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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我亲爱的王子殿下
 序幕遇——我就这样站在他背后,呆呆地看着他画完了画

 “雪白的墙壁,明净的窗户,郁郁葱葱的树木,清澈的池塘有星星点点的红色金鱼游过…”我安静地坐在花园中,画着新校园的画,温暖的阳光洒下来,刺得我的眼睛生疼,怎么也睁不开…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夏日的午后遇到林清野的。他坐在池塘边,画着茂盛的睡莲,高贵得像一个王子。

 “你有事吗?”他转过身,侧着脸,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脸通红的我。我连忙把肆无忌惮的目光从他帅气的脸上收了回来,用比蚊子还小的声音说:“你的画很好看…”他转过身去,又开始专心致志的画画,不在说话,也不再理我。任由我就这样站在他背后,呆呆的看着他画完了画,收起画夹,潇洒地消失在夕阳的余辉之中…

 第一章王子——不知何时,他已成了我的“王子”

 “小悠,这是下期校刊要配画的文章。”社长在我中午画画时,把他选中的文章交给了我。然后坐到我身旁的石椅上,安静的看着我画画,直到我画完收起画夹,他才抬起头,微笑着说:“你的画画得很美。”我总是习惯性的点头说谢谢。然后,我回教室上午自习,而社长则跑去打篮球。

 世云高中是全省最好的高中,以我的成绩是绝对不可能考上这所顶级高中的,我是由父母出钱进来的。我从小便喜欢画画,画各式各样的画,而可以当上像达芬奇或凡高那样的画家更是我的梦想。只是我的父母不会允许,他们要我考的永远是金融系。

 世云一共有两本校刊,一是上半月版的叫《海棠》,一是下半月版的叫《丁香》。分别由校花任雪担任社长的海棠文学社和校草张子凌担任社长的丁香文学社策划、组稿、编辑。我是丁香文学社唯一的高一学生,也是唯一的一个美编。

 我很喜欢呆在文学社里,喜欢看各种各样出自校园写手的青涩文字,喜欢给它们配上美丽的淡彩画。我常常会羡慕这些写手的细腻情感。社长张子凌是个很阳光,也很温柔的男生。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可他总有办法把倒追他的女生由追求者变成妹妹。为此,文学社的人总喜欢打趣的叫他“GAY”(同恋),可他从来不会生气,依然微笑着抱着一大叠一大叠的稿子穿梭于文学社之间。每逢周五,他都会跑到花园,把他选好的稿子交给我配画,然后安静的坐在一旁看我画画,我喜欢这种有淡淡的幸福的感觉,没有人再迫我停止画画。

 海棠文学社的社长任雪是个非常美丽非常有才华的女孩,她曾一度的被认为只有社长才能配得上。林清野是海棠文学社的美编,与社长在世青同称“高二双草”也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只是他生冷漠,对每一个女生都是拒之门外。他会在中午是去花园后的池塘边画画。每当周一和周五,我都会去那里看他画画,他也一贯的对我置之不理。虽然如此,我仍是很喜欢他的画,喜欢看他画画时专注的神情…总之,我很喜欢很喜欢他。每天我都会画好几张关于他的画,然后放在枕头底下偷笑。不知何时,他已成了我的王子…

 第二章喜欢———可是,我仍是如此喜欢他的画,喜欢“王子”

 每个月,两个文学社就要联合起来举办一次“成果交流会”我每次都会拖着美美去得很早,因为“王子”也会来。“我说小悠啊,你起来的这么早干嘛?要发疯也不是这么发的啊!”美美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皱着眉头抗议似的大叫我打扰了她的“梦”“要知道,本人刚刚正和我亲爱的子凌社长约会揶!”

 “好啦,呆会你不就马上可以看到你的子凌社长了。”

 “真的吗?偶滴子凌社长也会去?”

 “当然是真的,你有见过交流会社长不去的吗?”

