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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雁
 年轻将军安坐帐中,只是手中多了一只酒囊,刚灌了一口,猛见魏小花拿着两团泥巴进来,那酒没咽入喉中,反而是噗的一声了出来。

 他怒极反笑,道:“好,好,看不出你这汉人瘦瘦小小,竟有胆量戏于某。”

 魏小花正被泥巴上的热度烫得够呛,又不敢放手扔地上,一听这话,忍不住怨气上来,白了那年轻将军一眼,忽又觉不对,赶紧低眉敛目,解释道:“将军,此乃叫…咳…叫富贵雁,泥巴内另有乾坤。”

 却是不敢用叫化雁的说法,以免这没见识的胡人又以为她拿乞丐的吃食来戏他。

 可年轻将军却将这个白眼看在眼底,不一怔,竟觉得这灰头土脸的汉家小子眼神儿透着一股女子的妩媚,忍不住打个寒颤,忽地又想起,曾听人提及南方汉人都有敷粉涂朱的习惯,颇有女子风气,怪不得这大好江山,凭空便丢了一半,实是汉家无男儿也。

 魏小花不知道他脑中在转动着什么想法,只赶紧将叫化雁外面那一团泥巴剥开,将里面烤得香气扑鼻的野雁小心翼翼放年轻将军面前,又用自己带来的碗舀了汤,然后便眼巴巴地瞧着。

 “这泥巴裹的做法,倒也新鲜…”

 年轻将军心思仍未从汉人习气上转回来,有些心不在焉,待到抓起烤的雁子,撕下一条腿咬了一口,方才眼前一亮。

 “确是别有风味。”

 本来不知道这个鲜卑人会不会适应叫化雁的口味,因为配料不足,而且以前是用烤箱,用泥巴她也是第一次,火侯也掌握不好,说实在的,对这偷工减料版的叫化雁,魏小花也没什么信心,直到这时她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其实背心已经汗了,想来她的小命是保住了吧。

 年轻将军一口一口酒,那汤却是理也不理,最后仍让魏小花带了回去,居然还腆着脸说是赏给她的,气得魏小花在心里把这年轻将军骂了一百遍,按她的脾气,这种嗟来之食应该倒掉才对,不过再想想,好歹也是自己辛苦做的,干脆就带回去孝敬了自己的老爹。

 打这以后,那年轻将军只要得空,便喊魏小花去做饭,相处了七八天后,她终于渐渐发现,这年轻将军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虽然杀人的时候是不带眨眼的,对那些手下也极其严厉,但是面对她这个不起眼的小子的时候,已经算是和颜悦了,估摸着是确实喜欢她做的食物,连带的爱屋及乌了。

 大约半个月后,到了一个叫做盂县的地方,年轻将军把那些货物都卖了,换成了粮草,临时苦力营顿时得到了解放,纷纷散去。

 魏小花正兴高采烈祝贺自由,不料身后听到马蹄响,却是那年轻将军骑在马上,慢慢踱了过来,居高临下,瞥着她,道:“汉家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魏小花眉心一跳,魏什长上前,正要代答,却被她拉了一把,然后才道:“回将军,小民姓花,名木懒。”这时候要是报真名,那才是傻到底了。

 “花木懒…”年轻将军哈哈大笑“某瞧你甚是勤快,不如便留在某军中,如何?”

 想得真美,让她给这胡人做一辈子饭菜,门儿都没有,长得再帅也不行。心中虽恨,却不敢表,魏小花思量着怎么回答会宛转一点,又能身,一时间竟忘了反应。

 魏什长惊出一身冷汗,再次上前,答道:“小儿年幼,怕受不得军旅之苦,请将军海函。”

 年轻将军顿觉无趣,再看看魏小花确实一副风吹就倒的模样,若带在军中,只怕也是累赘,马上便没了心思,打马一转,扬尘而去。

 魏小花见这支鲜卑骑兵随之远去,胆量又都回来了,远远地对着年轻将军离去的方向挥拳踢脚,惹得魏什长一阵好笑,知她这大半月受了不少委屈,也不骂她失了姑娘家的姿态,任由她好一阵发

 不料魏小花的花拳绣腿正挥得兴起,那年轻将军却突然停了下来,一转马头,又奔了回来。魏小花狠狠吓了一跳,不会吧,难道这胡人背后还长眼睛?她顿时往魏什长背后一缩,怎么也不肯出来了。

 “汉家懒小子,这个拿着,他若改了主意,且到盛乐来寻某,记着,某名元翼。”

 年轻将军扔下一块铁片,复又远去,待走得无影无踪了,魏小花才捡起那铁片,发现似乎是从盔甲上扯下来的,上面刻着一个不知所云的图案,这刻痕还是新的,显然是刚刚才用刀刻上去的。

 “什么七八糟的东西…”

 魏小花没当一回事,随手扔了,却被魏什长捡了回来,仔细收起。

 “爹,那胡人耍咱呢。”魏小花没好气道。

 魏什长摇摇头,道:“这位将军虽看着年少,但军纪严明,令行止,行阵扎营,颇有章法,这等威严人物,岂会与我等小民玩笑,且先收着,万一将来…”

 说到这里,魏什长长叹一声,他是当过兵的,自是知道这世道如何,眼下虽无大的战事,但像之前那样的小规模对战,仍是时有发生,章路县再偏远,也保不住有一天会遭殃,那时这铁片未必不代表着一条生路。

 魏小花见魏什长坚持,也就不再管他,父女俩略略整理了一下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调料几乎已经用光的时候,她再次在心里把那年轻将军骂了个狗血淋头。当天,魏什长就把那铁片两头穿了个孔,系上绳子,让魏小花绑在口,万一再遇险,也能当护心镜防护住要害。

 如此这般,一来一回在耽搁了将近两个月的路程之后,魏氏父女终于否极泰来,连个挡道的小蟊贼都没遇到,一路平安地抵达了洛这座有着华夏第一王都之称的城市。

 走的时候还是秋天,可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父女俩个,竟走了将近半年之久。

 这个时期的洛并不是王都,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魏小花心中的地位,在她的眼里,洛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都透着一股王气,一股浩之气。

 好吧,这是她唯心了,其实现在的洛跟上辈子她见过的大城市比起来,还是差很多很多的,至少,走在大街上,她没有见家家户户种牡丹,后来一想,传说中洛开始种牡丹是在武则天的时候,现在当然是看不到的,早了好几百年呢。

 但是跟一路行来所见到石楼县、盂县等地一比较,洛就无愧它神都的称号,魏小花第一眼的印象就是两个字: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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