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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式举证目的何在
 ——驳成兴邦的“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

 经过一个多月“专家团”的努力举证“长江”终于拿出了独立评论员成兴邦的举证结果,包括《金山》(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跟英语小说的详细对比表。似乎张翎《金山》抄袭英语小说郑霭龄的《妾的儿女》和李群英的《残月楼》(SkyLee,DisappearingMoonCafé。Quebec:Douglas&McIntyre,1991)就此坐定了。可是,我们认为,读过英语小说的人一看就能发现举证和对比表错误百出。不少例子是作者把《金山》的情节、细节、语言拷贝到相对应的英语小说中,或者改变英语小说或《金山》的原意原文,把它们搅拌在一起,制造成“抄袭”

 成评论员对《残月楼》的理解肤浅、狭窄,居然认为“张翎的长篇小说《金山》所描写的主题、故事,部分内容与李群英的长篇小说《残月楼》相同”读过《残月楼》的人都知道小说通过对Wong家四代女之间复杂关系的描写,揭传统的以男权为中心的文化对女的迫害,以及年轻一代女为争取自己别独立和平等与传统所做的抗争。小说叉着家庭里的女与男之间的复杂关系,涉及到同恋、伦、自杀等等,是一部被女主义所推崇的小说。与此同时,华裔在加拿大的生活经历和历史描写是它的时代背景。小说的写作手法非常后现代,全知全觉的叙述跟第一人称叙述互换,基本以人物心理的变化为结构,以华裔女的心理历程丰富全书的血脉肌理。

 《金山》的主题则围绕着加拿大华工史,描述华工及后代在加拿大追寻黄金梦的史实和他们在彼岸另一半的生活经历,纵深近一个半世纪。是史诗般的写作。两部小说的主题迥然不同。

 成评论员对小说结构的评论给人一种缺乏文学基本常识的印象。结构有开头、中间和结尾是亚里士多德的plot理论。有独立引子和结尾的加拿大华裔英语小说不止《残月楼》一部,方曼俏的《午夜龙记》(2005)和JenSookfongLee的TheEndofEast(2008)都采取了这一结构,出版都晚于《残月楼》,难道她们也抄了李群英吗?乔治·艾略特的长篇小说《米德镇的春天》(1871)也有引子和尾声,是不是成先生应该先指控李群英抄了乔治·艾略特?艾米·布朗特的《呼啸山庄》(1868)和加拿大女作家卡罗尔·希尔德的《斯通家史札记》(1993),也都有像成评论员所说的“布局相似、结构相同”的家族图谱。看来成评论员不知道文学艺术手法一旦创出来,任何作家都可以借鉴使用的基本常识,就如意识、蒙太奇、精神分析等手法,记体、书信体等形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文学进入中国后,中国现代作家大量借鉴引用西方小说的表现手法,从而使中国文学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评论员一定知道这一段历史吧?

 成文接下去的论断“李群英《残月楼》的创作模式是时间跳跃、空间穿、大洋两岸互动、加拿大与中国之间往复穿梭。张翎的《金山》的写作手法与李群英《残月楼》创作模式一般无二”让人感到此人其实没有读过《残月楼》,要么根本就没读懂。《残月楼》的场景基本在加拿大,没有以中国为场景的情节故事的发展,除了女主角在北京学中文时的一段简短描写,何来的“空间穿,大洋两岸互动,加拿大与中国之间往复穿梭”?不知成评论员如何虚构出《残月楼》里没有的模式?如何得出这“创作模式一般无二”的结论?

 紧接着成评论员提出的具体“举证”更加荒唐:

 “李群英长篇小说《残月楼》‘引子’、‘尾声’的脉络:男主人公黄贵昌迷路——濒临绝境时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卡萝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被印第安姑娘卡萝拉带回部落——与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识相恋相爱——逃婚远遁——与别人结婚生子——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好使之怀孕,后生子)——梦中重逢且在孤寂与惆怅中离开人世。

 张翎长篇小说《金山》第五章一部分、第八章一部分的脉络:男主人公方锦山昏——濒临绝境时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桑丹丝父女)——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被印第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与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识相恋相爱——与印第安姑娘差点儿结婚——逃婚远遁——与别人同居生子——晚年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在孤寂与惆怅中离开人世。”

 这么一对照确实如成兴邦所叹“两相对照,简直就是孪生子双胞胎,何其相似、何其雷同乃尔!”可是,问题在于《残月楼》的情节恰恰不是如成兴邦所写的那样。《残月楼》的引子描写男主人公在寻找华工白骨时由印地安女孩卡罗拉搭救带回部落,并跟她相爱,共同生活三年后决定跟她分手的经过。根本没有逃婚的情节,他跟卡罗拉讨论了分手的原因,她也接受了这一事实。几年后,他又回到部落,发现卡罗拉已经去世,留下他们的男孩。男主人公就把男孩带回家,一直把他抚养长大成人。(Lee,1-5;7-18;234-235)

