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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所以,你会出现在机场,完全是凑巧?”

 “当然,雨娃和风驰今天回美国,我去送机。“出机场时,刚好看到你。你不会以为我真是神仙吧?”

 路红音瞥了她一眼,心里其实真的怀疑心宁不是普通人。不过,她没有继续问。一方面她知道心宁会有什么反应,另一面,现在最重要的事是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叫风驰的到底是什么来头?”路红音伸长腿,踢舒服躺着的心宁问道。

 “他是跨国企业——风亦集团的副总裁之一。”她看着一脸困惑的红音,不由得叹了口气。红音和雨娃一样,对于商业界的事,都是十足十的白痴。“这你就别管了,反正是很有地位的人就是。”

 “雨娃怎么会爱上一个商人呢?应该不会的。”她想不懂,雨娃和她一样,向来就对商业的事没兴趣,没道理会和这种人有所牵连。

 “如果有个男人拼了命的救你,你会不感动吗?更何况爱情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言,不是吗?”

 路红音点点头。

 的确如此。心宁说风驰在雨娃被绑架时,不顾自身安危的侵入虎。看得出他是真心爱着雨娃,应该会好好珍惜她的。这样她就可以放心了,要不然以雨娃单纯的个性,她真担心她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他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雨娃坚持等到你我都有归宿后才要结婚。她去美国只是去玩玩而已。”席心宁吐吐舌头,笑得很开心。“你不知道,因为雨娃的坚持,风驰恨死我们两个了。”

 “我想他搞不好得恨一辈子喔!”路红音跟着笑了。以她和心宁对感情的态度,雨娃的婚事是有得拖了。

 “那可不!不过感情的事也没个准的,搞不好明天你就找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了,到时你可不能见忘友。”

 “别傻了!”

 像是突然问想到了什么,席心宁忍不住调侃她。“话别说得这么,如果明天你的那个大哥哥又出现了呢?”

 路红音微愣一下,意识到心宁问的是什么后,不尴尬的红了脸。“神经!别老是拿这件事情开我玩笑。”

 “天哪,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死守着那个没什么意义的承诺,你难道想要得到‘贞节牌坊’不成?”席心宁觉得自己快昏倒了。她知道红音小时候遇到过一个大哥哥,还莫名其妙的许了婚约。高中时听到,她还和红音为这段“两小无猜”的盟约陶醉不已。但是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荒谬无比,红音甚至不知道对方姓啥名啥,更别说他来自何处,去往哪里。

 “不是这样的。”路红音没什么信心的说。

 听到她执不悟的否认,席心宁忍不住想要点醒她。

 “要不然呢?今天就算你们真的见面了,又怎么样?你认得出他吗?就算被你认出来了,你能保证他的人品吗?好吧,就算他的人品也很好,你确定他还是单身吗?就算…”

 “就算他还是单身,他也不见得还记得小时候的承诺。”路红音接续席心宁的话,这些话她已经听过太多次了。

 其实她也知道心宁说的是事实,所以并不气恼她。站在好朋友的立场,今天如果情况是发生在心宁身上,她也会努力说服她放弃这种近乎“缘木求鱼”的等待。但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些我都承认,但是你知道的,从五岁开始,我就一直坚信自己未来的归宿就是那个大哥哥。这样的认知,不是说放就能放的。”路红音试着剖析自己的心境,她不希望心宁为了这件事,而替她担心。“更何况在这段期间,也没有让我心动的人出现,就当作我只是在等待生命中的Mr.Right,不是真的刻意在为他‘守活寡’。”

 席心宁静默了,她看得出红音眼中的坚毅,也知道她只是在安抚她。不过红音说得对,当那个大哥哥的新娘几乎已经是她终生的志向,要她放弃,岂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身为她的好朋友,本就不该勉强她违背意愿。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祈求老天爷,保佑红音真的遇见个让她动心的男子,也许她就会遗忘那个可笑的誓言。

 “是你说的喔,只要遇到令你动心的男人,就要和他交往。”虽然决定不再唠叨,席心宁还是加了个但书。

 “好啦!”路红音轻松的笑了,不也嘲笑起好友。“就只会说我,你自己呢?干吗不男朋友,你想害雨娃一辈子不能结婚吗?”

