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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南
  “对,老夫就是燕飞廉。”

 “老夫出身大宁卫军官世家。先祖曾随太祖皇帝打天下,祖父先父都是永乐皇帝的从龙功臣。我十四岁就在边关从军打仗,比吴捕快出道时还小得多。永乐四年,安南国相黎季犛篡位,永乐帝大兵八十万下安南。那年我随先父入安南,还不到二十岁。

 “次年木丸江一战,我军大胜,先父却中毒箭落水而亡。至六月安南平定,被我大明改为趾。谁知一年后,安南陈朝的旧部又反。于是我又随军再入趾。

 “那是十二月,生厥江。我四万大军与敌会战。战前已有人传言安南有大象五万头,蛮兵十万。嘿嘿,反正丛林中到处都是敌兵,不论农夫樵子还是妇孺老弱,随时可能用淬过毒的短刀小弩暗算我们。靖难功臣都督佥事吕毅中伏而死,兵部尚书刘儁、布政司参政刘昱陷围自杀,四万大军分崩离析…至于我,我在丛林里逃亡了四十余天。漫天的箭雨,布尖刀的陷阱,大象的巨蹄,还有毒蛇,沼泽里的鳄鱼…那些日子里我喝的是泡着腐尸的水,吃的是死鱼虫蛇,比丧家之犬还不如。

 “后来,想不到吧,我,风神,当年全军闻名的少年勇将,居然被几个农夫生擒了。他们将我剥光衣衫泡在水牢里喂水蛭。我以为自己死定了。邀天之幸,我被救了。当时安南的金吾将军黎利,也就是后来安南的僭主,居然认出了我——当时我只剩九十斤重,与骷髅无异。他知道我是明军中的勇将,于是治好了我的伤,我做了他的俘虏。第二年,英国公再次入安南,到年底俘获简定,安南再平。我从他们营中逃出来。这一年英国公第三次伐安南,我得以重回军中。

 “永乐十一年冬,我军与叛军决战,叛军又派出了象兵,我军先象奴,再象鼻,大象四散而逃,我们杀得叛军尸横遍野。我一骑当先,斩敌四十余名,英国公亲自把他的佩剑赐给我作为奖赏。也在这一年,我又遇见了降了大明、被封巡检官的黎利。

 “我与黎利已算是生死之,我知道他一定还会反叛。果然不出所料,永乐十六年,黎利趁势再反。我与黎利的军队多次战,互有胜负。有一次阵上相遇,他告诉我,只要见了我,他就不许部下放暗箭。

 “就是那年,铁力虎才十六岁,来投奔我,两年后他成了军中的第一力士。永乐十九年,黎利大败,逃往老挝,在边境上被我与铁力虎截住了。我知道,黎利一世枭雄,屡败屡战,屡降屡叛,他跟我不一样,他懂得刀剑以外的东西,决非池中之物。但最后,我终于还是把他放了。

 “一回营,将军就命人把我俩捆了,先打了我八十军,只等奏过主帅就问斩。当夜铁力虎挣脱了铁索背着我逃出军营,一同逃走的,还有三百多名连坐的下属。

 “当时我所想的一切,就是如何带着这帮兄弟逃回中原。我们早有富贵的机会。黎利数次招降我,要封我为大将军,还要把他的妹妹嫁给我。我却杀了他的使者。于是,大明军队要杀我,趾叛军也要杀我。我们逃回广西思明府时已是永乐二十二年、永乐帝驾崩之际了。我们三百多人,只剩下四十七人得归故国。”

 “宣德二年,大明又大举兴兵,结果却连遭惨败。大明天子为了面子和一个所谓的道义,损兵无数,耗尽钱粮。最后还是不得不还政安南。趾最终还是变回了安南,黎利父子也最终称了王。”

