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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李若秀有些不习惯地着了着自己脚上的鞋子,基本上是走五步停一步。

 她很习惯穿高跟鞋,穿上五寸的高跟鞋,她还可以如履平地、健步如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穿上只有两寸高的高跟鞋时,她总是觉得怪怪的,好像连路也不会走。

 不只是鞋子的问题,她的脸上只是化了一个很淡很淡的妆,连强调眼睛大小的假睫也没有黏上,更不要说那让她格外有异国风情的放大片了。

 综合所有的一切而言,以这样的打扮,她是不会走出大门半步的。

 而现在的她虽然觉得别扭、觉得很不自然,但是她不但走出了方家的大门,她其至来到人来人往的华丽大宅。

 今晚她拒绝不了方母的婉求,跟着方砚代替方母与方父出席一场商界的慈善拍卖晚宴。

 为了这场晚宴,方母为她准备了一袭设计简单大方,却足以表现出她所有优点的晚礼服,让她惊地认同方母也有成为一造型师的天眩。

 只是当她正想穿上那双跟晚礼服相配的五寸高跟鞋时,方砚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双只有两寸高的高跟鞋,放在她脚前,顺手拿走了那双五寸的鞋子。

 不只如此,在她拿着各式各样化妆品正要上妆之际,他毅然地拿走她的放大片以及所有的假睫,只留下最基本的化妆用具给她。

 她先是愣然,然后是然大怒。

 没了高跟鞋、放大片以及浓妆,她怎么走出大门?怎么去参加这场重要的慈善晚宴?只是方砚就好像一块融化不掉的石头一样,好说歹说、横来竖去通通都不买单,最后因为时间实在是来不及了,她只好穿着至少己经九年没穿过的两寸高跟鞋,化着淡得几乎快是素颜的妆,来到了宴会场地。

 李若秀不习惯得很,一路上走得别别扭扭的,直让方砚看不下去,强制地搂着她的膊,不再让她摆出奇怪的姿势。

 她也算得上是奇葩了,好好的两寸高跟鞋不会走,非得穿着五寸高跟鞋走来走去才习惯,明明长得清纯可爱,却非得浓妆抹,把自己的脸当成调盘。

 以前就算了,现在己经有他,他可不会让她再这样糟踢自己原本的面貌。

 方砚搂着她,向场内认识的人一一地打过招呼,虽然李若秀不习惯自己的造型,但是还是拿出自己的礼仪,微笑应对,得到不少人的赞赏赏识。

 或许她今天的造型跟以前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连她过往和现今的客户,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出她来,再加上今天素淡的妆扮,让她也摆不出女王的架子来,只是乖乖的跟在他的身侧,充当一个温柔体贴的花瓶。

 绕场走了一圈,正式的拍卖还没有开始,方砚便领着她到一旁的自助餐点区稍作休息。李若秀的脚刚好没多久,又是穿着高跟鞋,方砚也没有让她多走,让她坐在沙发上等自己,而他则去拿餐点。

 李若秀独自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迳自发起呆来,想起最近搁在口上的大石,今朝己经得到了解,她的月经来了,宣告着她这段时间里的担忧全都是自己吓自己的。按理说,她应该只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只是除了这样的感觉外,她居然也有惋惜感。

 实际上在这段自己吓自己的时间里,她无法自己地一再臆想自己有了孩子后,会怎样跟孩子相处、会怎样教导孩子,反复地想着想着,居然让她有了真的怀了孕的错觉,也暗暗地期待肚子里的孩子出世。

 现在自己的臆想成了空,她忍不住地感到了惋惜。

 同时感到惋惜的还有方砚,虽然他一直没说,但是其实他也很期待他们可以一次就中奖,虽然还没有好好地培养感情,但至少他们之间有了个孩子作为联系,将来他们想分开也难了。

 现在唯一的希翼没了,方砚只能用其他的办法再牵系着她,让两人越来越靠近,关系越来越亲密。

 或许是时间使然,又或许是不得己的习惯,对于方砚的靠近,李若秀己经没了当初那样的抗拒,虽然还是有点不情愿,但至少不再事事都下意识地往坏方向去想,不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自己,这一切只是他一时兴起的饭后余兴节目。

 她不是没有感觉的木头人,他对她怎么样,她也是知道的。

 心是对他越来越软,也是慢慢地将他搁在心头上,或许现在他所占的位置不算大,但一点一滴的累积,没人能保证将来会变成怎么样。

 李若秀是知道的,但她己经没有试图去阻止,她其至暗暗地期待,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