 “唉,谁教我没有一个西班牙的帅表哥。”席心宁夸张的叹了口气,脸上虽然装得很可怜,却还是让路红音听出了笑意。

 “拜托,别又提他了。”

 路红音哀求的模样让席心宁憋不住的大笑,气得路红音鼓起了双颊。

 “笑笑笑,我让你笑不出来。”路红音玩闹的朝席心宁丢了个抱枕,正好掩住她过度猖狂的笑声。

 “偷袭我,看我的。”席心宁不甘示弱的反击。

 一下子,大大小小的抱枕混合着嬉嬉闹闹的笑声,在温暖的蜗居中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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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纽约

 纽约,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对生于斯、长于斯的纽约客而言,这是令他们骄傲不已的城市。而对其他世界各地的人来说,这里就像一块地散落着黄金的肥沃土地,让人争破头的想挤进来,特别是亚洲国家的人民。

 华人、日本人、泰国人、越南人…这些亚洲民族的人一波波如般的涌进,让纽约犹如整个世界的缩影,洋溢着各具风情的民族色彩。众多的人口也带动纽约的商机,即使全球经济不景气,纽约依然是生意盎然。

 然而,亚洲移民在这块土地上想占得一席之地,是难上加难。美国虽号称是“民族大熔炉”,纽约更是集聚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表面上看来是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事实上却不然。

 虽然早百年前林肯即宣布解放黑奴,美国政府就以民族平等为目标,但是深植在白种人心中的“优越主义”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弭平的。这样的想法也同样套用在肤与他们不同的黄种人身上。可悲的是,美国本土的黑人一方面抗议白人的种族歧视。同时却也染上白人的恶习,对新来乍到的黄种人轻视不已。这使得亚洲人的生存、发展更受压抑,当初信心想要开创一番天地、离乡背井来到新大陆的人,竟大多数都撞得身伤痕,而后如一颗尘埃,隐匿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遭人遗忘。

 不过,还是有人是成功的。其中,以华人的成绩最为耀眼。凭借着坚毅刻苦的天,加上高人一等的才智,华人逐渐在这里拼凑出另一个王国。

 过去,华人在美国最吸引人注意的是美食和帮派组织——易门。但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这些充其量只是二的事物罢了。

 不过,时至今,由易门蜕变的“风亦集团”,已彻底颠覆如此刻板的印象。

 二十年前,刚刚成立的风亦集团,为了安顿不愿离开或自立门户的手下,选择以保全业起家。靠着对黑道的熟悉,及手下每个人都拥有在易门磨练出的好身手,很快的便在这一行闯出名号。然后逐步跨足建筑业、金融业、电脑业、服饰市场,甚至于航运等。

 如今的风亦集团已经挤进全球十大财团之列。

 由于风亦集团的势力,骄傲的纽约人不得不认识这两个中国字,因为坐落于纽约中心,那一幢以玻璃帷幕为墙、造型新颖的商业大楼上,镶嵌着以行草书写的二个大字——风亦,湛蓝的泽在金黄的光照下,亮得让人无法忽视。

 甯雨娃站在对街,抬头赞叹风亦大楼的建筑设计,心里不泛起一丝骄傲。中国人居然能在这块异地开创如此的局面,真让她与有荣焉。

 她陶醉在美梦中,浑然不觉自己正站在路中央,直到一个路人撞到她。

 “糟糕!”她轻呼一声,急忙越过马路,跑进令她看呆了的风亦大楼。

 要是让风驰知道她偷跑出来,一定又会念她好久。带她来公司的车上,他特别千代万叮咛,要她只能在公司内活动,还故意说了一些什么不然她会迷路,或发生意外的话来吓她。

 其实他只是担心无法随时看到她而已。她的心里因这份关心涌起一股甜蜜的感受,嘴角也绽出一抹笑容。

 来到美国后,风驰黏她黏得好紧。她好几次撒娇兼抗议,他都告诉她,他要把在台湾失去她的时光加倍要回来。而当他这么说时,都会让她感动得泛起泪光。一直到现在,她也乐于享受他限制背后所代表的爱意。

