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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无数细小
 无数细小的红色在城池周围迸出,越来越多。城池一角开始燃烧,一座座建筑被大火噬,几乎蔓延到整个城池…“砰”的一声,一只茶杯被人碰倒。茶水淹过丝帛,冲淡图上“江州”

 两个墨字。白发老人伏在案上,鼾声大作。程宗扬大叫一声,猛地坐起身,夕阳火红的光线入眼帘,带来一阵眩目的刺痛感。这是大江一条不起眼的支流,河水蜿蜒向西,在视野的尽头汇入滔滔江水。往东是支流上游,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越过起伏的山丘,伸向不知名的远方。

 自己躺在河滩上,身上衣物已经干了大半。程宗扬闭上眼,口不停起伏。剧痛从身体每个部位传来,皮肤、肌、骨骼、经脉…整具身体都像被人拆散又胡乱扔在一起,变得支离破碎。只有舌残留的一点余香,使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往事一幕幕掠过脑海:破碎的船篷,娇笑的妖妇,柴房的惨叫,三头七眼的魔犬,湍急的江水,还有小紫口脂甜甜的香气…“死丫头!”

 程宗扬狂叫一声。空山寂寂,几只鸟雀从山林中飞出,投向夕阳下的远山。一股强烈的愤恨和愧疚涌上心头。仅仅一天之前,自己还自信,觉得世间的一切唾手可得。每次秦桧旁敲侧击希望自己振作,自己不是装作不懂,就是顾左右而言他。

 原因只是自己辛苦了这么久,如今大局已定,有理由好好休息一下,放松放松。几天前自己还沉浸在阳光与美女之间,为接踵而至的喜庆高兴,觉得自己为身边的兄弟做了件大好事。

 然而命运以一种最残忍的方式击碎自己的美梦。小魏与莺儿双双惨死,卓美人儿背叛,小紫生死未卜…建康风云变幻,自己左拥右抱、得意非凡。

 直到苏妲己一击,程宗扬才惊觉自己的美梦仅仅是个一碰就碎的肥皂泡,自以为坚固的城堡只是建在沙之上。

 “客行依主人,愿得主人强!猛虎依深山,愿得松柏长!”秦桧的祝酒辞言犹在耳,结果自己这个主人非但不能保住掩护自己的兄弟,还要靠一个小女孩来救命。

 自己竟然如此虚弱,苏妲己只动动手指就足以让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灰飞烟灭。那妖妇在石灰作坊杀小魏夫妇时,心里一定充冷笑。程宗扬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

 他咬紧牙关,只要能打败那个妖妇,无论用任何残忍的手段,自己都不会有半点愧疚。还有卓云君…与苏妲己一战,小紫几乎失了一半的血。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连油瓶倒了都不扶的死丫头怎会拿出一半鲜血做赌注?还有雪雪,死丫头抱了它那么久,却为了自己毫不犹豫地一刀斩杀它的魔体。

 付出这么多代价,都是因为自己可笑的好心肠。明知道那妖妇毒如蛇蝎,却在占尽上风时平白放过她。

 明知留着卓云君如同玩火,可就因为自己上过她几次便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把她的屈意逢当作倾心顺从。真是可笑。她恨自己还来不及呢。有机会反咬一口,她没有丝毫心软。

 当卓云君充怨恨的一掌拍在小紫肩上,自己才知道小紫为什么从不对卓美人儿假以辞。她早就看出卓云君隐忍背后的恨意和不甘。“死丫头…”程宗扬低低说了一句,鼻间涌上一股酸意。以前被小紫捉弄,总觉得死丫头很欠揍。

 直到昨晚自己抱着昏的小紫,在暴雨滂沱的大江中随波逐,直至筋疲力尽,那一刻,含着她香软的瓣,呼吸着她甜美的气息,程宗扬才发现死丫头原来离自己这么近,近得无法分开,仿佛彼此血融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已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程宗扬下意识地伸出手,身边却空落落的少了些什么,连心里也空了一块。程宗扬环顾左右,背包静静摆在地上。他捡起来,看到背包下的河滩上写着两个字:“等我。”字迹细细的,让自己想起小紫纤美的手指。心头泛起一股异样感觉。

