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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 大漠沙如雪
 玄•天授十年初冬。

 他一直在注意角落里那个青年。

 这里是瀚海。

 神州西陆无边无垠的大沙漠。

 金狼是龙门客栈的老板。

 他在这里开了一辈子的客店,几乎就把开店当作毕生最崇高的事业。酒坛子就是他的良朋好友,抹布就是他的亲密爱人。来来往往的客人个个都能和他天南海北聊上一通,金狼可谓是老于世故,识人无数,目光如炬!

 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青年,他一时之间竟看不出来路。

 风声浩,在门外徘徊。时近暮秋,这座位于瀚海大沙漠边缘的龙门客栈,成为方圆百里内唯一温暖安全的所在。所以,即使是这不太好的时令里,客栈也几乎客了。

 门外的沙漠,笼罩在一层又一层昏黄的烟雾中,风把沙粒不断翻起来。若有旅人在艰难跋涉,那些打在脸上的沙砾便如同刀子般的刮人!这片沙漠却又奇异,颜色特别浅特别淡,四顾苍茫,直如弥天弥地的大雪一般,让人心头觉得冷,还冷出三分疼痛来。

 风声断断续续传进客栈的门,是胡笳一样悲凉的声调。客人们三三两两散坐在四周,尽量靠近火塘的微光,着双手,饮着温热的酒。

 这里酒不太好,价钱也不便宜,但这些人并不挑剔。

 毕竟,这沙漠里,在这时候唯一能温暖他们的,就是虚弱的火苗和廉价的烧刀子了!

 只有这个青年例外。

 他把自己隐藏在角落里,离火塘最远。那个角落靠近墙壁,形成一个夹角。在夹角里,是深深的暗影。

 他的身体就掩藏在这些暗影中。

 金狼站在柜台后面,从他站的地方,只能看到青年的头低低垂下,黑色长发散地披在颈背。他穿着一件和时令不符的蓝色布衣,从颈间出质地良好的竹叶细纹中衣,间似是用皮革左右裹,显得身形颇为颀长。间一点赘也无,倒也像是个练武的体魄。

 这一身装束,对于旅客来说过于单薄,难以抗寒,并非西陆常见打扮。更何况这时令,连那几个裹着皮大衣的客商都缩在火堆边,可这青年他就像完全感觉不到冷!

 他的侧影看起来,非常、非常疲惫。

 金狼叹了口气。

 十几年来,玄朝的大军源源不断开进西陆,无数青年怀着理想,带着薄薄的包裹和崭新的兵刃来到这片沙漠。这个躲在角落里的青年想来也就是其中的一个。金狼不用等青年抬头也知道那双眼睛里有什么:饥饿、疲惫,和理想燃烧殆尽后的灰烬。

 金狼顺手把抹布往柜台上一甩,从柜台底下捧出一个小小的酒坛,就往青年的那张座位走去。

 “喂,老弟!”

 青年像是被惊醒似的,猛然抬起头来。他的眼睛是润的深黑色,着火光一闪,立刻又黯淡下去。

 金狼一惊。

 他也算见过不少人中龙凤,可和这青年一比,全都失三分!

 青年已伸手抓过坛子,拍开泥封,却没有像金狼看惯了的江湖客那样仰头就灌。他很平静的往面前的浅碗里倒了浅浅一层,伸出右手拇指食指捏住碗沿,对金狼做了一个“敬”的手势,一口饮干了碗中的酒。

 这青年,孤傲、俊秀,还年轻得像是从未受过人生的伤害。可他的表情却是如此消沉。

 他的手指很长,动作简练畅,他的表情里带着一种倨傲和疲惫。那种深深的疲惫,就像他已经和什么东西搏斗了很久。

 那种搏斗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伤痕,只是把这种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疲惫感刻入他的骨子里。

 “老弟,怎么称呼?”

 金狼等了等,见对方沉默着不说话,便自顾自地道:“我姓金,也算是中州商会里挂名的商人。在这沙漠开了二十年店,名字么,早就忘了!来来往往的人说我做生意再狡猾不过,便叫我一声金狼!嘿嘿,在这鬼沙漠里,人要是不狡猾几分,怎么活下去?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青年抬了抬眼。

 “澹台,”他说“名。”

 “澹台——澹台名!”金狼把这姓名念了两遍,心里猛然一惊!

 当今玄朝天下,有四武门、三文宗。这四大武门,便是任氏铁军、澹台家剑武士、洛川夏侯,与雪国燕云铁骑。

 其他几家也就罢了“澹台”这姓十分少见。这青年看起来像是个学武习剑的人,又姓澹台,莫非他是澹台家的人?

