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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沈敬之,你笑一个好不好,我还没死用不着摆一张死人脸给我看。”

 冤枉呀!大人,我又不是故意要中

 他竟然敢用白跟瞪她,好像她说了什么天理不容的话诅咒自己一样,该抓去面壁思过。

 伤口很痛很痛耶,他没有一个好脸色会让她更痛,挨子弹的是她,但反倒他的脸色比她还苍白,一副余悸犹存样不说话,跟木头差不多。

 伤得多重她是不知情,只知道上一次睁开眼看世界是三天前,空白的时间是处于重度昏,连是谁挖出肩上的子弹也没看见,徘徊在生死关头。

 她的生命力一向坚强,知道自己不会有事。

 可是一整天面对不言不语的自闭儿,她的沮丧可想而知,要一颗跳豆不跳是件多恐怖的事,心理上的折磨犹胜体的。

 他好狠呀!当真不理会她,游魂似的尽在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下子换点滴,一下子量体温,一下子调整她枕头的高度,就是不开口说一句话。

 够了,她的容忍度到此为止,就算曾分隔十二年,她一样吃定他。

 “沈敬之,你信不信我可以下跑两圈。”

 她作势要扯掉腕上的针头。

 “住手。”

 飞快的身影令人咋舌,一指按住拔了一半的针头冷睨着她。

 再装哑巴给我看呀!“我为什么要住手,命是我的,我不想活不成吗?”

 “你敢?”又是二字箴言。

 “沈敬之,你认识我几年了,天底下有我不敢做的事吗?”

 “你…你让我害怕。”

 软了心,他轻轻搂她入怀,怕伤到她肩上的伤。

 “害怕我没死成…啊!你到我的伤口了。”

 呼!好痛呀!说说而已嘛!哪会真的成真,瞧他激动的。

 不过谈淡的窝心仍暖了常若薇的无情。

 好像有点动心了。

 “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说那个字,你是我的。”

 他怕得手都发抖了。

 在他的认知中,她一直是个强悍的不死身,刀不入、水火不侵的女超人,只要她愿意就可以拥有全世界,揍遍天下无敌手。

 那时,鲜血的腥味传入他鼻翼,让他狂的心起了莫大的惊慌,印象里的巨木在瞬间倾倒,空的知觉像是四周的空气不再动,呼吸困难得有如濒临死亡。

 不能失去她的冲击使他慌了手脚,他好怕自己不能及时救回她,那种即将心碎的感觉痛得他无法言语,他不敢想像生命若没有她会如何阴冷。

 看着她气息微弱的躺在手术台,忽快忽慢的心电图像在考验他的忍耐度,几度扯掉那些惹他心烦的红蓝绿管线。

 他该信任龙门的专属医师,但是当第一刀划下她的肌肤取出子弹时,他几近昏厥,那犹似在割他的心一般难受,恨不得代替她躺在手术台上挨刀。

 爱她的情绪是这么烈,他怎么舍得见她受罪,心情忐忑地随着心电图起伏。

 医师说等她离险境后,只要不发烧、保持伤口干净,尽量别去拉扯肩膀,很快就会没事…她会没事?没事会昏睡三

 要不是不放心离开半步,那个蒙古大夫肯定会被他揍得只剩半条命,哪有元气大笑他太紧张,她没醒不过是在点滴里加些让她安睡的葯而已。

 “沈敬之,你偷用我的专利。”

 这些话都是她以前说过的。

 “你就不能让我安心几天,非要任妄为的玩命才甘心。”

 他的语气有着沉重的无奈。

 常若薇装着可怜的表情。

 “你要骂尽管骂好了,反正是我活该。”

 “你…”他恼怒地抓抓自己的头。

 “我没有骂你,我只是要你多为我保重一点。”

 “为你?”他在做梦。

 “对,为我,我爱你,薇薇,我不能失去你。”

 经过这一次,他不保留地倾言一诉。

 爱,要及时说出口,他不想藏在心里无人知。

 爱她,从年少的梦里开始,每当午夜梦回时,最牵挂的人儿总是她,辗转难眠的出皮夹里一张怒目相视的照片以慰相思。

 那是她在万不得已的情况才勉强拍下的唯一一张照片,平时的她是最不爱照相,老嫌要摆姿势很烦,要等上大半天才OK地笑得像白痴。

 男人不该老是畏缩不前,他不是以前那个一味顺从她的小男生,该说爱时就要大胆表白,勇敢地向她说出心中隐藏多年的爱意。

 他们都没有退路,只有相爱。

 “你…你爱我!”她口吃得怔然一傻,心口怦怦跳得厉害。

 “是的,我爱你。”

