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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补习班为了让中途加入补习的学员以及请假者可以在进度上不至于有落后之情形,因此有了录影带补课制度。一般而言都是由柜台小姐兼任出借与保管之工作,这一家补习班则是在原有柜台外独立设置了一个影带管理室,由另一位小姐来负责出借与保管之工作。

 因为我是中途加入的,所以每天都需要看带子补课赶进度。也因此天天跑影带管理室借带子,更是因此和负责出借及保管录影带的那位小姐很快就混了,在休息时间也常跟她聊天打,倒也是惬意的。

 由她挂在前的名牌,可以知道她叫做班琼琳。班姓,算是相当少见的一个姓氏。和她混后以及逐渐深入的聊天,也大概知道她的一些事情,她是今年刚考上高雄某着名私立五专的准五专生,今年才十五岁。虽然家境算是小康,不过还是想要自己付一半学费与生活费,而来补习班打工的。刚好班主任又是她母亲的闺中密友,因此就来这里打工了。

 班琼琳,身高一百六十七公分,以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而言,算是相当高的了,也有着一副好身材,发长及肩,有张可爱的娃娃脸,戴着一副眼镜,平嗜穿连身长裙装,所以虽然连身长裙装可以将身材表现出来(尤其是上半身),可是却又不暴,包得紧的。所以不似穿着清凉感,甚至可以说相当程度暴的女孩子那样,让人有想入非非的念头。而我也没有想过,因此会和琼琳发生亲密关系,实在也是让我相当地意外和不解。

 这一天我也是早上九点,补习班才刚开门时就到达了,而补习班的工作人员中,她来得也是最早,所以登记后,借了两卷带子就到位置上看带子了。

 结果看到另一个座位在桌上有两卷带子,可是座位上却没有书包袋子之类的,也就是说排除了有人离座的可能。而且我是第一个来的,根本还没有其他人来,所以也不可能会是有看带子的学员忘记还带子的可能。那这两卷带子是从哪里来的?我始终想不透,可是我也没有想太久,因为我有我自己安排的进度要赶,所以没有时间去想,就将两卷带子拿到楼下去给琼琳了。

 琼琳看到带子,也是一脸错愕,因为那两卷带子在纪录上是已经归还的带子,琼琳再到影带架上一看,却的确是少了这两卷。

 虽然琼琳也不明白原因,可是纪录上有,实际上却遗失的带子可以找回来实在是太好了。所以虽然感到奇怪,但还是很高兴地将带归还原处,也跟我道谢。

 我也笑着点头示意后,就上去看带子了,并没有去想太多。

 不过托这次捡到带子的福,我和琼琳的关系更加要好了。之前对待我跟其他学员并没有两样,只是职业的热情和礼貌而已,可是这次捡到带子后,她对我的态度是更加热情与亲切,而非职业的笑容而已。

 也这样,补习生活的枯燥与烦闷到是因此增了不少,有时候她会亲切地买一杯饮料给我,而有时候我也会在她下班后,跟她走路到附近逛逛。不过也是仅止于这种像是小学生玩家家酒似的情感而已,我也没有想过其他不该想的事情。

 毕竟她还只是个孩子。直到她即将离职的前两天…“誉洋哥哥,你后天没课吧?”在我还带子时,琼琳突然这样问我。

 “嗯!对啊!怎了吗?”

 “人家后天就要离职了耶!你知道吗?”琼琳只是临时雇员而已,加以她打工三个月已经将所预计之费用赚到了,而且也预计要到帛琉去玩一礼拜,这是在先前就已经知道的事情了,所以或多或少还是会有些难过。

 “是啊!降子以后就看不到琼琳了,补习会无聊多了。”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回答着。

 “嗳!你怎么这样说啊?你来补习是为了什么啊?”琼琳娇嗔。

 “哈哈!”我只能乾笑两声,掩饰尴尬。

 “誉洋哥哥,后天没课嘛!那我离职后我们一起去逛逛吧!”琼琳大方地邀约着。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和琼琳这段时间的认识,已经知道她是个虽然外表女化,却相当活泼大方,毫不扭捏的女孩子。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跟琼琳出去。所以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于是就跟她约定了后天中午等她离职后,我跟她一起去逛逛街。