 亲切的对警卫笑了笑,她松一口气的同时也逐渐缓下脚步,开始思索着该从何处逛起。

 这一幢高达四十六层的办公大楼,据说是风亦集团的总部,其企业旗下、分布全球的子公司都必须听命于此,除了随时透过电脑传送讯息外,也要不定期的到这里报告业务发展。换言之,这里等于是风亦集团生命的心磁地带,稍有差池,都可能酿成大祸。为此,各部门的分工非常细,不但各楼层分别负责不同的事务,即使是相同工作质的人员,也会因负责地区的不同而有工作尺度上的差异。

 这些对她来说是很难理解的。风驰曾经尝试举例说明给她听,却得她一个头两个大,到最后还是她自己拜托他别再说了,他才放弃的。当时风驰还十分无奈且怀疑的看着她说——你真是宵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吗?

 现在回想起来,甯雨娃还是羞愧的红了脸。她知道他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不过她真的很想帮忙、分担他的辛劳。

 在台湾她就知道风驰的身份,也猜想得出他的工作会很忙碌,但是真正亲眼见了,她才知道自己的想像比起实际情况,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走进电梯,甯雨娃下了坚定的决心——她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让他累坏了!

 问题是,该从哪里开始呢?

 看到电梯镜中反出的自己,她犹豫的拍拍脸颊,思索着最有可能学会的工作,她不会妄想去手学高难度的生意谈判,到时只怕帮不了忙,还会捅出一堆纰漏。不过,这大楼内有简单的工作吗?

 然而下一秒,她的心思就完全离这个让她伤脑筋的问题了。

 她专注的凝视着垂落在前的红色圆珠。

 那是一条以银白色链子串起的项链,圆润的红珠在光线的照下异常耀眼,隐隐中还带有橘黄的光泽在闪动,活就像颗火球。

 甯雨娃不自觉的抚摸红珠。她记得她将它放在衣服里的,想必是因刚刚的奔跑,才会让它跑出来的吧!这倒好,提醒了她一件事。

 她在电梯门边一排的按钮上选了四十五。电梯在几秒后叮的一声,门开了,走出电梯,长廊上出现的是两扇高级桧木制成的门。

 甯雨娃兴奋的踏出电梯,往其中一扇门快步的奔去,老早即将适才所下的决心全抛到脑后。反正这么厉害,应该不是这么需要她的帮忙,她还是先足自己的好奇心好了。

 这幢高四十六层的大楼,三十五楼以下,包含地下两层,是各部门及一些基本设备的所在;三十六到四十三楼是经理级以上的办公室。顶楼则是总裁风和汉指挥一切的地方。

 而四十四、四十五这两楼就是副总裁——风家四兄妹的地盘。风水霓和双胞胎妹妹占据了四十四楼,而楼上的一层自然就归风驰和风驰月两兄弟了。

 甯雨娃兴致的来到靠内侧的办公室,对着秘书出个笑脸,顺利的取得无需通报即可进入的认同。

 站在门前,她强力克制脸上过度兴奋的笑容。拜托,现在是要去探人隐私耶,她在心里这么告诫自己,这毕竟不是什么有道德的事,实在不该表现得像是挖到宝一样。

 深了口气,她镇定自己飞快跳动的心,直到有把握自己看起来很自然,她才举起手敲敲门。

 “进来。”

 风驰月自公文中抬起眼看向来人。深厚的武功让他早在对方尚未到达门前时便已察觉,而门后出现的人果然如他所料。

 “雨娃。”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眼神、语气倒还算温和。“大哥不在办公室吗?”

 “啊?我不知道。”甯雨娃不解的摇摇头。到美国的时间虽不长,但是驰月的脾气早在众人的耳提面命下得知,对他的冷漠也就见怪不怪。

 她看着眼前的风驰月,心中再一次为老天爷的杰作喝采。风家人真是得天独厚,不但在财力权势上傲视群伦,外表上亦然。

 瞧他拔强健的体魄,刀般深刻的五官,和他大哥风驰相比,丝毫不逊。不过她私心的认为还是比较吸引人。驰月太冷了,无时无刻不动如山的模样,让人猜不透、摸不清,更不寒而栗。