 笑得脸爱恋的沈敬之轻抚她的颊。

 眼底尽是柔情意。

 喔!她发烧了。

 “你是不是生病了,最好赶紧去看医师,小病不治容易拖成绝症。”

 瞧!她多关心他,怕他死得早少一个沙包练拳。

 “开口没好话,我只是爱你而已,别当我得了世纪黑死病。”

 即使用强抢的,他也要抢到她的心。

 “你的而已让我负担好重呐!我宁可你得了世纪黑死病少来害我。”

 她没好气的一瞪。

 他在她鼻上吻了一下。

 “不用着急,我用了二十八年来爱你,我会等你爱上我。”

 “二…二十八年?”好恐怖的数字,她手脚都发冷了。

 他怎能说出这么耸动的字句来勾引她,她的心很软很容易受引,未定的心一不小心就往他身上靠,要收回来可是难上加难。

 一直以来,他的存在如同三餐一样自然,看得见时就拿来吃两口,不在时就换换口味,反正她身边向来有打死不退的蟑螂,不觉得有什么差别。

 自从他打美国回来,一切的感觉都不对劲了,她会因为他的吻而魂不守舍,老想着他亲吻的味道,浑身无力地望着天花板的光灯发呆。

 他变得不一样了,而她清楚他的转变为何,小男孩已拥有自己的一片天,不需要依赖任何人,更具侵略

 该不该为他心动呢?“我二十八岁了,当然爱了你二十八年,你忘了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由小萌芽的爱,直到今才开花。

 她想哭,太感动了。

 “你让我揍一拳好不好?看看你的爱有多深。”

 “薇薇,你嫌道疤难看,想再凑一双吗?”他失笑的指指她的伤,化开她摩拳擦掌的架式。

 “你不让我揍我的心好痛,你口头上说爱我是骗人的吧!”她用无辜的表情怂恿他慷慨赴义。

 受伤的人没力气,小小地捶两下嘛!干么小气巴拉地赏她冷脸睡。

 “等你伤好了爱揍几拳都成,现在给我好好养伤。”

 他有很多耐打的手下供她揍到手软。

 龙门弟子不计其数,个个都有一身好武功,陪她玩两下不算什么,门里的内伤葯相当好用,不合理的拳打脚踢就当是磨练。

 有个恶魔主子,他的心也被污染成黑色,上粱不正波及到下梁,身为他的手下只有自求多福,他是有样学样,怨不得他。

 若有命开口就往上承报,他非常乐意遭解除堂主的责任,当个普通人。

 “真的!随我揍?”太好心了,她会尽量忍着不打死他。

 他好笑的点头。

 “绝不食言。”

 “哇!沈敬之,你好善良哦!我无法不喜欢你。”

 他太明智达理了,可爱的叫人想摸摸他的头。

 “试着不喊我的姓。”

 她在干什么,在他头上的。

 “沈…敬之。”

 好拗口哦!“你用哪一个牌子的洗发?”

 “龙之坊。”

 龙门自行研发的品牌,外面买不到,仅此一家。

 常若薇一脸哀愁地望着腕上的针头。

 “唉!好几天没洗头了,洗头小弟不晓得要不要收费?”

 “免费服务。”

 他忍俊不住,转弯抹角地绕了一大圈,原来是懒病发作。

 不过以她的情况而言的确不适合动手,所以他不效劳成吗?肯定被她怨死。

 “沈敬之,你人真好,天若下钻石雨铁定有你一份。”

 而她会坐享其成的抢过来。

 他冷冷一哼“你叫我什么?”

