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伊芳
在我高中生活里,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孩子,实际上我还真的遇上一个。
那是我高一的同班同学,长得很像林青霞,也很有美术天分,只是喉结较大,声音也比较低沉。
在我们那个年代,其实对这种有同
恋倾向的同学,已经比较能以宽容的态度来接受,不过事情牵涉到自己,反应绝对是惊骇中避之唯恐不及。
我就是在这种氛围下,整整度过三个年头。
事情发生在高一下学期,有天早上一进教室,我发现自己的桌上放着一张小素描纸,画的是我昨天上课的情形。起初我真的很高兴,还不断谢谢人家。
不过后来的发展越来越诡异,当我几乎每天都收到这种充
暗示
的画或者小纸条时,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成了她爱慕的对象。
这可把我吓坏了,二话不说,高二上随即转到第三类组,先逃开她的视线范围再说。不过她的画和信,还是不定期出现在我的座位上。
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讲过一句话。
高中毕业典礼那天,我又收到她的信。她信上写着:上辈子修了五年(为什么是五年,我不知道,所以别问我),今世才有幸与妳成为怨家,这辈子不知要修几年,下辈子才能与妳为友。
后来她考上静宜外文系,我在北部念大学,就此失去联系。
我时常在想,如果再让我遇上她,我会怎么做呢?
我可能会伸出手,跟她说:我们可以做朋友,但千万别再吓我。男人永远是我的最爱,不可能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