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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早,厉云如往常般的准时起、刷牙、洗脸、穿上西装、烤土司、喂玛丽吃饭,然后一个小时后步出家门。

 他先走到地下室去取车,车子从社区旁的坡道开上来,他按下遥控器打开大门,当他正想将车开出大门时,副驶座的窗户被人敲了敲,他摇下门窗一看,见来人是元青睐,便立刻沉下脸。

 “你要做什么?”他冷冷的问。

 “拜托你,我要到市中心去,送我一程好不好?”元青睐着急地低头看了看表。

 “我为什么要?”他傲慢的回答。

 “你不会那么小气吧?”元青睐出一副“大男人还那么小气”的嘴脸,柳眉倒竖地道:“看在我们同住一个社区的份上,就送我一程嘛!”

 “如果我说不呢?”

 “拜托啦!你妈没教你大男人不该那么小气吗?”元青睐在心中暗骂一句小气鬼,态度一点也不像是在求人。

 闻言,厉云的脸更臭了。“你的态度一点也不像在求人。”

 “什么嘛!我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在求你耶!”元青睐握双手摆在眼前。

 “拜托啦!别那么小气,看在我搬来的第一天就认识你的份上,载我去啦!”

 厉云想了想。“不要。”笑话,如果载她,不就又和她牵扯不清了吗?他才想和她划清界限的。

 “小气鬼!”元青睐气极了,什么都不想的运自伸手探进车窗拉动车门锁,打开门后就一**坐了进去。

 “喂!你怎么这么赖皮啊!”这下子,厉云对元青睐的印象更差了。

 “你管我,小气鬼!”元青睐瞪着厉云。

 厉云正想赶人的当儿,就见社区里出来运动的住户刚好经过厉云车子旁边,而且很有礼貌地和他问好,这让厉云只得压抑住即将爆发的火气。

 为这社区的人都知道他个性很好、人又温柔体贴,他可不能为了一个元青睐而让自己的一世英名毁了。

 “厉先生早。”

 “你早。”厉云脸色僵硬的回应。

 “啊——陈伯伯,你这么早就起来运动啊!难怪你的身体那么好。”陈伯伯是元青睐搬进这社区后所认识的第二个人。

 “是啊!你要搭厉先生的顺风车啊?”陈伯伯年近六旬,已经孙子成群了,但身体仍然很健朗,看起来慈眉善目。

 厉云转头投给元青睐一个警告的眼神,要元青睐最好别回答是。

 怎知,元青睐偏偏像是要和他作对似的说:“对啊!厉先生是个好人,看我来不及了,就说要顺道载我到市中心去。”元青睐一看见厉云铁青的脸色,就忍不住想大笑,嘿嘿!她若不报昨之仇,就不是“女丈夫”

 “厉先生真是好人,对了,你们上班要迟到了,快走吧!我就不耽误你们了。”

 陈伯伯走后,厉云便转头怒瞪着元青睐。

 “你妈没教你,人家没答应的事,就是‘不’吗?”他真是快被她气晕了。

 “没啊!我妈咪没教。”元青睐根本不理会厉云难看脸色,继续说道:“何况,你们男人不是都说女人说要就是要,说不也是吗?那我也可以这句话套在你身上啊!你说不要就是要、说不是就是是——”

 看来这女人一点也不怕他!厉云极力克制想骂人的冲动闭上眼冷静一下爆发的怒火。

 然后,再睁开眼时,他冷冷地道:“今天算我倒楣,你要市中心哪?”他车子开出社区大门,大门在车子开出后自动地关上。

 元青睐高兴地回答道:“忠孝东路。”

 “忠孝东路?”厉云急忙踩下煞车,转头瞪着元青睐。

 “干嘛…干嘛这样看我?”

 厉云真恨不得此刻能一手掐死元青睐。“你知道忠孝东路和我上班的公司是反方向吗?”

 “我不知道啊!”元青睐故意低下头整理手中的牛皮纸袋,乘机逃避厉云那双令人生畏的“火眼金睛”那么凶!他没说她怎么会知道!