 对于雨娃的怔愣,风驰月微微的挑起眉,动作细微得几乎察觉不到。他没有开口,等着她接下来的答案。

 “我不是来找的,我只是想问…”

 甯雨娃思索着该如何开口才不会显得唐突,一接触到风驰月直看着她的眼神,不由得慌乱起来,手指下意识的抚摸前的项链。

 “大哥的项链?”他的嘴角比平常扬高了一度。“现在我该称你大嫂了。”

 从他第一次见到雨娃,大哥就要他只能唤她“大嫂”,理由是因她迟早会是他的子。当然这只是藉口,说穿了那都是大哥的占有在作祟,他无法忍受心爱女人的名字从别的男人口中吐出来,即使那个人是他的亲弟弟。

 倒是雨娃坚决反对,或许是不好意思吧!不得已,最后大哥只好顺着她,但仍强调只能唤名字,不能叫太亲昵的小名——娃娃。

 不过,现在她已经戴上大哥的项链,情况又不同了。

 “我…这个…”甯雨娃害羞的红了双颊。她知道驰月指的是什么。

 昨晚刚吃过晚餐,就迫不及待的将她拉进房间,为她戴上这条项链,-还言明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下来,因为戴上这条项链,就表示他娶定她了。

 我有说要嫁给你吗,你在说什么啊?她记得当时自己是这么问的,只是语气娇羞得让人听不出有一丝的不愿意。

 风驰自然了解该如何让她屈服,他二话不说就攫住她的红,直到她透不过气,才放了她。随后亲昵的搂着她,对她说出了项链背后的故事。

 原来早在他们兄弟姊妹刚出生时,爷爷风天齐就依他们的名,各自做了一条项链送他们,当作将来他们找到生命中的真爱后的信物。

 的项链就是眼前这一条由拓榴石原石制成、赤红得耀眼的“狂”由于一向没有戴项链的习惯,因此当时他到台湾也就没有带去。直到回到美国,他才将这条项链给了她。

 由于不住好奇心,当下她便拉着带她去找水霓和水虹,着实欣赏了一下那令人赞叹的美丽。不过,那一趟“寻宝”之独独缺了驰月的项链,因为他为了公事,昨晚没回家。

 听说,驰月的项链称作“傲月”,是由天然形成的新月形琥珀,好像是早年风爷爷到中国内陆,有缘遇到一位怪异的隐士,隐土坚持送他的。

 根据的描述“傲月”最特殊的地方是其光芒。将它放在月光下,据说会反月光,而后散发出蒙且炫目的光芒。

 听到这里,她的好奇心挑得更高了,于是吵着要带她到公司找驰月,好让她见识见识。没想到居然又告诉她,驰月的项链不见了。

 “他丢了啊?”她惋惜的问。”

 “当然不是,月又不像霓那么迷糊。”风驰一眼就看穿心爱女人的疑问“不过,倒没有人知道项链去了哪里。当然,除了月自己以外。”

 这也是一直想知道的事。家中的人只知道驰月自小就戴着属于他的项链,直到九岁那一年,他随着爷爷到台湾一趟,回来之后项链就不在了。

 当时他父亲曾经问起过,驰月只是淡淡的表示他会处理。由于风家人对家族中的成员向来是绝对的信任,因而即使当年驰月才九岁,自此却也没有人再追问过。

 虽然说得简单,她还是充疑问。也许驰月只是故意将项链收起来,如果她哀求他,说不定他会愿意让她足好奇心。

 就是为了这个理由,今天她才会来到驰月的办公室,打算找本人问个清楚。

 谁知道,事情还没问出个头绪,倒是被人家将了一军。

 “我…你大哥…”甯雨娃还在支支吾吾。

 “我知道你的意思,至于大哥嘛,他来了。”风驰月仍然是一贯的表情,只是微微的扯动嘴角。

 “啊?”