 甜甜的,很软。程宗扬嘴角出一丝笑意。自己早该知道死丫头死不了,这世上她还没祸害够呢,哪会那么容易就死?良久,程宗扬拉开背包拉链。里面的积水已经被倒过,那柄珊瑚匕首装在鞘里,放在背包一角。

 “这个死丫头,连防身匕首都不带…”程宗扬嘟囔着拿起匕首收到怀里,接着捡起那只裹着苏妲己血滴的琥珀。还好,琥珀温度没有变化,看来那妖妇没有追上自己。程宗扬牢牢把琥珀贴身收好,这次说什么也不让它离身了。

 包里的物品没有少,都卢难旦妖铃还在包内,那些寸许长的小卷轴只剩下两、三个,虽然在水里泡了一天,上面并没有多少水渍。另外还有一只皮夹,这个是和背包一起跟自己穿越的。

 自从发现这里没有纸币,皮夹无用武之地,程宗扬就将皮夹扔在包里。这会儿看到,心里微微一动,捡了起来。

 毕竟这是仅剩的几件和自己一同来到这世界的物品。程宗扬打开皮夹把里面的水倒出来,忽然指尖摸到一个硬硬的物体,摸出来时却是一块玉佩。

 佩上的缨络还是新的,佩身呈圆形,玉质半黑半白,形成一个天然的太极图。程宗扬恍然想起,这是自己还在大草原时,蔺采泉为了招揽自己,特意留给自己的信物。

 那老家伙吹嘘太乙真宗的分支遍布天下,随便他到一处,拿出信物就能跟他联系。但自己在建康待那么久,也没见到城里有道观,就一个清远的玄真观,还是荒废的。

 程宗扬把玉佩扔回皮夹,重新拉好背包,然后盘膝坐在河边,望着河水。“死丫头,太过分了吧,说好陪我的,又一个人溜掉…喂,我知道你在里面。有鳃了不起啊?随便找条河就睡。”

 程宗扬气哼哼道:“我告诉你啊,我这儿才是你家。进了我程家的门,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你生是我程家的人,死了也是我程家的死人…“对了,我刚才做了个古怪的梦,梦到小狐狸的新窝了。

 你不是看中小狐狸了吗?等你恢复了,我们就去找他。让小狐狸用最好的车马送我们回建康…喂,你别睡得太久了,我只等你三天啊。

 瞧你选的这地方连个人烟都没有,把我往这儿一扔,想饿死我啊…”河水静悄悄淌,孤独的鸟影从水面飞过,却没有留下痕迹。程宗扬沉默一会儿,小声道:“我已经想过了,这次让你遇险都是我的错…听到了吧?

 我已经认错了…我早知道自己应该变得很强才能保护你,却一直不用功。我保证,”程宗扬举起右手“往后你抢我的女人,我再也不生气了。还有!我要变成王哲那样的高手!

 那妖妇再出来,我就拧断她的狐狸尾巴给你出气!还有姓卓的!那人差点害死你,等我练成绝世武功就闯进龙池把她揪出来!妈的!

 我的人她都敢欺负!”程宗扬怒火中烧,心神波动下,受创的经脉顿时一阵剧痛。他放缓口气,柔声道:“好啦,我知道你很累,好好睡一觉吧。我也要抓紧时间用功了。

 等我变成绝世高手,你就可以在六朝横着走啦。”伴着淙淙河水,程宗扬慢慢调理气息。积蓄在丹田内的真随着气轮运转,一点一点释放出来,越过怡神守形和养形炼,直接从积化气开始,将积蓄在丹田内的真转化为真气。一股温热气息从小腹升起,沿着受创的经络缓慢运行,逐一打通封闭的道。