 金狼目光向下一瞄,便见到澹台名间,皮革左右,果然是绑着两把长剑!他坐在黑暗中,剑身也就看不清楚。金狼暗暗咋舌,口中却和颜悦地说道:“澹台老弟,我看你一个人闷坐着,有什么想不开的?和我随便叨咕叨咕——”

 他话音未落,客栈的门忽然被人猛力撞开!

 寒风立刻卷进来,狠狠扑击在人脸上,大漠风沙呼啸的声音也一起传进来。

 火塘边的两个青年立刻跳起来。

 “格老子的!快把门带上!”他们刚刚喝了两斤酒,又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这几个青年的手按上刀柄,怒声喝骂!

 然后他们看见了进来的人。

 瞬间,他们乖乖闭上嘴,尴尬地坐了下去。

 走进来的是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他们穿着白色的袍子,脸也几乎全裹在袍内,看不清长相!但是,那高大壮硕的身躯,以及走进来时虎虎生风的步势,便让人感觉到,这两人绝不好惹!

 何况,在他们的袍子上还画着暗红色的花纹。那花纹的形状,酒店里的每个人都认识。那正是近年来在西陆风行的“拜火教”的标识!

 最初,在大荒七十二国中,开始盛行拜火教。后来随着传教之人渐北迁,西陆瀚海和敦煌,信奉拜火教的人也一比一多起来,正得令当时,连当今玄朝天子都忌惮几分。这小小酒馆内的客人们来自东西各国,都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物,自然知道这两个人不好惹。

 金狼连忙离开澹台名的桌子,向两名新客人去,堆出一脸笑容:“客官,要点什么?”

 当头进来的那个人,身形十分高大,他站在金狼面前,金狼的身高只能及他口。他随手把遮挡风沙的头巾向下拉开,出碧蓝色的眼珠和脸络腮胡子。

 “月氏人…”一个靠近门口的男人咕囔了一声。

 大荒号称七十二国,可见部族之繁多。在这些部族里,月氏无疑是其中很不好惹的一支。

 他们于骑和刀术,尊崇火与光明之神,游于昆仑山脉以南。这一代的月氏王刹帝信奉拜火教,立国于敦煌,手底下的月氏人分布在俱物绿洲,也经常来往于龙门客栈附近。月氏人的好刀法和他们暴烈的脾气一样出名。

 那男人向下看着金狼。他太高了,向下看的时候哪怕不带敌意,也会让人浑身不舒服!

 何况他现在的脸色,严寒迫人。那双碧蓝的眼珠子,更似结了冰似的,渗着丝丝寒意。

 他抬起手,指了指自己。

 “我,大阿尔。”

 他又向身后指了指:“我的弟弟达克。

 大阿尔一报出名字,周围便是一阵窃窃私语。在月氏人里面“大阿尔”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个称号。这称号的意思就是——勇士!

 “原来是月氏的尊贵客人!”金狼连忙把手按在口,按照月氏的礼节向这汉子致意“我是这家客栈的主人金狼,不知能为你提供点什么?”

 大阿尔双目如鹰,盯着金狼,慢慢解下沾尘土的外袍,出战衣包裹、肌丰隆的躯体。

 金狼吃了一惊!

 大阿尔的战衣用厚重的皮革和甲片缀成,显然是出于名家手笔。如今这名贵的皮甲沾血迹,一些没干的血在火塘照耀下闪出微光。

 金狼站得近,甚至还能闻到那呛鼻的血腥气!

 这两个月氏勇士为何浑身浴血?看他们的样子,分明刚刚经历过惨烈的战斗!

 大阿尔随手把外袍扔向一旁,大步向火堆走去。本来坐在那里的几个青年识相地站起来,把靠近火塘的好座位让给这两个月氏人。

 “酒!”大阿尔盯着金狼,语言中出一种烦躁“最烈的酒!”

 金狼急忙回到柜台后,把装烈酒的皮囊从柜台下拽出来,抛向大阿尔。

 大阿尔伸手接住,立刻拔开子。一股冲鼻的酒味充室内。这不是什么好酒,好在上头快,在腔里就像一团火。

 他咕嘟咕嘟灌了几口,弟弟达克立刻抢过去,拼命向喉咙里灌。达克要稍微年轻一点,身形也略小一些,但还是比一般人更高大健壮。两人的脸型五官都很相像。

 金狼在这片沙漠开客栈已经几十年了,知道有时候应该节制自己的好奇心,可是还是忍不住问:“月氏兄弟,你们怎么了?受伤了吗?”