 还来不及反应,甯雨娃整个人就被圈进了一个厚实的怀抱中。

 “你刚刚是不是跑到外头去了?”风驰淡淡的问,但是语气中隐含的一丝怒气,还是让甯雨娃听了出来。

 “啊,没有啊。没有。”她急急的否认,并且决定马上离开现场“对了,我还得去参观参观别的地方呢。我先走了。”

 她挣脱风驰的怀抱,快步的走到门口,急的神色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落荒而逃。

 “你还是先参观我的办公室吧!”风驰的声音赶在她走出大门前,轻轻却不容辩驳的在她身后响起。

 惨了!一听到风驰说的话,甯雨娃的脑中立刻浮现这两个字。她的双肩无力的垮了下来,认命的往隔壁的办公室缓缓移动。谁教自己忘了他的代。

 风驰注视着她的背影,笑得很开心,这个小精灵还是藏不住心事。就是那种纯真,让他深深的爱上她。

 直到心爱的人儿消失在门后,他才回头看向又埋人工作的弟弟,道出来意。

 “霓要我告诉你,她刚研发出一套精细的保全软体,有空的话过去看看。”

 风驰月懒懒的抬起头,看向风驰的眼神中,透出一抹看不出来的笑意。他的大哥什么时候开始也变得这么三姑六婆?他还以为那是霓和虹的专利呢。

 “你想说的不是这个吧?”保全软体的事他早就知道了,拿这个当藉口,嗯,不太高明。

 风驰赞赏的鼓鼓掌。百分百月的性格,干脆,绝不拖泥带水。

 “不愧是月,一下子就猜出我另有重点。”

 “说吧!”

 “爷爷要我提醒你,再两个月,就是你二十八岁的生日了。”

 风驰如同宣布圣旨般的谨慎,一字一句的代,眼睛不忘盯住弟弟的表情,生怕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丝微细的变化。

 “我知道,没想到爷爷这么心急。”他不痛不的说了一句,眼光又调回到公文上,态度轻松得像是听到今天天气很好这一类的平常话。

 没了,就这样,这就是他的反应。

 风驰不敢置信的看着若无其事的弟弟,他居然还能专心的办公。月不知道爷爷的意思吗?二十八岁耶,那表示依照家规,他要开始找新娘,准备结婚了,这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啊。而他,居然是这种反应!他不是该有些咒骂或生气的模样吗?

 想起一年前自己听到同样的消息时,他可是抗拒得不得了,还和爷爷争辩了好久。虽然最后在母亲的怀柔政策下,他还是妥协了,但是心里还是咒骂个不停。

 没办法,家规嘛!

 风家传统的规定,凡是风家的男子,都必须在三十岁以前完婚,而且对象还得是十足十的中国人。所、以,所有风家男子到了二十八岁,都得开始找新娘。若无法在一年内找到,则二十九岁那一年就得接受长辈的安排,而后在三十岁完成任务。

 这种盲目的规定,原先他是很反对的。现在因为找到真爱,而开始感到这样的家规,也许真有它的意义。但是,他还是想看看别人打鸭子上架的落难表情。没想到,月居然一点都不能体会他这个做大哥的心情,真是太令他伤心了。

 “你一点都不烦恼吗?”他不死心,月怎么会这么不在意呢?

 “需要吗?”风驰月反问。

 这下子愣住的反而是风驰了。

 仔细回想起来,月好像真的从来没有为家规烦恼过。小时候如此,长大亦然。好几次,他和两个妹妹慷慨昂的发表对家规的不,月从未参与,他只是不发一语的在旁边批阅公文或翻阅书籍。脸上的表情就像现在,无关痛。不过这么说好像也不对,因为月的表情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万一你找不到喜欢的,难道就这样认命情愿的任凭爷爷处理?”风驰还在危言耸听,没看到月烦恼的表情,他就是不甘心。这让他故意又加上一句,企图吓吓那个八风吹不动的弟弟:“搞不好爷爷会帮你找个母夜叉,到时候…呵呵!”

 “你认为我会落到这种下场吗?”

 “说得这么笃定,若不是因为我太了解你,我真会怀疑你是不是早就物好对象了?”看不到笑话,风驰无趣的放弃。

 他这个弟弟太无聊了,谁要真被他看上,也不是件好事。他撇撇嘴角,无奈的摇摇头,却忘了自己在遇到甯雨娃之前,也是个不及格的情人,差别只在于月很闷,他很花。

 风驰月还是挂着那一丝淡得看不出来的笑,就像他的心绪。然而,他的心绪却深得让人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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