 “好,那我们马上去,马上去!”于是,我就这样被美美连拖带拉再带拽,去了文学社。唉~友不慎啊!怎么说美美也是我的死,外加文学社的优秀写手,自遇见社长后竟也变成了花痴一个。

 任雪和社长总有说不完的交流资料,其他成员也会个对个的聊天,而美美也正拼命的朝着正和任雪谈得正的社长抛眉眼。我和“王子”坐在长桌的最后,从来不说话,更别说什么发表意见。“王子”总是低着头,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他拿着那支淡蓝色的的画笔静静的画着什么,神情还是那么专注。因为他坐在我的对面,所以我始终没有看见他在画些什么。

 时间过的真快,已经是深冬了,花园中的睡莲也因为寒冷而全部凋谢。但我的冬天却因为有了“王子”而充了温暖芬芳的阳光。我还是会在周一和周三的时候去看“王子”画画。虽然没有了睡莲和小鱼“王子”也只是画一些平板的假山和教学楼。

 当各门功课的老师的脸变得越来越严肃,周围同学的神情也越来越紧张,就连一向没头没脑,只知道天天说她的子凌帅哥的美美也捧起了书认真的复习,我才真正的意识到:要期末考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成绩竟然那么烂,因为这个学期我只是过分的沉醉在“王子”和文学社之中,根本无暇顾忌什么学习。妈妈来电话说,如果我这次期末考不能达到预定成绩就再也不许我画画了。他们本来就不希望我画画,现在有这么好的理由他们当然不会错过。

 周五,我抱着一叠理科的试卷坐在花园的石椅上,低低地哭泣,我看不懂,这是最基本的,而我看不懂!什么都看不懂!“小悠,怎么了?”一只温暖的手盖在我的额上,刹那间,温暖从头顶一直传到了心底。社长一如既往的温柔,他把稿件放到一边,接过我手中的试卷,仔细地翻阅着。良久,他抬起头:“不会做?”

 “恩…”我把头埋得很低很低。

 “我教你吧,这些题目很简单。”

 “好痛!”我惊讶地抬起头,撞上社长了的额头。

 “傻瓜。”社长轻轻地着我的额头。

 从那时侯起社长便开始给我补课,一天两次,中午和晚上,我很努力地学着,成绩也直线般的上升。上周模拟考时,我居然进入了班级前五名,连美美都用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我,只是,我一直没有告诉她社长为我补课的事情。

 期末考如期而置,第一天考试是在周三。中午,我出一小段时间去看“王子”我已经很久没来了,从社长给我补课开始。他依然坐在池边安静地画着画,对于我这么多天为什么没有来丝毫不在乎。我失望地走了,第一次,我没有等“王子”画完画就走了。

 我常喜欢说美美像一个花痴,因为她会在社长打球时发出最大声最疯狂叫喊。而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才像一个真正的花痴,至少社长还会对着美美微笑,还会和美美聊天,而他什么都不会和我说,甚至,连一个微笑都没有。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傻瓜。可是我仍然如此喜欢他的画,喜欢“王子”

 第三章——也许一直以来都是我的错,他并不是我的王子

 期末考我发挥得很好,全班第三名。父母开心地把我又搂又抱。只是,我感到这样好虚伪,使我厌恶的那种虚伪。接下来便是寒假,高一的寒假对我来说特别漫长,我几乎每天都在盼望着开学,因为只有开学我才可以看到我的王子。

 三月的风微凉,池中的睡莲又有了一丝新绿。周一是开学的第一天。中午,我匆匆跑去池塘,想看“王子”画画,可是我等了一个中午,他都没有来。

 回到教室,同学们都在谈论一件事,声音很大,让什么也不想听到的我也听到了。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往下掉,他们说的是——校花任雪和校草林清野交往了。我低下了头,在草稿本上写了三页的“我的王子林清野”,已至于一节数学课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放学后,社长来找我,对我说开学了,文学社又要开始忙了。然后他递给我一叠刚选好的文稿:“要快哦,开学的第一期是要马上出版的。”

 “我会努力的。”

 经过一夜的努力赶稿,我终于画好了所有文章的图。第二天,我拿着画好的稿子去文学社。“丁香”文学社在四楼,而“海棠”文学社在三楼。路过“海棠”文学社时,一抹熟悉的身影让我停下了脚步,是“王子”,还有任雪。而我看到的是任雪轻轻地踮起叫脚,吻“王子”的那一幕,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公主。心顿时漏跳了半拍,我飞也似的离开了这里。

 也许一直以来都是我错了,也许只是我一相情愿,他根本不是我的王子,任雪才是他真正的公主,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才华。