 “而我们呢?天地不容啊。我开始抢钱,我们穿州过县,横行一时,也曾快活威风过。再后来,本钱越来越多,可旧弟兄们却越来越少。我决定收山,来到这里,不再无故抢掠。我收容罪大恶极的盗匪,却让他们立誓遵从我的规矩。我这辈子已是逆天而行了,总得给后世积点德——自打两年前陈小灶疮复发而死,当初活下来的四十七人,就只剩下我和铁力虎两个了。

 “安南却成了大明天子以及反贼我的一块心病。大明开国以来,穷兵黩武,丧师辱国,莫过于此。数十万军民迁回铜柱以北,汉人千年势力,大明十年经营,毁于一旦。这还不止,为了一个安南,倾全国之力,吃不住两线作战的压力,竟把北方重镇、我和力虎的故乡,大宁卫也内迁了,等于放弃北方屏障,致使北境空虚,鞑靼铁骑可以肆意南下抢掠。这就是朝廷。

 “我少年时只想一刀一在边上博个封荫子,可这天下只是朱家的天下,他想如何便如何,从来就没把我们这些小把戏当回事。宣德时,有司失于检查,竟将宁远州当作安南的土地给了安南。我们当年为之血战的疆土,嘿嘿,圣上大笔一勾,也就是别人的了。魏风子来捉拿我时,带来了英国公的密函,保我继续在军中为官。大明盛世已经过去了,这盛世再也与我无关,我还能为他们卖命么?

 “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要抢运往安南的军饷了吗?我抢了军饷,杀了人,可边疆上少打一仗,少死多少人。说我是反贼,我可没在安南当公侯;说我是凶手,我杀人再多又哪里及得上天子随随便便一纸檄文?”

 正午时分,广场上早已挤了人。

 其实从昨晚起,客栈的门槛都被踏坏了。络绎不绝有人前来找黄宾雁,大都被黄拒之门外。也有例外的,有几个人在他屋里同他谈了一两个时辰。小镇上一种动的情绪在潜行暗涌。

 整个上午,吴戈都在魏风子的鞋铺里坐着。他俩看着小镇上一个个本来看上去守法良民般的人忽然变了。如同惊弓之鸟,惶惑不安;也有少数人眼光闪烁、神情亢奋。黄宾雁的到来给这个小镇带来了一个极大的未知。

 “您老怎么看?”

 “我也不知道。”魏风子叹道“我的眼光早就不行了。”

 “黄宾雁在武林名声极大,按一般的说法,他与顾湛存、陆鸿钧近乎天下无敌。”

 “黄宾雁昨出手的那一剑确实是无隙可乘,看来是名下无虚。不过世上的事,谁知道呢?”魏风子一脸萧索“我当年号称轻功天下无敌,不也败得一塌糊涂。”

 “他有明师调教,自己也有天才悟性,才有今天的大名。如果单比剑法,他一定比我高。不过这不是比武,而是决斗。”风神着太阳出现在门口,他指着外面的人说道“你们看这些家伙,让人寒心呀。这些年来,可能大家以为我老了,对我没了信心。本来铁力虎说要替我出马,呵呵,可是,”风神淡淡一笑“别忘了我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

 黄宾雁笔直地立在人群围开的空地中央,双臂抱着他狭长的列缺剑。脸上看不出有任何表情。风神的剑与列缺剑正好相反,只有二尺八分长,刃却又宽又厚。

 剑法以刺击为主,与刀法不同,所以绝大多数剑客走的都是轻灵一路。而风神的剑当年是上阵杀敌用的,自然与众不同。

 昨那个祥和的长者不见了,风神忽然间变得神色凛然,如同重回了战场:“我知道你们中不少人等着看我死后的热闹。”他用手指抚着剑刃唏嘘道“可以分钱了,又可以出去烧杀抢掠了。嘿嘿,可是别忘了,”他双眼森然在人群中一转,所有围观人的目光不由都躲闪着“只要我风神还在一天,这小镇就还得听我的。”

