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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惊闻(上)
 带上霍去病一起走,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英明的决定之一!

 我半咪着眼,咬着草,悠闲的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背靠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

 忘记了七天前的那个晚上其实我是想甩掉他的。

 顶着完胜章子怡在《蜀山奇侠传》里的邋遢扮相,我自由的深呼吸了一口。

 风和丽,盛秋的气息浓烈,蒲吾城外的的果林里,种植着大片大片的果树,雪白的梨子、金黄的桔、红彤彤的苹果,累累硕果挂枝头,得树梢略弯,清风微起,发出悉悉索索的摩摩之声,异香扑鼻。

 真是暖风熏得游人醉。

 可惜路过的行人不识货,目不斜视的匆匆赶路。

 而我坐在这里等霍去病,已有一个多时辰了,稍微有些无聊。

 回想起从那间小客栈出来的清晨,我颇有几分迷茫,正在踌躇之际,霍去病冷静的做出了分析,有条不絮的说道:“以大舅舅的子来讲,他定不会明目张胆的通知各府来通缉我们,毕竟事情闹大,惊动了陛下,他没好处。”

 “但估计此刻他已然收到了消息,必猜出我们将前往朔方,如今大概已派出亲信私下沿途追踪了,或直接赶到朔方守株待兔。我们虽比他们快一步,但从长安到我们现在的位置,夜兼程的话甚至用不了三天,以我们的脚力,无论怎么赶,也无法与他们的青聪骏马相提并论…”

 “我想,我们还是从私路走,能赶多少路是多少,途中见机行事!这私路一来比官道隐蔽强,不易被发现,二来行程也可短些,只是山林崎岖,路比较难走,姐姐,你吃得消吗?”他不无担心。

 “嗯嗯!”我连忙肯定的点头,全盘同意。

 我对这个时代民间的了解,不会比一个真正的宫人知道的更多。对我来说,吃点苦不算什么,只要能到达目的地。

 霍去病年纪虽小,但谋事之聪慎密,做事之老练踏实,已可从诸多小事中略见一斑,可谓智勇双全。

 临出客栈前,他故伎重施,搞了点墙灰,将两人面容抹污。向老掌柜告辞后,他不急出城,找了一家旧衣店,两人换上普通旧衣,便将身上脏不堪的锦衣烧埋。又嘱我站在街边角落不要动,自己独自去挑了两匹马。临出城的时,他买了些水和干粮带在身上。

 这七天来,每隔一,他必想方设法换乘交通工具,或换马,或换驴,或水路。造型也一直变,越搞越落魄,最终我成了现在与乞丐差不多的模样,据说这样最不引起注目,事实也是,人们看见我,未待我靠近,赶紧避之不及,更别说多看我一眼。

 而霍去病的造型相较之下稍微整洁些,因为他说他还要负责与人打交道,所以我尊敬的称他为“净衣帮弟子”

 晚上我们时而借住农舍,时而宿船,有时索天,也有连夜赶路的时候,好在从心理上讲,我并不是真正从小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所以对这种生活环境麻木…呃,是适应得比较快。

 再说霍去病考虑周到,做事井井有条,一路上倒变成他在照顾我,我没什么心。虽然对此我既佩服又惭愧,好在脸皮较厚,有空的时候羞愧一下也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太阳慢慢西斜,翠绿滴的树叶里隐约闪烁不再刺眼的金红余光,称得上是景致清新人。

 我却无心细细欣赏。心头略略划过焦燥。

 一般霍去病进城打探消息兼买食物,最迟不会超过一个时辰就必定回来,可是现在…我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恐怕已经过了三四个时辰了吧。

 眼睁睁的看着夕阳一点一点缓缓下山,浅白月芽悄悄挂上暗蓝色半空。

 我第N次朝城门那个方向望去,已经有点头晕眼花,鼻尖上泌出密密汗珠。

 各种乐观的、不乐观的臆想依次开始轮浮现…

 即使我竭力想要屏蔽阻止,最糟糕的设想仍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

 会不会被抓走了?

 会不会出事了?