 厉云一句话都不说的再次开动车子。唉!他今天包准会迟到,几百年没迟到过,今天只为了这个…这个…赖皮的女人毁了优良纪录!

 当“忠孝东路”的路标高高地竖立在街口时,厉云将车子停靠在路边。“到了。”

 “谢谢!”元青睐本想说声谢谢的,可是当她抬头看了一下四周后,马上摆出一张哭睑。“你好残忍,这里是忠孝东路一段,离我要去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耶!你居然忍心让我用走路的。”

 厉云再也受不了了,冷声道:“下车。”她再不离开他的视线,他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这女人根本一点羞心也没有,刁难他、死着他载她到和公司是反方向的忠孝东路来也就算了,这会儿她竟还厚脸皮的抱怨他“好残忍”?只他没将她载到目的地!

 该死!她若再不离开他的视线,他一定会失手

 杀了她!

 “你要我下车?”元青睐泫然泣、可怜兮兮地

 瞅着他,感的红还扁着。

 “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得坐公车过去,可公车司

 机搞不好还不停;要坐计程车,但现在治安那么差,

 我坐计车你放心吗?你居然一点也不顾念我们住在

 同一个社区的情份,硬是要我在这儿下车,你干嘛不好人做到底,就载我到目的地呢?”

 他的眼睛瞪大如铜铃。“小姐,我也要上班耶!你以为我是你的专属司机吗?”

 啊!他怎么知道她就是这么想?元青睐一脸说中的愕然,换来厉云额冒青筋、火气冲到最高点的反应。

 “下车,不要让我再说第二次。”

 恐吓她?她可不是吓大的,更何况,昨之仇还未报,他真当女人都是好欺负的吗?哼!他她下,她就偏不下!

 “不要!”她故意挑衅的说。

 厉云看着元青睐许久,发现女人越来越讨厌,他也越来越对女人敬谢不

 元青睐坚定地看着厉云,这可是她第一次碰到这么小家子气的男人,令她越来越讨厌男人了!

 厉云二话不说,将排档推至D档,把车子开回快车道。

 元青睐以为自己的赖皮计策成功了,正暗自窃喜时,突然发现厉云将车子迥转。

 她大叫。“你要去哪?”

 厉云甩都不甩元青睐,声音冷淡平板的回答。“上班。

 “上班?喂!我要去的是忠孝东路耶!你现在根本就是在往反方向走嘛!”

 趁着等红灯,厉云转身看着她。“我有说我要去忠孝东路吗?”

 元青睐愕然的梗住呼吸,瞪着他,然后气急败坏的大喊。“停车、停车!我要下车!”

 中控锁立刻弹起,厉云以一脸“请赶快下车”的样斜眼着元青睐,戏谑的说:“车子本来就是停的。”

 元青睐下了车,还来不及骂人,红灯随即变成绿灯,厉云的车子在她面前“咻!”的一声扬尘而去,而她则气呼呼地站在快车道的分隔线上,两旁的车子呼啸而过,吓得她胆子只剩下一半。

 厉云!你给我记住!她恨恨的在心中暗忖。

 ☆☆☆

 厉云摸摸边的伤口,呜呜呜…还没完成凝结哩!痛死人了!

 想想,爸妈不收回成命关他什么事?为什么二哥偏偏要接他,拿他出气?而且没事还揍那么用力,

 打破他的,害他挂彩!

 厉云一手提着公事包,一手摸着伤口,以感的部将车门顶回,车子马上哗一声,车门自动上锁。

 才想走上楼去,就看到他今天另一个不快乐的来源,而显然,来人也不甚愉快地瞪着他。

 该死的厉云!害她今天迟到,总编大骂了一顿!

 元青睐着抱起购物袋,借以克制自己刚出手打人,然后,她注意到厉云的嘴角上的红肿。“你干嘛?找人练拳吗?”她的口气不是很好。

 练拳?“你会没事找人练拳,然后得挂彩吗?”

 “会啊!”元青睐理所当然的回答,她学过柔道,有时当然会找人过招啊!

 她每次的回答都会令他想抓狂!

