以后,一切的都变了,主人再不会信任她了。
这持剑的女子名叫:彩凤,坐在椅子上被彩凤用剑指着的女子正是失踪已久的彩蝶。
那天她与夏
走出眉山城后,不由依然误切了主人原定的返回时间,当他们走到,那一个沙漠般的地方时,主人平白出现,最后自己持剑刺向了心爱的人。一滩黄沙,掩藏了几许痴情、几许伤心!
后来、后来她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沙漠,在四川境内根本就不会出现沙漠,可是他们偏偏遇到了,那只是一个沙坑罢了,可是经过人的修整,它便看起来也像个沙漠了。
其实在那里,早已经有人为她安排了一场隆重的葬礼。
因为她是女人,女人都有莫大的嫉妒心,她更甚,她不允许其他女人跟她喜欢的男人产生感情。但是她违背了她的意愿,所以她只有死。
但是事情的结果却令他们所有的人震惊,因为她没有死,死去的竟然是他。他死了…
风一吹,那黄沙坑里的黄沙也能飞舞,可是毕竟不是沙漠,产生不了沙暴,所以她离开了,她很聪明,毕竟守着一个死人毫无意义,所以她走了。
彩蝶是她最得力的手下,曾经她最欣赏她,也以为她最忠心与自己,所以她没有杀掉彩蝶,只任她留在那个沙滩,她以为当她伤心够了的时候,是会在回来的,回来后依然是自己的得力手下。可是自那以后彩蝶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似乎一夜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安排人去找过,丝毫没有痕迹,她又让人去过那眉山外的沙滩,可是除了那一滩滩的沙子,什么都没有,没有彩蝶、没有夏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事实——彩蝶骗了自己!自己最信任的人骗了自己,为了一个男人。这时候她也终于意识到:夏
还没有死!
他无法忍受别人抢夺自己心爱的东西,尽管她因为他也曾想杀死彩蝶,可是她还是不允许,彩蝶因为他而背叛自己!
女人的嫉妒心一旦强烈起来,连神也无法阻止,于是她安排了所有的力量,就只是为了找到彩蝶和夏
。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她的不到的,更没有什么是她找不到的。
彩蝶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从那天主人转身那一瞬,她就决定带着夏
离开这里,走的越远越好,于是他们走了,连续走了三十五天,他们从才走出四川,进如贵州,这里是个好地方。
他们一路走来,边走彩蝶边帮夏
疗伤,尽管自己那一剑刺的有分寸,可依然是刺穿了他
膛,只是没有刺中心脏、没有刺中肺这样让人立即毙命的部位罢了。但依然受伤不轻。尽管她出来的时候主人给过自己“清灵散”这样名贵的保生续命的灵藥,可是她依然必须每天给他输入真气方可延续他的生命,现下所必须的是:他们必须马上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好好休息,这样也许他的伤才会好起来。再这样一路颠簸的话,也许他就算是好起来也是一个永远不会武功的废人了!
来到贵州后,她边决定就留在这里,就算是主人追来杀了自己也要留在这里,因为她宁愿自己死也不想夏
将来变成一个终身不能武功的废人。
她不敢在城镇里住,只在一些山村里住宿一宿,第二天马上离开。这
清晨,两人又匆匆起身向前走去,忽然眼前一大片森林,树连着树,草并着草,原来他们依然来到贵州的茫茫苗岭之中。这一发现令彩蝶高兴万分,正不正是自己希望找的疗伤隐居的好地方吗,又人迹罕至。于是便向那森林深出走去。
彩蝶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了,总之这里依然没有一点人到过的迹象,又有一快小小的角落可以透的进阳光,于是便让夏
躺在一边的草地上,自己便开始伐木建造了一个结实的小屋,又在屋檐下架了块木板,用刀刻上“望月闲”三个字,到也看去幽雅、恬适。彩蝶从小受过残酷的锻炼,所以在这样的野外生活一点都不觉得为难,搭建了憩身之地后,当下便又捏士为盆,铺草作
。
等一切安排妥当后,把夏
抱进屋子,让他躺在自己作的
上。只有她和他,看着他的样子,她就觉得这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刻,以前跟着主人只是每天执行着主人安排下来的意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到底想做什么,直到遇见夏
她才知道女人原来应该这样活着,至少要守侯着一个喜欢的人!
干完这一切,彩蝶骤然觉得腹中空空,在一看从树叶
隙中传下的阳光,早是
已过午。
到森林里随便走走,竟然不废劲便摘了许多野果,抓了一只野兔,真是大获丰收。于是回到自己建造的小屋,从身边取出火刀、火石、火绒生了个火,将野兔烤了起来。不久脂香四溢,眼见已
,入口滑
鲜美,似乎生平从未吃过这般美味。赶忙先给夏
撕了上好的腿
慢慢味了,直到他不再吃了,自己才把剩余的吃了,片刻之间,竟将一只肥大的野兔吃得干干净净。野果就当是饭后开胃的东西,又吃了点,次
午间,又去捉一只野兔烤食。心想:“自己和夏
到需在这里住将下去,倒须留下火种,否则火绒用完了倒有点儿麻烦。”于是围了个灰堆,将半燃的柴草藏在其中,以防熄灭。
不知不觉两人在这里一呆已是一个多月,每天彩蝶可以在森林中抓到众多野味,采摘许多不知名的果子。这样到也乐的逍遥自在。
夏
通过这一个多月的调整,依然好多了,已经可以自己到森林中走走,偶尔还可以练练武功,这样使他恢复的更快。
这森林中的野果也许是
收了这大自然的
华,吃了以后不但耐饿,而且对身体特别好!
他们身上又都带有刀剑,彩蝶武功到也不弱,一般野兽也奈何不了他们。于是两人便在这里过起了神仙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