 越想越觉可能,心跳陡然加速,坐立难安,竭力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又依然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咬了咬,暗暗下定决心,数到一千,如果他还没有回来,我就进城内去找他。

 当我数到第二个一千时,天色已近昏暗,内心担忧恐惧熬到极限,不顾一切正要跨上马,远处却出现一个淡烟的影子。

 我躲到树后,拼命极目远跳,敛息以待。

 影子慢慢接近,渐渐变得清晰,一人,一马,策马奔驰,英姿飒

 等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情不自飞奔了过去。

 “姐姐,我回来了!”他下了马,笑嘻嘻的牵着马,走到我面前,颊上浅浅梨窝分外亲切可爱。

 我冲上去不由分说把他转了几个圈,见他周身完好无损,这才放下心中久悬的石头,不知怎地,眼泪却不听使唤的涔涔而下。

 “姐姐,怎么了?”他惊慌失措,一把握住我肩,不住上下打量,焦急问道:“是不是谁欺侮你了?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头,好久才能哽咽出声:“我怕…还以为你出事了…”

 这才明白这个小小少年在我心中的重要地位。此刻心情,真正尤如至亲骨失而复得。

 去病一愣,慢慢咧开嘴笑了,伸手轻轻抱住我,拍了拍我的背,柔声哄道:“是去病不好,忘记姐姐胆小,把你一人丢着这么久!”随即看了看我,又忍不住取笑:“好了,别哭了!等会乞丐妆化了,还要麻烦我给你再画!”

 我不由破涕为笑,推开他,不好意思的扭捏道:“姐姐失态了!”

 他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只是微笑望着我,双眸却似暗夜明珠,熠彩而深幽。

 待我心境平复,两人才一同上了马。

 一边赶路,霍去病一边娓娓道出他在城里耽搁这么久的原因。

 他进城之后,其实很快就换好了马,买好了干粮,忽又想起我说很久没有吃过烤鸭了,便就近找了家酒楼买鸭,正值响午,酒楼里人比较多,他便在楼下等待。

 这时店外进来五、六名男子,年纪不等,看那衣着配饰、行为举止都不似普通老百姓,倒有几分官员派头。

 其中一名衣着华丽、约三十出头的执绔男子,走在最中央,其余几人纷纷对其奉承献媚,众星拱月般的上了楼,隐约听到他们飘过的话语,闻他姓陆,似乎是长安派来蒲吾公干的,颇有些来头。

 霍去病上了心,也跟着他们去了楼上雅座,叫了些菜,坐在他们临桌。

 但这些人开席后就不停敬来贺去,客套话没完没了,不是互相吹捧,就是拍马溜须,很快便喝高了,竟说些七八糟的酒话俗事,去病听得厌恶,皱着眉头刚想离开。

 忽然听到其中一名儒生打扮的中年男子醉眼朦胧的感叹:“陆大人,听说最近朝里发生一件大事?韩嫣韩大人被赐死了?唉,想不到他这么年轻,又这么得圣宠,居然也落得这么个下场!真是天威难测啊!可惜!可惜…”他装模作样的摇了摇头,颇有兔死狐悲之意。

 霍去病一听此言,心中一动,重新坐了下来。

 “咄!你个蠢人,知道什么!”那陆公子醉熏熏的横了那中年人一眼,用鼻子冷哼了一声“这个韩嫣,根本是纠由自取,死有余辜!”

 众人见他话中有话,纷纷望向他,希望他再透些内幕消息。

 姓陆的见众人眼巴巴神情,反笑了起来,卖起了关子,只顾慢慢自酌,并不搭理。

 终于有一位年纪较轻的男子忍不住好奇,谄媚笑道:“陆兄,你久在长安,又身居要职,令尊位高权重,深受陛下太后器重,你自是见多识广,不比我们这乡下地方,消息不灵通,你若知道些什么不妨说出来给我们这帮兄弟听听,就当是…就当是给我们也提个醒啊!”“是呀!”“是呀!”众人连忙点头附合。

 姓陆的见吊够了众人胃口,带着酒气得意洋洋的笑道:“哎!此事本来陆某不应该透…”他故意顿了顿,见众人失望神色,又笑道:“但在坐各位都是陆某兄弟,聊两句想来也是无妨!——姓韩那厮,平里就仗着陛下宠爱,嚣张跋扈、骄奢逸、无恶不作…你们想必也都听说过,他外号‘金丸公子’的来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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