 “沈…呃,敬啊之嘛!真爱计较。”

 喊了二十几年,一时改不了口是正常事。

 “薇薇——”对她,他是好笑又好气,完全拿她的恶作剧没辙。

 “好嘛、好嘛!亲爱的敬之先生,我能去洗个香香的头吗?”她作怪的挤眉眼,像是回到了十六岁。

 兴致一起的沈敬之也跟着她一起胡闹。

 “美丽的薇薇小姐,请容小的为你服务。”

 “你…你好好玩哦…”她大笑地震动了口,哎呀一声乐极生悲。

 “怎么了?伤口又疼了?”他急忙取来止痛葯要她服下。“还好,笑得太剧烈了。”

 推开白色葯片,她不要借助外力止痛用意志力吧!“你喔!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我瞧瞧伤口裂了没。”

 他无奈的纵容口气叫她心口微酸。

 常若薇趁他检视左肩时,轻声地附在他耳边“爱上你会怎样?”他微微一震,若无其事地转头刷过她的

 “我会爱你一生一世,至死受你奴役。”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易,我想我会喜欢。”

 她神气地仰起下巴,一副我是老大的模样。

 “决定爱上我了吗?”捧起她眯着眼的笑脸,他轻声问。

 “在我考虑前先吻得我失去理性,也许我会晕了头地把你当成白马王子。”

 她想念他的吻。

 “是,我的薇薇。”

 他在她心上贴上私人标签了,而她仍若无所觉的上他的吻。

 情定,缘生。

 三生石上留名姓,双双对对永不离,共饮姻缘水。

 爱是水中磐,情是韧草丝,此心永不移,丝牵千万里,碧波蓝天是证人,笑看有心人。

 “沈敬之、沈敬之,我的脚好,你快来帮我抓一抓。”

 一声召唤,草地那端出现个手端冷饮的男子,不疾不徐地放下英国进口的鸢尾花瓷盘,弯身抓起她的脚板握在手心。

 “哪里?”像是理所当然,常若薇动动五脚指头道:“第三和第四脚趾的中间。”

 “这样可以吗?要不要抓重些?”力道不重不轻,他顺着沟痕抓抚着。

 “嗯,好舒服,我要喝柠檬汁。”

 学过道地武学的人就是不一样,懂得抓筋络按摩。

 沈敬之单手将杯子递上前,不过不是交给她,而是放在她下。

 “喝慢点,别呛到了。”

 “好。”

 好好喝哦!为何他家连柠檬汁都比外面卖的好喝,真想永远待下来。

 清风徐徐,凉意送,好一个度假天。

 因伤休假的常若薇幸福得像个死人,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天生的两条手如废掉似的很少使用,以免扯到伤口造成发炎。

 走路成了她唯一的休闲,由屋里走到屋外,大概一百步左右“非常”远,因此她懒病一发,人力轿夫必会提供臂力播着她过桥,跋山涉水来到前院的草坪。

 跋山,庭院里的假山;涉水,天然泉造型的小瀑布,一路摇呀摇地摇过一条造景的小宽桥,一步就可以跨过。

 所以,她真的很幸福,幸福到几乎忘了自已是个警察,刚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引爆的可能,安安稳稳享受几天前荣升她男友宝座的“奴才”服侍。

 一晃眼,她在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养伤,安逸的生活并未完全消弭警察的本能,应该注意到的小细节无一漏失,尽收了然的眼底。

 这里看似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四周高筑的围墙却是通了高电,电不死人却足以令人昏大半天.可由外看来不过是昔通的白墙。

 前前后后数了一下,小小的针孔摄影机不算多,大概百来个,屋顶有红外线热源扫瞄,哪个不长眼的笨蛋敢由天而落,定是扫成蜂窝不留情。

 表面上看来正常的佣人个个都身怀绝技,脚步轻盈,气息稳定,由内而外散发着自信,眼神锐利不忘藏芒,分明有人事先代过。

 真要是佣人才有鬼,练家子岂会甘于人下,做起鄙的低下工作?用点心思一转,不难猜出此处是龙门名下的产业之一,他是带她来“避难”的。

 “沈敬之,我脚酸。”

 太久没跑、没动了,缺乏运动而酸涩。

 “好,我帮你捏捏。”

 没有半丝勉强成份,他做得相当勤快。

 “沈敬之,我想睡觉。”

 人都有惰,风一凉爽就直打哈欠。

 “好,你睡。”

 调调懒人枕的位置,方便她入睡。

 “沈敬之,我待会要洗澡。”

 一天洗三次不为过,浴室里的香洗得皮肤好滑。

 “好,我先放好水等你。”要用迭香还是薰衣草油好呢?