 厉云发现,他再待下去,只怕不只被他二哥气疯,还有可能会先被眼前的女人气得当场嗝

 “喂!”元青睐叫住转身就想离开的厉云。

 “我不姓喂。”他咬牙纠正她。

 没想到她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我管你姓什么,你知不知道你今天害我迟到,让总编拉下我的报导,改拿那八婆的稿子顶替?”

 “干我什么事?”他冷哼一声,转身又要离开。

 她拉住他手臂,突然发现其实他长得壮的,肌结实有弹,身上那股男的香味又是这么的特别…

 被她这么一碰,他马上甩开她的手,退离得好远。“别碰我!”

 她愣住了。“别碰你!”她贼笑,原来…原来他真的怕女人啊!“你害我的稿子没录用,反而是Ray的烂稿子顶替我的,这叫不干你事?”为了这件事,她都快气疯了。

 厉云抚抚被她碰过的手,感到一阵奇异的感觉窜遍全身。

 “你的稿子不被录用本来就不干我的事,再说;今天是你自己不经别人的同意,就想搭事实上根本就不顺风的‘顺风车’,才会害得自己的稿子拉下来,这是你自己的责任。”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她气得牙的,想也没想便举步冲上前,一把紧紧的抱住他。

 “你讨厌女人、怕女人,不让女人碰,我就偏要碰你!谁教你害我又少了一笔稿费可拿。”元青睐的举止已不叫人爪章鱼,而是像无尾熊见到尤加利树

 般,一个迳儿的紧巴着不放。

 瞬间,厉云脸上出现了一点一点的红斑,他浑身发,拚命想挣脱。

 元青睐见到他这种情形,连忙松手大叫。“天哪!你会过敏耶!”我的妈妈咪呀!他是有什么怪病啊!怎么会长一点一点红红的斑?

 别人发现自己的“隐疾”,令厉云老羞成怒的冲口道:“我对你过敏!”

 语毕,厉云马上跑上楼。

 “怎么会过敏哩?”元青睐仍是一脸困惑。

 而厉云在回到房间后,就赶紧将地下室的门关上,落锁。

 玛丽一见主人回来,马上摇头摆尾地在他腿边磨憎、撒娇,但他却无力去理会玛丽。

 他将公事包扔向沙发,下西装外套,卷起衣袖,果然看到一点一点的红斑接连冒出头“该死!”他又要二十四小时了!

 他下上衣,到房里拿出干净的衣,连忙冲进浴室冲凉,这是他每次解决起疹子的方法。

 洗完冷水澡,冷却了皮肤因起疹子而发热的难受感觉,他换上干净的衣,边擦着漉漉的头发边走出浴室,才刚踏上客厅,就看见玛丽正以“含情脉脉”的眼看着他,眼眶里甚至还积了几滴泪水,看起来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他蹲下身,拍拍大腿。“玛丽来。”

 玛丽闻言,连忙朝他奔来,然后撒娇地在他身上直磨蹭。

 “玛丽乖。”奇怪,他抱母的狗狗就不会起红疹,怎么女人一抱他,他就会起疹子外加发烧?

 而且每次都要经过二十四小时后,红疹子才会消失。

 他从小就是这样,也不知超过多少次疹子、发过多少次烧,被多少人笑了,以致到最后,他根本就不敢让别人知道他有这种怪病,才会敬女人而远之。

 所以,当有女人想接近他时,他就会赶快避开保持距离以测安全;当女人想摸他时,他就会警惕,让人感觉他很难相处;当女人想和他“更进一步”时,他根本就只有一招——三十六计走为上!

 这一生,他对女人就只有“逃,逃、逃”三个字!

 反正这种清心寡的日子,他过久了,也习惯了,没有女人对他来说根本就没差。

 厉云想起了元青睐,那浓密而潇洒的剑眉马上倒竖,一脸嫌恶的表情。

 都是那个元青睐,没事干嘛抱他,害他今晚要失眠了!

 而且,该死的!他明天还得回家去一趟耶!肯定会笑的!