 “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却是《金山》的情节。《金山》中男主角方得法的长子方锦山是被印地安男人在河里救出来的,并带回家,根本不是父女俩,更没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的细节,也不是“被印地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锦山从来没有爱上桑丹丝,但是女孩却很爱他,还惑他,跟他发生了关系,一心想嫁给他。桑丹丝父亲开始并不想把女儿嫁给锦山,成文的“桑丹丝的家人希望方锦山和桑丹丝结婚,并且开始着手为这两位年轻人的婚礼做准备”是错误的,因为锦山偷了牧师的照相机,桑丹丝的父亲甚至要按照印地安的习俗惩罚他,驱逐他。但是桑丹丝非他不嫁,父亲只好妥协,答应婚事。但是锦山却不愿结婚,马上逃离。这些情节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晚年的锦山根本没有“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那是《残月楼》里的情节。桑丹丝最后找到锦山,让他知道了他们有个儿子后就离开了他。他们几十年后的再相见,使锦山却感到情愿一生没有再见过。当夜锦山猝死。(张,438-441)

 成兴邦接着写道“他们两个人的印第安情人竟统统都是混血儿——而且统统都是与华人有关的混血儿!”这也是在搅拌。从血缘关系上看,《残月楼》里的印第安女孩是白人/印地安人的混血,跟华人并无关系;桑丹丝则是华人/印地安人/白人的混血,1/4华人和1/4白人血统。张翎在写作《金山》时,多次采访华工后代加拿大华裔女作家刘慧琴,听她讲家属里印地安与华人混血成员的故事,张翎自己也曾深入印地安保护区体验生活。华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婚姻或关系绝不会是某个华工生活中的特例,这一点生活在中国的成兴邦不懂还可以理解,可是生活在多元文化国家作为加拿大移民的“长江”不懂,这一现象就很令人怀疑了。为什么《金山》中对华人/印第安人的混血就不能是根据生活中的原型进行的文学创作,一定是抄袭?难道李群英写了印地安混血儿后,别的人就不能再写了?

 我们认为“长江”和成兴邦对张翎《金山》对郑霭翎《妾的儿女》的抄袭举证同样是错误百出。因为此文专门反驳成评论员的“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所以在此仅举一二基本事例。“长江”引用成评论员的举证时说“郑霭龄《妾的儿女》故事的叙述方式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郑霭龄(作者本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张翎《金山》故事的叙述则同样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艾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

 事实上,《妾的儿女》的作者是小说中的第三代,小说的开篇倒叙上世纪30年代发生的事,不是80年代;《金山》的艾米是小说中的第五代,作品始于2004年,也不是上世纪80年代。《妾的儿女》中返乡探亲的是母女两位女,第三代的郑霭龄那时已经在北京居住了将近3年,因其男朋友合同即将期很快要离开中国返回加拿大,便极力动员从未回国过的母亲去探望自己的胞姊和同父异母的兄长;《金山》中的艾米则应开平地方政府邀请,于2004年第一次回老家签房约。在“长江”和成兴邦的举证里,《妾的儿女》中第二,第三代变成了第四代,《金山》则从第五代降为第四代。他们两边搅搅靠靠就坐成了《金山》的抄袭!使人不得不怀疑这些指控的真实目的。诸如此类的搅拌太多了,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再著文一一指出。

 长江、成兴邦举证的方法令治学严谨的学者不屑一顾。从内容上看,他们扭曲篡改作品以削足适履,从技术/方法上看,他们不提供所用的英语小说的版本,因此所有的标出的页数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些英语原著都已多次再版,不同版本的总页数不同,研究者和读者无法核实他们的“举证”而核实文献出处是学术研究的要务,更何况长江、成兴邦是在指控。

 前《文学报》总编辑陈歆耕提出由第三方组建权威专家组来对《金山》和同一题材的英语小说做文本分析比较鉴定,从而得出具有权威、公正结论的建议,得到了一些研究加拿大华裔文学的学者们的响应。希望这一专家组会尽快设立,以正视听。

 撰稿:徐学清、严歌苓

 附原编者按:2011年第1期《新民周刊》报道了张翎“抄袭”案风波,并刊登了独立评论员成兴邦《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一文,编辑部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意见,特刊发加拿大约克大学学者徐学清和美国华裔作家严歌苓的署名反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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