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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真的是好不容易写完这本小说。

 或许是因为个性的缘故,我一向不喜欢队的故事。

 基本上,我是牡羊座,虽然星座书都说这种星座的女人喜欢抢来的爱情,但我绝对是例外。本人从初恋到现在,一直禀持着两个原则,一、是绝不介人别人的爱情,二、是绝不跟别人争儿子。

 所以我不会成为第三者,也不会成为不受的媳妇人选。

 过去,我曾经过一个非常有钱的男朋友,他对我又大方、又体贴、又好,可是他娘一见我就不喜欢我,不喜欢我的原因真的很可笑──我和她儿子是小学同学,乍看之下好象我们是青梅竹马,其实不然,在我大三时,开了一次相隔十年的小学同学会,从那以后他才开始注意到我,而我在小学五年级时就已经喜欢他,真是早得可怕。

 他娘说女人比男人老得快,还说我的**不大,所以坚决反对。

 真想告诉他娘,我娘年轻时只有四十五公斤,**虽小却生出双胞胎。

 虽然我在十一岁时就喜欢上他,不过我这个人潇洒惯了,一听他娘这么说,立时跟他疏远。虽然他很气我,但我不后悔做这个决定,因为他是独生子,我可不想成为太阳花中的亮亮第二。

 然而在我的恋爱史中,却差一点夺别人所爱,这只能说那个男的太会装了,让我误以为他没女朋友,付出感情之后,才知道我是新,他另有旧爱。虽然当时曾经感到痛苦,但本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整了那个男的一阵子,让他知道女人不是好欺侮的。

 后来,他们结了婚,但我却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由此可见,会脚踏两条船的男人,跟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惯一样,婚后也别指望他安分守己。

 我有一个信念,分享给每一位女读者──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真的,在现今的社会,大多数的女人仍然是弱者,女人何不彼此疼惜?

 其实感情的事,也许不能用对和错来衡量,但用聪明和愚笨来看爱情如何?

 聪明地睁大眼睛,用理智来选择爱情的另一半,才有幸福可言。

 现在,让我们回到男人主题…

 坦白说,爱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几乎都是回头子。

 他们在遇见女主角以前,可以是氓、可以是富商、可以是学生、可以是英雄,即使身份地位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曾经有一本洋洋洒洒的花名册,不过在发现自己爱上女主角之后,那本册子总是被火烧成灰烬。

 如果男主角有了女主角之后,仍然拈花惹草,这就叫不忠,我想大概没人会喜欢不忠于爱情的男主角,甚至认为他比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更该下十九层地狱。

 这本小说的难处就在这,男人和雀喜儿已经山盟海誓,却要安排奥朵雅出现,而且男人还要迫不得已和奥朵雅发生体关系…

 “迫不得已”这四个字看起来很简单,写起来差一点要我命。

 虽然男人有几次快出轨,幸好他及时勒住火车头,守住对雀喜儿的承诺。

 但如果男人不出轨,奥朵雅没戏唱,这本小说打从一开始就不必写,我也不必为了架构“迫不得已”的情节而白了好几头发。

 这本小说,从奥朵雅被诅咒开始,都是为了“迫不得已”预埋伏笔。

 到底是什么样的“迫不得已”让男人背叛雀喜儿?

 看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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