 程宗扬已经习惯太一经和九神功这两种不同功法一起练习。每次先按太一经的心法,真气行走六大经,再转为九神功,改走六处经。

 气息在体内像呼吸一样此消彼涨,先,往来相济。红西沉,暮色四合。不知过了多久,一只小鹿从林中蹿出来,看到河滩上的人影,立刻折身沿河滩奔开。程宗扬吐了口气,睁开眼睛。

 调息两、三个时辰,受创的经络已恢复大半,看来再一天就差不多了。接着肚子不客气地叫了一声,告诉自己已一整天没吃饭了。程宗扬坐起身,四野无人,夜渐深,远处山林一片幽暗,看不到半点灯火。

 天知道这里离建康有多远,这会儿祁远应该已经发现石灰坊的情形…他猛地握住拳头,心头像刀割般一痛。良久,程宗扬安慰自己。有秦桧和吴三桂在,那妖妇未必敢出手对付祁远和吴战威。

 他扭头看了看,荒郊野外如要找吃的,恐怕要走出十几里。万一小紫回来没有见到自己,肯定会很生气。算了。程宗扬嘀咕着。再撑两天也饿不死,还是在这儿等吧。

 如果小紫回来,自己摆出奄奄一息的样子,她不让自己亲一口就装死给她看。程宗扬站起身伸了个懒,又愁眉苦脸地捂住肚子。这才一天,往后两天真不容易捱过去。

 忽然一阵铃声沿小径传来,程宗扬精神一振,手脚并用地爬上河岸。只要有人就好,讨口饭吃应该没问题吧。硬抢也行啊,以自己现在的水准,怎么也算个江湖好手吧?

 看清铃声来处,程宗扬打劫的心思立刻化为乌有,客气地往旁边让了让,一边示意对方先走。一匹枣红色健马出现在薄雾中,马蹄踏破夜

 马背上的汉子背着一张铁脊雕弓,岩石般的下巴透出胡须,头上系着一条藏青色额带,臂上戴着一只鹰隼的标记。握着缰绳的手掌又厚又硬,拇指套着一只青铜扳指,目光桀骜不驯。

 看到有人拦在路上,他扬起手,后面队伍立刻停下。那汉子,沉声道:“前面是哪位朋友,报上名来!”程宗扬堆笑道:“这位大哥,你看我像劫道的吗?就算是劫道的,你们好几十个人呢,我敢自己出来吗?”

 那汉子笑了起来:“我还以为足下艺业惊人,敢一个人拦我们雪隼佣兵团的队伍呢。这位兄弟是哪里人?怎会一个人在这里?”佣兵团?哪来的佣兵团?

 程宗扬心里嘀咕,嘴上道:“我是建康来的,船只昨晚遇雨沉了,一船人就剩我一个,好不容易游到这里。”那汉子打量他几眼“你水性不错啊。”说着他跳下马“前面有十来里的山路,今晚不走了,在这儿宿营!老张!你往前面瞧瞧,接应的队副怎么还不来?”

 老张答应一声,打马往前去了。队伍中一个穿着脏兮兮青袍的瘦子从马上站起来,大声道:“各位兄弟!到了我们雪隼佣兵团就要听队长的命令!

 上午给你们发的装备呢?每人一套铺盖!五个人一顶帐篷!都拿出来!咱们当佣兵的,活要干得俐落,让人挑不出刺来…哎哟!”

 话没说完,瘦子身下的坐骑低头吃草,向前一动,那瘦子顿时从马上跌下,引起一片哄笑。为首的汉子笑骂道:“冯大法!你就消停一会儿吧!”姓冯的瘦子讪讪爬起来,朝马股上拍了一把,臊眉搭眼地说道:“这不听话的畜牲…”那些汉子都是野外宿惯的,一起动手,一会儿工夫就搭好帐篷。

 这些帐篷比起易彪用的北府兵军帐更小巧,白色的帐身上绘着雪隼图案,看来是佣兵团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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