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大论第七
静
躁,
生
长,
杀
藏。
化气,
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
;浊气在上,则生
。此
反作,病之逆顺也。故清
为天,浊
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
出上窍,浊
出下窍;清
发腠理,浊
走五脏;清
实四肢,浊
归六腑。水为
,火为
。
为气,
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
,
归化。
食气,形食味,化生
,气生形。味伤形,气伤
,
化为气,气伤于味,
味出下窍,
气出上窍。味浓者为
,薄为
之
;气浓者为
,薄为
之
。味浓则
,薄则通;气薄则发
,浓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
,酸苦涌
为
。
胜则
病,
胜则
病。
病则热,
病则寒(《素问》作
胜则热,
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
胜则濡
。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
风,人有五脏,化为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暴怒伤
,暴喜伤
,厥气上行,
脉去形。故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重
必
,重
必
,此
之变也。夫
在内,
之守也;
在外,
之使也。
胜则身热,腠理闭,
息
,为之后闷(《素问》作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闷腹
死,耐冬不耐夏。
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
死,耐夏不耐冬。此
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曰∶调此二者奈何?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也;不知用此,则早衰矣。清
上天,浊
归地。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咽,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暴风象雷,逆气象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
,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生半死矣。故天之
气,感则害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腑;地之
气,感则害皮
筋脉。故善用针者,从
引
,从
引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知过,用之不殆。善诊者,察
按脉,先别
。审清浊,而知部分;视
息,听声音,而知病所则无失矣。故曰病之始起,可刺而已,其盛也,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下者,引而竭之。中
者,泻之于内。其有形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泻之。审其
,以别柔刚。
病治
,
病治
。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实宜掣之引之。
从右,
从左(《素问》作
从左,
从右)。老从上,少从下。是以
夏归
为生,归秋冬为死,反之则归秋冬为生。是以气之多少逆顺,皆为厥。有余者,厥也。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气上不下,头痛癫疾,求
不得,求之于
(《素问》作求
不审),五部隔无征,若居旷野,若伏空室,绵绵乎属不
目。
三月之病,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
皆绝,期在孟
。冬三月之病,病合
者,至
正月,脉有死征,皆归于
(《素问》作始
)。
三月之病,曰
杀,
皆绝,期在草干。夏三月之病,至
不过十
,
,期在 水。秋三月之病,三
俱起,不治自已。
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
独至,期在石水,二
独至,期在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