 李若秀太过专注于发呆,并没有发现一个穿着利落套装的女人,趁着她不在方砚身边时,上了方砚,在方砚表示自己己经有了她当女伴后,那女人跟在方砚的后方,悄然地打量起她来。

 方砚拿着几样精致的点心,放到李若秀的手上,顺便将她从发呆中唤醒过来。

 她看着点心,有些想吃又不敢吃,纠结了一会后,才败给自己的嘴馋,反正自从重遇方砚后,她每一次节食都会以失败收场,方砚会不遗余力地惑她吃下一切放在她眼前的东西,不管那些东西是不是超高热量、会不会吃胖。

 她有些认命也有些赌气地用叉子叉着那些点心,在方砚的闹下,分了一点给他,让她忍不住唠叨着“那里又不是没有别的盘子,你就不会自己挟一盘回来吃吗?非得吃我这些。”

 方砚就爱这样闹她,他今晚的心情特别好,好到可以无视那个一直着他不放的老同学,只是他不当人家是一回事,却不代表人家不会打扰他们。

 “李…若秀?”那女人打量了好一阵子后,忍不住试探地叫出李若秀的名字。

 李若秀一怔,抬起头来,着着这个有着菁英气息的商业女郎,起初她认不出来,因为这女人脸上的妆太浓了,比起之前的她还要更浓,而且身上的香水味有些呛人。

 她一向都不建议客户太多的香水,淡淡的、清雅的香水,可以増加女的魅力,但是当香水得太多,魅力增加不成就算了,还会引人身旁人的厌恶,巧成拙。

 眼前的女人不是李若秀的客户,所以没有得到任何善意的指导,因为得太多,那高级的名贵香水变成了杀虫剂,无端地令人感到反感,直想避开她,刚刚她站得稍远,香水味还在接受范围之内,但现在她走近他们,她身上呛浓的香水味让李若秀忍不住微微皱眉。

 方砚也觉得这香水味太呛人,怕呛到怀里的女人,下一秒就想带着李若秀离开,只是李若秀按住他的手臂,不让他走开,自己继续打量着这个叫出她名字的女人。

 即使改变得再多,但她还是记得那隐隐带着不屑的眼神,对她过这样眼神的女不多,其中一个便是她曾经的好友,陈莎莎。

 昔日高傲、不屑她的女生,成了现在的女菁英,可以从陈莎莎身上的套装以及宴会包着得出来,她现在的职位应该不低。

 陈莎莎一向都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她有今天的地位,相信她是经过一番努力的,遇见老同学视而不见,不打声掊呼就转身离开,实在是太过失礼,反正今晚没人认出她就是那个造型大师OceenieLee,所以她也很给面子地出一袜浅笑,疏远却有礼地向她打了声掊呼“你好,陈莎莎,很久不见了。”

 李若秀巨大的改变除了方砚外,是没有其他人可以认得出来的。

 可是陈莎莎不同,她曾经见过李若秀生母的照片,而李若秀跟她的妈妈又长得很像,所以陈莎莎本着确定的想法叫出李若秀的名字,反正如果认错人了,道声抱歉也就算了。但是没想到陈莎莎却瞎猫碰上死耗子,被她误打误撞地认出李若秀来。

 陈莎莎有些嫉妒地看着方砚搂着李若秀肢的手臂,当年李若秀失去踪迹,她还以为方砚会找上另一个女人,毕竟良禽择木而栖,更何况是方砚条件这么好的男人。

 陈莎莎多年后在一次商业会议上与他重逢,得知原来方砚是方氏集团的少东,而他的身边也不见李若秀这个胖女人的身影,所以陈莎莎就以为自己有机会可以跟方砚在一起。

 想她己经是一家大企业的公关部经理,有她在身边衬托,也不会让方硬觉得失礼,但是好几次的邀约,方砚对她却是爱理不理的,她打着老同学的旗帜约他叙旧,还是亲近不了他。

 今天晚上的慈善宴会其实并不需要她出席,但是她听到了方氏会有高层代表出席,她便来碰碰运气,着着会不会遇上他,见到方砚,她还以为今天自己的运气己经够好了,但是没想到她竟然会在会场上遇到李若秀,而且还是一个变痩也变美的李若秀。

 两人亲昵的举止一再地提醒着她,他们是一对的事实,但是陈莎莎却不甘心,李若秀到底凭什么高攀得上方砚?她又有什么地方比不上李若秀,让方砚对自己一再地视若无睹?

 不甘的怒火让陈莎莎忍不住地出口讽刺“李若秀,没想到你的改变那么大,你去脂整容了吗?听说现在有很多人会去做脂整容的,让自己变成一个人造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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