 两人没有理他。

 他们只是出神地看着火光,好像被火焰惑了。良久,大阿尔才喃喃说:“光明的神祗啊,启示于我…”

 “哥哥,不要再念祷文了!”达克猛然把皮囊掷向地面,大声喊。

 “为什么?”

 “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神明可没有保佑我们!我们的族人遭到残杀的时候,都在向神祈祷,可是神在哪里?”

 “达克!”

 大阿尔的声音,一瞬间变得非常严厉。弟弟闭嘴不再作声,面有惧

 大阿尔沉默了片刻,声音柔和下来:“在我们的心失的时候,要更相信真神。我们的一切苦难都是他的考验,最终他会用光明指导我们,走出这片黑暗。”

 两人沉默下来。只有风的声音在外面的大沙漠上呼啸。

 只有金狼注意到,在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角落里的澹台名忽然抬了抬眼,目光如电向两个月氏人。

 两兄弟各怀心事,反而忽略了过去。

 围着火塘的人里,几个商旅打扮的人,互相看了一眼,为首那个看起来年龄略长的人,小心翼翼开口:“两位老兄,不知道方便不方便,问个问题!”

 “你们是?”大阿尔抬头看这群商人。商人是典型的沙漠商旅打扮,身上穿着耐磨的皮甲和中原的长袍,一共有五个人。

 “我们是洛川的商人,这里前往敦煌的道路被玄兵截断了,我们已经停留在这里好几天了。到底发生什么事?看您两位这身是血的,莫非沙漠里发生战争?”

 “战争?”大阿尔在嘴里咀嚼着这个词,慢慢的,变成一声冷笑。

 “屠杀。”大阿尔用冷冰冰的声音说“大屠杀,在俱物绿洲。”

 金狼的眼角余光撇到,角落里的澹台名忽然向前凑了凑身体,身形在黑暗中看起来像绷紧了肌的豹子。那专注的侧影,是正在凝神倾听的姿态。

 其他人没人注意到这个青年,他们都被大阿尔的话吸引了注意。

 那个问话的商人倒一口冷气:“俱物绿洲!那是月氏营地…”

 “我们部族的人的营地。”大阿尔冷硬地说“三天两夜,被玄朝那个狗皇帝慕容幽的军队,杀了八千人!”

 “什么?!”

 “老人,妇孺…那些玄兵疯了!见人就杀!”大阿尔愤地站起来“俱物绿洲旁的瀚玉河,本来白得像羊子,清得像姑娘的眼,现在已经变成血红色!我们的兄弟,我们的姐妹,他们的尸体堆在那里,河都被截断!”

 “怎么会这样?”金狼忍不住话“瀚海大沙漠,据我老金所知,已经几十年没有发生过战争!”

 大阿尔又仰头喝了一大口,道:“三天前,我们月氏的勇士出发前往昆仑山,寻找明年放牧的牧场。今年的雪下得特别厚,不仔细找,根本找不到来年开时适合牧草生长的土地!我们一路走一路找,不知不觉已经离开绿洲很远,也和绿洲的族人们断了音讯!”

 他的弟弟达克接上话去:“我们这一路去,走得太远,等到找到合适的草场回去的时候,隔得老远,就…”

 他慢慢闭上了嘴,一脸沉痛,已经沉浸入三天前的回忆中。

 他们这一堆人,是月氏在俱物绿洲的那支部族最精锐的男人们。游牧的民族逐水而居,安营在绿洲中也有不少年头了。但每年冬季,他们还是会出发寻找更好的土地。

 这一路回来,大家心情都很好。

 他们的头领,大阿尔带着这支骆驼队,经过剑门,又转而向北,虽然没有发现比俱物绿洲更好的草场,却在剑门东北、靠近洛川道的地方发现了一大片野生的黄羊和巨熊。那些黄羊明年一定会有很多小羊羔,捉一群来圈养,明年的冬衣就有指望了,女人的纺车上也有了羊。而那些巨型黑熊看起来凶残,但是皮厚丰,在即将到来的大严寒的冬天,必定是上好的食物!

 大阿尔一路走着,看着其他人打打闹闹,严肃的脸上却没什么笑意。知道他的,都在背后偷偷笑着:“他在想艾菲呢!”

 “艾菲可不想他!”