 “沈敬之,我要去上班。”闭目假寐,她说得漫不经心。

 捏脚的手停了一下,隐约传来闷笑的呛气声。“等你好了我再送你去。”

 是够狡狯的诡计,但是功力尚浅.和龙门的公主一比算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已是“身经百战”恐怕他会中计的一口应允。

 论起整人术,龙青妮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尤其是千奇百怪的整人法从未重复才叫人称奇,整得人反过来还要感谢她,含悲带怨地下一肚子苦水。

 因此,常若薇小使手段想回工作岗位的招很快便被识破,久病成良医,看多了别人的“苦难”他的反应实属正常,不然他也会沦为“苦难”之一。

 她倏地张开眼用不快的眼神一瞪“你干什么这么,让我得逞一次会死呀?”

 “薇薇,子弹打中身体的感觉如何?”将她搂入怀中一栖,沈敬之轻柔地以指代梳理理她微的发丝。

 “热热麻麻的,像是冬天喝麻辣火锅配牛面,辣火中烧。”

 “不痛吗?”开她已呈淡粉的伤疤,他的心口仍隐隐作痛。

 “没来得及痛你就出现了,昏死的人不会有知觉。”

 奇怪,他问这些有何用意?“可是我很痛,强烈的剧痛几乎要夺走我的呼吸,我没办法忍受你一动也不动的样子,我痛得快麻痹了。”

 他紧搂着她发出沉重的息声。

 “沈敬之…”他太诈了,每次都说这种让人感动得要命的话,害她一不小心就爱上他。

 真的很卑鄙,在她还没做好防备之际一举侵人她的心,死皮赖脸地借由言行举止表现他有多爱她,然后骗出她少得可怜的同情心,同情他没人爱。

 人的感觉在一刹那间,劈哩啪啦的电源一通就全身颤栗,细孔全开地让心型小星飘了进来,灌人名为“爱情”的能源,一下子就电得人神智不清,不明所以的怦然心动。

 唉!她是警察呐!而他却是…黑与白应该能出灰色地带吧?“嘘!你听我的心跳声时快时慢,就像你躺在手术台时的心跳,忽快、忽慢,忽快、忽慢…无法平顺。”

 在她头顶的笑脸闪着黠,学武者足以控制心跳的速率,不难使其紊乱,气血上下横逆的快慢错。

 要掳获她的心得打她既定的逻辑,一步一步地蚕,彻底颠覆原先的印象重塑形象,要她迷糊糊地走入他设下的陷阱。

 龙门所授的对敌良招用在她身上恰到好处,多年来目睹门主所使的小把戏正好派上用场,攻心为上。

 “沈敬之”三个字要她改口真的很难,一再纠正她反而变本加厉,只好由着她高兴,至少他的诡计已获得初步进展,成为她有生以来头一个“同意”的男朋友,还有了进一步的亲密举动。

 进一步的关系得等她身体康复再说,她的健康比他的私来得重要,忍了二十八年不在乎多等几天,她是他一生渴求的珍宝。

 “沈敬之,你是不是太陶醉了?”想罗曼蒂克别找她。

 她的浪漫细胞全叫狗啃了。

 常若薇无情地浇下一桶冷水,根本感动到麻木,也就是无感。

 一道可口的菜肴天天吃也会烦,何况她本来就不是多愁善感、爱咏风颂月的林黛玉,听听就算了哪会当真,心跳不规律就去看医师才实际,那是他心脏有病的缘故,与她无关。

 “薇薇,你没用心。”

 他微抱怨的口气,哀叹自己的不受重视。

 心,有呀!人不用心岂不挂了。

 “我是怕你被人家笑死。”

 “天下没几个人敢笑我。”

 口里轻松的说着,眼芒却泛冷。

 “那她一定是少数中的几个,敢正大光明地在你面前嘲笑。”

 而且是不可思议的轻蔑。

 “谁!”一回头,他脸上浮着七彩虹光。

 “朱雀?”