 那天琼琳离职办好后,依照原先计划,她到了离补习班约十公尺之处打手机给我,我在接到她联络后,才离开补习班前往跟她会合,以免会落人口实。

 对大家都不好。所以我接到琼琳联络后,收拾好东西前往跟琼琳会合。

 由于是琼琳提议要去逛的,因此我也没什么计划,随她要去哪儿,我只要跟着去就好了。这一点上我倒是轻松许多。

 结果她居然要我陪她去逛街买衣服。各位男板友们,陪女孩子逛街或许是件快乐的事情,可是买衣服的话,困难度可就真的是说可以和当初希腊神话中海克力斯要作的十大苦工相匹敌的啊!

 即使不用出钱,可是单是女孩子买衣服,你一定得帮忙拿,那也就算了,衣服也重不到哪里去,可是最怕的是她买衣服还问你的意见。对于本身有在接触的男生而言,或许可以提供意见。可是对于我这个枝大叶,又很少去注意那一方面事情的男人而言,我宁可帮她提大包小包的,起码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提供意见的话,一旦发生相左情形,那可就是极为尴尬的了。

 毕竟女孩子买衣服时要男人出意见时,十之八九都是已经有了决定,所需要的,只是要男人的认同而已。男人不认同,意见太多的话,会惹女生不愉快。可是如果男人也只是机械式地回答:“不错啊!很好啊”之类的话,又会被女生嫌敷衍了事,还是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牢表过即算。言归正传,所幸琼琳相当识相地,没有问我意见,而若是真的问了,我这种不懂得监赏的大老大概也只有当应声虫的份而已了吧!

 她是来买要去帛琉玩时要穿的衣服,这种会热到想让人泡在水中不想出来的天气跟地方,服装上的清凉当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这次,我不用出钱,还好;不用拿太重衣服,不错;也不用出主意,更是太了。可是…我却出了其他的东西…琼琳当然是挑了一些夏季服装,且都相当地轻便清凉,而且当然也少不了泳装。

 而真的不知道她是拔辣剧看太多还是少女漫画看太多了,别的衣服不问(当然就算问了我也可能只会当应声虫而已),居然问我泳装的意见了。更小说漫画的…她居然还要我挑我喜欢的。

 我听了差点昏倒,到底现在剧本是在演拔辣还是搞笑剧啊!我根本不能够去,我挑我喜欢的有啥用?挑了给别人看?我又不是头壳坏去!

 琼琳笑着:“可以穿给你看呦!”

 “啊咧?”反倒是我哑口无言,轻搥着琼琳脑袋:“小丫头别说大话!把男人惹火了,后果可不是你这小朋友承担得起的!”

 “我已经十五了啊!我不是小丫头!”琼琳娇嗔地抗议,又双手上半身一:“而且你看我身材像十五的女孩吗?”

 “呼…”这就是我想叹气的地方,现在小鬼发育好,所以国中生、高?中生当中有许多人都有着不比AV女优差的身材。可是即使如此,心智上却还是小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鬼。

 而伟大的中华民国刑法,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当之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共规定了五项。第二百二十七条:对于未十四岁之男女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十四岁以上未十六岁之男女为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十四岁以上未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白话一点,只要其中一方是未十四岁或十四岁以上,未十六岁的,不论是单方面强制或者你情我愿,都会惹上刑法官司就对了啦!而两相情愿下所发生的,配偶者称之通。十六岁以上且无配偶者,那请慢慢享受吧!刑法不会管,只是小心不要妨碍邻居安宁就好了。未十四岁或十四岁以上未十六岁的,不好意思,刑法二百二十七条就称此为准强制罪及准猥亵罪,监狱在跟向你招手了。

 而十五岁的小鬼,正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及第四项所称的,十四岁以上,未十六岁。不管是还是猥亵,都会有刑法伺候的危险。而在刑法上算是专有名词呢!刑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称者,谓左列侵入行为:一以器进入他人之器、门或口腔之行为。二以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器、门之行为。这条意思就是说刑法将一般的合、、口均列入范畴内,而也预设了BL或GL之攻受行为,一样以论,也同样准用妨碍自主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至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一)。也就是说日本某前人气漫画的男主角经常使用的电光毒龙钻袭击门,在我国刑法,也算是的一种,所以不要玩电光毒龙钻,小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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