 厉云看着身上越来越密的红疹,心更加气愤。

 元、青、睐,你给我记住!他咬牙切齿的想道。

 ☆☆☆

 沁凉的夜晚,厉云却辗转难眠,手不停地抓着发红、发的手臂,眉头始终紧皱着。

 当一丝尖锐的刺痛传来,他连忙睁开眼睛看着手臂,原来刚才抓的地方已经破皮、渗出血了,所以才会这么痛。

 他起身打开灯,顿时室内一片光明,他走到客厅去,看着角落的玛丽正呈大字形的仰躺睡着,不漾起笑。

 真是很不淑女,好歹她也是女生,虽然是条狗,但也该有点形象吧!

 厉云拉开抽屉,他在里头翻找了一阵子,就是找不到平的那罐药,他又翻了别的抽屉,仍然没有找到。

 他挫败地坐在椅子的扶手上,透过酒柜玻璃的反,他看见身上的红疹越来越多了,他下意识的又抓了几下,五指抓痕马上在皮肤上,划出一条条鲜红的痕迹。

 “要命!”现在连脖子都了!

 他将手伸向背后,抓着背和颈子,恨不得现在有块凹凸不平的地在他跟前,那他一定会毫不考虑的躺在地上“磨来磨去”

 “不行,忍不住了!”他又冲进浴室去洗了个冷水澡,换上干净的衣后,他决定上医院去挂急诊。

 他一把捞起放在造形前卫的铝合桌上的车钥匙走到地下室取车,打开门正要跨出去时,抬起脚的僵在半空中。

 这是什么?

 他缩回脚蹲下身子,望着放在地面上的牛皮纸袋,他有点好奇,又有点恐惧,深伯里头装的是炸药…可是想想,他又没有得罪谁过,应该不会遭到这种报复吧!

 他小心翼翼的以车钥匙的尖头顶开袋口,然后探头看了一下——

 是一瓶药?

 “谁的药放在这里?”他一边抓着,一边怀疑地暗忖。

 伸手将药膏拿起来一看。“止剂?这是谁放在一这儿的?”厉云越想越惑之际,一张纸刚巧飞落在他面前,他连忙拾起,只见上面以娟秀的字迹写着——

 对不起啦!我又不是故意让你起红疹子的,谁教你有那种怪病,连被女人抱一下都会全身长疹子。

 我不知道这种药膏有没有用,不过,我以前食物过敏的时候,我妈就是拿这种药膏给我擦的,听她说药效不错,试试看吧!

 厉云的心底窜过一阵暖,没来由的为元青睐的体贴感到心悸。

 他旋开瓶口,药膏的味道并不难闻,凉凉的薄荷味窜进鼻里,令他觉得心神舒畅。

 他手里拿着药膏和元青睐留给他的纸条,转身进屋擦药去。

 果真,那药擦起来凉透彻底,还有效的!他愉快的擦着药,因为红疹已不像刚刚那样得难以忍受了,而且药膏清清凉凉的,擦在身上真是舒服极了。

 擦完药后,他决定去睡个好觉,明儿个一大早,他还得回家一趟呢!

 其实。他能搬出来注,可是他用继任“厉氏”总经理一职所换来的条件。

 以前住在家里,每天都得忍受父母亲照顾的耳提面命,说什么该女朋友了、该适应适应女孩子碰、该找个医生彻底治疗一下他的“隐疾”

 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他不得已的只好接受父亲开出的条件,继任“厉氏”总经理,而他早想享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只好为厉氏“牺牲”了。

 目前他住的地方,正是他负责监督建造的一个”小社区,在这社区里有一座小鲍园,每天傍晚住户都会在小鲍园里乘凉聊天;而这里的住户都很守规矩,也很爱干净,没有人会在社区里随意丢垃圾,自然排水沟也就不会有恶臭了。

 厉云关上客厅的灯,走进卧室,翻身上躺平。

 社区的每户人家都有地下室,而且是和地下停车场连接的,大家可以从自己家里直接到停车场去取车,而大门也有警卫二十四小时守着,每个人都有一把电磁锁可以开大门。

 这种社区安全高,对于住户的要求也高,但大家为了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生活品质,而且免于恐惧,自然不会有所怨言。

 这社区的电话当初是和电信总局集体办理的,所以每户住家的电话是公开的,以便如果有哪户住家出了事,可以马上找到人帮忙。

 想着想着,厉云马上坐起身,拿起话筒。

 要拨电话给她吗?厉云犹豫着。

 他要跟她说些什么呢?谢谢吗?