 哈哈…放肆的女子笑声轻轻脆脆,回在空旷的四周,好似很久没有痛快的大笑,一发不可收拾地笑了五分钟,眼泪都笑出来了。

 天下真是无奇不有,跟着霍笑天回台湾一趟,顺便视察龙门的堂务,没想到会看到令她爆笑不已的画面,忍了好久终于受不了的宣了。

 自闭、木讷、不爱说话的寡言玄武居然有这么可爱的一面,面对那位不解风情的美女不仅侃侃而谈,还懂得算计的伎俩,以前真是太小看他了。

 人一旦遇上生命中那颗坏屎都会走样,像她就是不自由的雀鸟,被人冠上“未婚”的头衔四处带着走,以爱为名成了真正的女人。

 而玄武…喔!不行,太好笑了,肚皮笑得好痛,她好像看到白虎和痞子雨的分身,既狡猾又无赖,谋略算计人家的芳心。

 爱情果真是毒葯,会叫人上瘾,玄武是最佳范例。

 “气发作了吗?朱、心、雀。”

 她打哪冒出来的,来了多久?沈敬之的脸色是阴郁一片,冷肃之气直扑朱雀而去,大有她再笑个不停就赏她一顿狗屎吃的打算。

 朱雀气、吐纳,终于稍微按捺住一肚子的笑气。

 “我一直以为龙哥奴坚强,原来小沈子也不遑多让呀!”天生的奴才。

 “朱小雀,你的男人死了吗?寡妇该换上丧服。”

 他恼怒的说刻薄言词。

 “啧!你是被谁带坏了,懂得出口讽刺了?”她看向正叼着土司的懒女人,完全不需用到手。

 常若薇理性地撇清罪责。

 “他是误损友学坏的,听说他朋友不多,也许你认识。”

 朱雀兴味十足地勾起角。

 “玄武,你的女人很大胆,一口气骂遍了‘朋友’。”

 是不多,包括龙门的高阶龙首在内的亲朋好友不超出二十个。

 “薇薇,她说的玄武是谁我不认识,我和她不。”

 沈敬之阴天撑伞挡昨风,故作不知一身

 “我也和她不,不过我看过她的个人资料,朱心雀,龙门朱雀堂堂主,擅使,年二十七…”真的不

 朱雀和玄武顿时面上一惊,互视一眼的发出疑惑讯息,她是从哪得知龙门内部资料?龙门群首资料属机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

 “你们龙门的电脑太难追踪,只难人玩三次:每次仅限一秒,害我背得好辛苦。”好在她学过速读,一秒内记妥一人的资料。

 沈敬之表情难看的问:“你早知道我的身份?”

 “哼!要是早晓得我会放过你这头肥羊吗?没听到限玩三次吗?青龙、白虎、朱雀之后就没了,龙门的电脑很不够意思…”

 因为担心遭反追踪,她分别在不同时间、地点,甚至是以不同的电脑挖世界最大帮派的秘辛,谁知龙门防守的严密叫人瞠目。

 第四次她才在纽西兰开了机连线,轰地一声电脑主机竟冒出白烟,整台电脑就报销了,她连忙离开现场不留指纹,以免遭龙门的人锁定。

 因此,她的大脑中只储存三大堂主的个人资料,少了她最熟悉的那位,不然她就有免费又快捷的管道得知台湾各大帮派的动向,随时派出警力扫

 和黑道“勾结”也不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黑制黑,警方的资源才不致浪费。

 “薇薇,你偏离主题了,你似乎不惊讶我是谁。”

 既然如此,他何必费尽心思隐瞒。

 “你是沈敬之呀!我都认识你二十八年了,干嘛要惊讶。”

 她一脸理直气壮地挑挑眼波。

 得可以蒸蛋了。

 “常若薇——你不要给我装傻。”

 他终于了解忠诚过人的青龙为何会吼着要追杀某人。

 常若薇依然无辜的捏捏他的脸皮。

 “沈敬之,你再吼我一次看看。”

 “你…”他无力的垂下肩,遇上她是他命里的劫数,自找的。

 “别沮丧,不胜正是必然的道理,你不看电视吗?警察是正义的化身,输了不可。”

 “我…”他只想仰天长啸,砸烂所有的电视机,她蒙了他,用她的“无知。”

 一旁若有所思的朱雀突然开口。

 “你就是家喻户晓的少年队队长常若薇?”

 “家喻户晓!”什么意思?

 “难道你都不看电视吗?”揶揄地一嘲,她将她刚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她。

 “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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