 更有好事者,不敢去惹这勇士,却绕到他的弟弟达克身边,手肘捅捅达克:“喂,你说,那俱物绿洲最漂亮的白莲花,月氏最美丽的小云雀,会不会变成你嫂子?”

 “别胡说啦!”达克咧嘴笑笑。他知道大哥在追求族里最美丽的姑娘艾菲。而…大哥是月氏的英雄,是“勇士”是月氏王刹帝亲自授予他“大阿尔”的称号。艾菲是个漂亮的姑娘。美女总是要嫁给英雄的!

 他们就这样一路说说笑笑。眼看俱物绿洲还隔着几十里,大阿尔忽然变了面色。

 他一挥手,身后的骆驼队立刻停下脚步。

 几十匹骆驼上坐着的,都是月氏人的勇士。这些人不但于放牧,而且骆驼驯得好,骑着骆驼在大漠里奔驰,弯刀长弓,打起仗来是一以敌百的精锐!

 但是他们都很服从大阿尔。如今见他面色惨变,都感到惊异。

 ——他们立刻就明白了。

 他们在下风处,上风头就是族人所在的俱物绿洲。往常走到这里,渐渐就可以闻到绿洲的水的气息,那清澈的气息仿佛能一下子洗涤掉沙漠带给他们的疲惫,让他们有说有笑回家去。

 可是如今,风里传来的却是一片浓烈的血腥气!

 大阿尔猛然挥手。

 “冲——锋!”他猛然大叫起来。那雷鸣一样的声音回在风啸里,就像要靠这声音把恐惧下去!

 所有的骆驼一瞬间都奔跑起来,带着绒的蹄子像急雨一样打在沙地上。白色的沙砾立刻在驼队周围形成了一团沙雾。不多时,眼前就出现绿洲的轮廓。

 那血腥气越来越浓,大阿尔的心也像悬在刀锋上一样,震颤不已。

 他终于看见了!

 在那本来洁白如玉的河中,处处倒伏着熟悉的身影!老人,孩子,妇女,尸体堆着尸体,河一片暗红。

 ——这本是天堂一样的绿洲,竟成人间地狱!

 听到雷鸣一般的骆驼脚步声,一群士兵忽然从营帐中闪出来。

 那些士兵佩双剑,身姿矫健,个个身穿紧身皮革战衣,脸庞一看可知是中州人。

 “大玄朝的军队!”大阿尔愤怒地狂喝,声音像半空中炸响的惊雷“澹台家的剑武士!”

 听到达克描述到这里,围坐的众人又是一惊!

 澹台家是大玄朝的武家氏族,是如今的四大武门:任氏、澹台氏、夏侯氏、燕氏之一。早在开国英雄英雄慕容建横扫天下的那个时代,澹台家的剑士就是他旗下玄军中最强大的战力。玄朝立国以后,澹台家的剑武士经常被编入军伍,去执行棘手的任务。

 这是个尚武的时代,使剑的好手比比皆是,可只有澹台家的人,谙双手分持之技,左右手各执一把长剑,在战场上只知前行而不知后退,令对手闻风丧胆!

 如今,听说他们被派来西陆,血洗绿洲,众人心里除了惊,还有惧。

 比起一般的沙场征战,更可怕的是这种对部族的屠杀。沙场征战还可以说是军人对军人的对决,而屠杀面对的,却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澹台世家一直有清名,为什么这次却参与屠杀?

 几个见多识广的人,心里暗暗叹息:“现在那个皇帝慕容幽,嗜杀成,恐怕这次又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就下令屠杀月氏一族!”

 “我们向那些剑武士发起冲锋,但…”大阿尔的脸上,出奇的没有太多惨痛的表情,仿佛已经完全麻木。脸上深刻的皱纹如同刀削一般,显示出一种深重的悲哀,和在悲哀后令人心悸的怒火!

 达克看看他的哥哥,接上去说话。他的声音有点嘶哑,仿佛又回到那可怕的战斗中:“那些剑武士,太强了…一个个的,就仿佛我们的光明之神所说的修罗厉鬼!我们不敌他们的进攻,四散奔逃,我不知道其他兄弟去了哪里,只有我和我弟弟,在大漠里逃了三天,才来到这里。”

 那个洛川的商人叹息一声,也不知怎么安慰这对异族的兄弟,只得随口询问:“那屠杀月氏的,当真就是澹台家的剑武士?在下约莫记得,他们的剑武士也分好几支。”

 “就是他们。”大阿尔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屠杀我们族人的是,澹台家那群狗崽子,天曜剑武。”

 角落里的澹台名猛然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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