 可如果现在打过去,她搞不好已经睡了,那不是吵到她了吗?

 还有,她那幢房子到底借用的,还是买的?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可以买得起这里的房子,而且她也太年轻了,一个人住这种高级住宅实在有些夸张了。

 所以…一定有人和她一起住!

 厉云点点头,颇赞同自己的想法,于是将话筒挂了回去,再次躺下。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住,打过去或许就吵到她的家人了,反正明天还有机会跟她说声谢谢。

 将头枕上手臂上,他侧过身闭上眼。睡吧!明天再说…吧…

 ☆☆☆

 厉云今天穿着一身休闲装,亚麻质料的宽松长、白色短衫。领子束起墨镜遮住了他乌黑的眼眸,再配上一双凉鞋,他这装扮真是潇洒极了,还颓废的味道,看上去就像是享受生活,受生活的雅痞。

 “元青睐。”

 甫走出门的元青睐闻言,偏过头去,看见厉云时,她差点愣得忘了呼吸。

 天哪!这个男人也长得太好看了吧?随随便便一套休闲服都可以让他变得如此潇洒,而且,他就像是那种天生的太阳之子,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在四周形成一圈光环,让他站在万物之中更加耀眼。

 只可惜啊!他怎么会有那种怪病呢?真是上帝造他的一大败笔啊!

 不过,看他身上的红疹子似乎淡了许多…

 “早。”她说。

 厉云将双手放在袋里,服贴的头发乖顺地贴着颈背。这男人的身上好像一点缺点也没有…当然啦!如果撤掉女人一碰他就会起红疹子的“小毛病”之外。

 “早。”厉云将身体依在矮墙上,等着元青睐步下台阶朝他走来。

 元青睐当然也知道,他等在那里的目的不可能只为了说一声早,她将手中圆筒状的帆布袋往后一甩,背上,然后缓慢地走下台阶。

 “有事吗?”她偏头以顽皮的眼询问,那娇俏的模样,令厉云有那么一刻真觉得她长得不错,而且给他的感觉也不坏。

 “谢谢你昨晚的药膏。”厉云微微一笑,那笑容真是死人了。

 元青睐不看傻了眼,心不停地怦怦跳、血升高、脸颊的微血管不知爆了多少条,使得红晕在颊畔泛开。

 “你不要对我笑。”她坦然的抗拒他的魅力,扁嘴转过头去不愿看他。

 厉云觉得她的反应很有趣了,不剑眉微弯,深藏在墨镜底下的眼眸是兴味。“怎么说?”

 “你也不想我拜倒在你的西…休闲底下吧!别忘了,你是个女人碰不得的男人?最好是将魁力隐藏起来,免得三不五时就起红疹子。”元青睐毫不避讳的将心中的话说出。而且,她昨晚左想右想,才以自己“记者的敏锐直觉”理出他为何会过敏的原因。

 厉云感到一阵愕然。

 “这就是你心中所想的?”他很难相信她会说出这番话。

 通常,女人见到他,不是希望他能多看她们几眼,就是希望能多看他几眼,而她的反应,真的让他吓了一大跳。“你怀疑吗?”她的语气一直都有很重的抱怨意味,也像是在哀怜自己。

 真是的,没想到她这么没有魁力,只是轻轻抱他一下,就让他吓得起红疹子,活像是对她过敏似的…

 他摇摇头,头一次发觉自己不被喜爱竟是这般难受的感觉,甚至觉得有一丝挫败感,而她明白的表示,也让他的口泛起一阵紧闷感。

 他不明白,为何她的冷淡会让他觉得失望,他是不是有点犯?否则,女人不喜欢他,他应该要放鞭炮庆祝的,干嘛会觉得落寞?

 今天的她看起来格外清——一身运动装,还有束起的马尾。

 “要出去?”他将手抱在前仔细端详她。

 “对啊!去体育馆。”

 “去体育?”他瞪大眼,一脸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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