 “那只是因为这个小镇上没人打得过你。”黄宾雁打断了他:“所以,你不是法律,这个才是。”他晃了晃手中的剑。

 风神回过头来,淡淡地道:“那好,我也正想让大家知道,大剑侠的天下无敌,嘿嘿,是怎样的一个谎言。”

 黄宾雁出手了。他果然快得惊人。他双臂张开,两袖在风中猎猎作响,身形快如飞鸟。他的剑在空中闪出一道耀眼的光,刺向风神的咽喉。

 风神也快,比风还快,众人只见眼前一花,一条灰影已闪到了西首。黄宾雁的回雁步也十分妙,立刻倒退两步,脚跟一旋,就换回了身位,仍是攻势,剑挑风神小腹。风神这时才第一次出剑,只听叮的一声两剑相碰,两条人影遽然分开,各自对峙,似在寻找对方破绽。

 这时人丛中一个汉子轻声道:“攻他左边,他左腿有旧疾。”

 黄宾雁又飞身而起,身形如鹤,手腕抖动,剑芒吐,果然都攻向风神左侧。风神却忽地倒纵出去,在空中一个转身,剑光闪向看客中的一人,正是发话的那个汉子。他这一纵固然快得骇人,高手决斗竟然分身对付他人,也委实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那个汉子是个高大猥琐的驼子,吴戈见到他曾在黄宾雁屋内呆了许久。此时见风神突袭,这汉子也吃了一惊,但见他也是一个倒纵,双手抱膝,如同一个巨大的球飞弹向东首——这驼子的轻功竟也高明得一至于斯!

 然而风神已转过身,驼子再快也是倒纵,无法比得他正面扑来快。而且风神早已料到他必飞向东首,先一剑竟是虚招——驼子人还在空中,风神的剑一转,已将驼子透刺中。

 风神凛然道:“一缕轻烟,我一向待你不薄,你也早已立誓不再重出江湖。谁知今背叛于我。嘿嘿,杀了我你真有那么大好处吗?”

 那驼子中剑后一脸错愕,尚未断气,这时听得风神如此说,脸上浮起狰狞神气:“杀你不成我就死;你让老子这样卖一辈子棺材,那才是生不如死。”他的双手却死死抓住风神握剑的右臂,猛地提气大叫“姓黄的,快动手!”

 一缕轻烟说罢双眼突出,已断了气,而风神右臂被他抱住,一挣竟没挣脱。此时风神仍然背对着黄宾雁,黄宾雁见此良机,也顾不得风度,一剑便向风神后心刺去。

 众人一片惊呼,其中也夹杂着几声兴奋的叫好。却只见寒光一闪,血光飞溅,当啷一声——黄宾雁的列缺剑跌落在地!

 却见他的右腕已中了一刀,鲜血出了数尺远,右腕已断,只剩下一点皮相连,那断手下垂晃动,如同风中败叶。

 风神的右手仍然未从驼子手中挣脱,但左手上却多了一柄弯刀——是一缕轻烟的刀。风神在黄宾雁出剑的一刻从驼子间拔出的。

 黄宾雁英俊的脸孔因失血而苍白扭曲,他猛地怪叫一声,无比凄厉,直如豺狼一般。他不能相信地看着自己的断手,还有跌落的剑,忽然纵身而起扑向风神,门户大开,张牙舞爪犹如受伤的兽,作最后一搏。

 风神低喝一声,右臂一振,将一缕轻烟凌空抡起。只听砰的一声,一缕轻烟的尸体已撞上了扑过来的黄宾雁,黄宾雁的拳脚都重重地击打在尸体上。而驼子体内的那剑又在这一刻穿透了他的身体。两个人看起来无比滑稽地串在一柄并不长的剑上。看客们全静默了,没有人感到半点可笑。

 风神严冬般的目光在看客中慢慢扫过,上百人聚集的广场阒静如坟,只听得见风神扳断一缕轻烟早已僵硬的十指的咔咔声。

 风神将剑一拔而出,两具尸体像两个空了的口袋歪倒在雨后的土地上,连尘埃都不扬起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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