 第四章初夏——我忘不了,真的忘不了我的王子殿下

 我开始很努力的学习,再也没有去过花园,再也没有去过池塘,再也没有看过“王子”只是还是当文学社的美编,不过再也没有去参加过“成果交流会”,因为我怕,怕看见任雪与林清野亲密的样子。

 时间飞快的从我指间溜走,一年,两年…又到了初夏,我第一次看见“王子”的季节。

 六月,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录取了清华,这座国内闻名的高校。父母开心地将我搂了又抱,抱了有搂。可我的决定又让他们失望地对我瞪眼,我选的是清华的艺术系,美术专业。走的那一天,只有美美一个人来送我。

 “呵呵,还是你好呵,美美。”我提着行李,艰难地对着美美笑着。

 “不要笑了,我知道你笑不出来的。小悠,你还会不会想我啊?”美美趴到我的肩上哭了,眼泪水哗啦啦的往下掉。

 “好拉,乖,我不会忘记美美的。”想想过去到现在已经过了很久了,记得从美美被社长拒绝起就学会了哭泣,或许这便是青春年少的爱恋,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

 “小悠,你喜欢林清野对吗?”王子?脑袋里自然型的跳出两个字眼,呵,曾经多么温暖眼字。

 “也许吧。”

 “子凌喜欢你的。”

 “是吗?”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吗?”

 “有你喜欢他就好了。”有你喜欢他就好了,美美。我安静地对美美笑笑,然后,一个人走上了火车。

 来清华报名的人很多,看的出他们的脸上有淡淡的幸福的味道。“小悠!”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我回头撞上温暖的目光。“社长。”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在校园中遇到了子凌。“好拉,都大学了还那么叫我。人家现在可是清华经济管理系二年级的高才生哦。”“那是不是人家要叫你学长呀?”我打趣的说。“不要,叫我子凌。”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抓得很紧“我,喜欢你。”“其实你完全可以找到一更好的女孩,比如,美美。”我回了手,在原地不知所措。“你喜欢林清野,对吗?”“是的…”眼泪又掉了下来,我飞也似的跑回了宿舍。原来,我真的忘不料,忘不了我的“王子殿下”…

 第五章盛夏——“我只爱你,我的公主!”

 大一的暑假很闲,没有任何的作业,只要画几幅速写就可以了。我回到了家里,父母已经原谅我了,我知道,他们毕竟是爱我的。子凌终于接受美美了,只是美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也许,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追不回来了,比如,爱的感觉。子凌最后把我认做了妹妹,他说我是他第96个妹妹,也是他今生最爱的一个。

 暑假的最后几天,我快要回北京了。一个人很无聊,于是我在子凌的建议下去了一个论坛。这里有一篇点机率很高的文章。打开,背景是一幅很美的淡彩画: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抱着画板,安静坐在池塘边,看着远处,眼神中有着淡淡的温暖。熟悉的画面,熟悉的傻瓜。我快速看了这篇文章: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在盛夏的池塘边;

 他说他从此以后每天都会去那里画画为的就是等那个女孩;

 他说他从不参加“成果交流会”,因为那个女孩而再也没有缺席过;

 他说他画了很多那个女孩的画,只是她一张都没有看见;

 他说后来那个女孩再也没有来看他画画,他等了他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三年;

 他说即使女孩不爱他,他也会永远等她…

 我对着电脑屏幕下的“林清野”三个字泪如雨下,轻轻呢喃着:“‘王子’,我的‘王子殿下’…”然后抱着一叠画纸跑去了世云。

 池塘中的睡莲依然开的很旺盛。“小悠,是你吗?”回头,看见我的“王子”,他笑着,像夏日里明媚的阳光。我哭着蹲了下去,把所有的画都拿给他看:“你知道吗?从第一次看见你起,我就喜欢上了你。”林清野翻看着那些画着他的画,眼中闪着淡淡的惊讶:“喜欢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以为你喜欢任雪,我明明看见他吻你…”“傻瓜,那只不过是一场戏而已,任雪喜欢的是张子凌啊。我只爱你,我的公主!”林清野抱起我,轻轻的在我的额上一吻,刹那间,连空气都变的甜蜜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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